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現在獨生子女證有什麼待遇
第一、辦理獨生子女證後,如果你先前參加了生育保險,女同志可以從當地社保部門領取生育保險金,報銷生育手術相關費用。
第二、辦理獨生子女證後,可以每月從本單位或社區領取一定的補助。
Ⅱ 國家對獨生子女都有哪些待遇
國家對響應計劃生育的家庭會給與獎勵,具體措施因不同的地域差異會有所不同。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三條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生育。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舉辦有利於計劃生育的保險項目。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政府引導、農民自願的原則,在農村實行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障辦法。
第二十五條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條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
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給予獎勵。
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第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第二十九條本章規定的獎勵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Ⅲ 現在辦理獨生子女證,有什麼待遇
不同地方有些差別。以鶴壁市為例。
鶴壁市范圍內的獨生子女家庭可享受如下待遇回:
從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答當月起,至子女滿18周歲止,獨生子女父母每月可領取每人20元獎勵;
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後,住院治療期間,子女每年享有累計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農村調整責任田時,獨生子女父母按照二人份分配;
按人分配城鎮拆遷安置、移民搬遷安置、新農村建設安置、集體經濟收入、集體福利、征地補償等經濟利益時,獨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
在招收鄉鎮、村集體企業事業職工及農業經濟發展、貸款、扶貧、救災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城鎮無業居民、個體經營者和農村居民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時,應當優先保障並給予優惠;
其享受的各類計劃生育獎勵、扶貧資金和其他優惠資金不計入家庭收入。
備註: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個子女且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願不再生育的夫妻,仍按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個子女在2016年1月1日以後再生育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廢,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已享受的不退回。
Ⅳ 有獨生子女證能得什麼待遇。
1、根據《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一次性發給不低於五百元的獎勵費。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獎勵費,由夫妻所在單位各發一半;一方屬非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由工作人員一方所在單位發給全數;雙方均屬非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獎勵費從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支付。」 2、根據《福建省人口計生委關於2012年為民辦實事項目中提高獎勵標准新老銜接問題的通知》(閩人口發[2012]20號)第二點規定:「1、獨生子女在2012年1月1日之前出生,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婦,按原標准執行。2、獨生子女在2012年1月1日之後出生,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婦,按新標准(不低於1000元)執行。」
現在還有一個,就是以後孩子再結婚的話可以生二胎。不過不知道這對你來說算不算待遇。
Ⅳ 國家對以前辦了獨生子女的家庭現在有什麼政策補助
可以享受獨生子女獎勵金。
按規定持有獨生子女證的父母60周歲可以申報享受獨生子女獎勵金。
所以可以享受獨生子女獎勵金。
Ⅵ 有獨生子女證的國家一年補助金有多少
在子女14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
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
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系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6)國家對以前有獨生子女證的現在都有啥待遇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證制度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類似於《結婚證》),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給你一個證書;
證明你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台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
該制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頒布實施將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Ⅶ 1990年出生的獨生子女證國家有哪些補貼
一、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夫妻雙方各發給50%。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具體發放渠道:
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3、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4、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
二、關於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不生育的一次性獎勵
《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已婚育齡夫妻按照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單位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並給予每人不少於5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 領取條件:
1、領取人員憑第二個子女《生育服務證》、《結婚證》和不再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書面申請領取。
2、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
(二) 發放渠道:
具體發放渠道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關於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的一次性獎勵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項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領取條件:
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領取。
(二)發放辦法:
獨生子女的母親年滿五十五周歲時領取;獨生子女的父親年滿六十周歲時領取。
具體發放渠道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四、關於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後,對其父母的經濟幫助
《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一)領取條件:
1、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子
Ⅷ 有獨生子女證,政府都給了哪些優惠政策
有關獨生子女優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幾類獎勵政策:
1、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享受獨生子女保健費優待。
2、企業退休職工計劃生育獎勵政策。
3、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退休後的計劃生育獎勵政策。
4、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扶政策。
5、高考、中考加分政策。
因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具體優惠獎勵政策也略有不同,具體可以咨詢當地計生部門。
Ⅸ 是有獨生子女證有什麼樣待遇是全國統一都是一樣嗎
是的,每個月有5塊錢的,獨生子女保險。等父母退休的時候。每個月有150塊錢的獨生子女的補貼退休金。
Ⅹ 現在辦理獨生子女證以後有什麼待遇
辦事程序
申請領取《獨身子女證》,請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
1、 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員會)領取《</WBR>獨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WBR>至本機關審核。
終身只生育或終身不育只收養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享受下列獎勵和優待:(一)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到獨生子女年滿18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健費人民幣120元,並按下列途徑支付:1.夫妻雙方在不同單位工作的,由各自所在單位分別支付50%;2.夫妻雙方在同一單位工作的,由該單位全額支付;3.夫妻只有一方有工作單位的,由該單位全額支付;4.夫妻雙方屬無工作單位的城鎮居民的,由其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區人民政府支付;5.夫妻雙方是農村居民的,由其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支付;6.夫妻雙方一方是農村居民,另一方是無工作單位的城鎮居民的,由其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區人民政府按比例或者全額支付。(二)對於有條件的單位對其子女入園、入托、入學、就醫可以實行「半免」,報銷經費由夫婦雙方所在單位分年度輪流負責。(三)獨生子女參加中考時在本市范圍內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四)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優先為獨生子女戶安排就業和再就業。(五)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部門在大中專畢業生推薦就業、復轉軍人安置時優先考慮獨生子女。(六)對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城鎮困難居民,優先納入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在應保障總額的基礎上提高10%的生活保障金。
第四條:夫妻一方或雙方為農業人口,終身只生育或終身不育只收養一個子女並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除享受第三條規定的獎勵和優待外,還享受如下優待:(一)優先列為家庭經濟發展的重點扶持對象,在項目、資金、技術、培訓、信息等方面予以支持;(二)組織勞務輸出時優先安排;(三)調整承包土地、宅基地時優先安排,分配集體收益時按多一人份額分配;(四)對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五)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獨生子女學生應予減免學雜費,並在就近入學等方面予以照顧;(六)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婦可憑證免費在計劃生育服務部門享受生殖保健健康體檢;(七)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優惠待遇。 謝謝,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