1. 已婚子女欠款,法院有權執行父母或夫妻另一方的財產嗎
1、朋友可以以代單位名義出具的借款條為理由抗辯原告訴訟主體錯誤。你朋友需要舉證單位的工作證明,拿出當初以單位名義簽收的收貨單等。
2、如果法院認定借條是屬於個人行為,被判個人承擔債務。則法院會執行你朋友名下的現金或資產。妻子有可能會被法院裁定為共同被告人,但一般不會,如果被裁定,法院也會先發裁定書給妻子。
3、父母對子女的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不可能執行。
2. 兒子欠錢有地在父親名下還動遷了可以執行父親存款嗎
不可以的。只有兒子的名下有財產才可以執行。如果這筆動遷款已經到了兒子的賬戶里就可以執行。
3. 子女欠債,可執行父母為其置辦的還在還貸的財產嗎
子女欠債,如果父母為其置辦的還在還貸的財產是子女名下的財產,應該會被執行。
4. 子女欠債父母有義務還嗎
成年子女是完全行為能力人,自己承擔責任。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錢,債權人只能讓這個成年子女還,不能要求其父母還錢,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財產分的很清楚,不存在連帶責任。
如果這個成年欠債的孩子已經去世,父母不繼承孩子的遺產,就沒有償還孩子債務的義務;若父母繼承孩子的遺產,那麼孩子欠下的債務父母有義務償還,但賠償的數額是在子女的遺產實際價值范圍內。也就是說,用孩子的全部遺產仍不能全部清償,剩下的債務可以拒絕償還。
(4)子女欠債可以執行父母的財產嗎擴展閱讀:
欠款人不還債的處理辦法:
一、可以徵得債權人的同意,分期支付債務。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二、債權人有權申請強制執行。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這說明雖然債務人現在無力償還,但是對於債款還是要償還的。債務人欠債無力償還,最好起訴到法院,防止超過訴訟時效。
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超過訴訟時效起訴,法院不會支持你的還款請求,除非他自願償還。法院受理後會開庭審理,如果雙方同意還可以協商調解處理,如意見分歧無法統一,法院會判決由債務人清償所欠債務。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法院執行過程中會根據你的請求扣劃債務人的工資用於抵付欠款,但不會全額扣劃,法院會保留被執行人即債務人的必要生活費用,至於多少法院會根據當地的生活消費水平及被執行人的家庭情況而定。如果發現被執行人還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法院也會採取強制措施的。
三、如果是企業的話,要申請破產,進行破產清算。
破產是指當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不以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通過一定程序將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供其平均補償,從而使債務人免除不能清償的其他債務,並由法院宣告破產解散。
以上就是關於無力償還債務的一些解決辦法。其實生活中很多的債務問題很多時候是很復雜也是十分難以解決的,在遇到此類問題的時候,應當向正規法律機構進行求助,避免自己的財物受到損失,及時維護自己利益。
5. 成年子女欠債,法律規定,父母名下的財產會有影響嗎
您好,如果是成年子女,那麼其父母是無需承擔任何還款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