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村戶口子女和父母戶口分開後是否能再分到宅基地
戶口分開很容易,去派出所戶籍管理辦公室就可以,宅基地是按人份的,只要你還沒有擁有就可以申請宅基地,沒有問題。當然你也可以通過別人的轉讓,購買,繼承取得多出宅基地,不過總面積不能超過法律的規定。
『貳』 和父母分戶後可以申請宅基地嗎
有單獨戶口抄本的可以申請宅基襲地,而且申請宅基地的話,也沒明確必須是單獨戶口。
申請農村宅基地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主要有: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申請農村宅基地的流程為:
1、村民向村民小組提申請,填寫《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並張榜公布,經村民會議或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通過後,到村委會加具意見;
2、村委會接到《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建設用地選址意見書》及其他附件後20日內,對申請人的戶口、用地位置、土地類別、土地權屬、原房屋情況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出具意見並送當地國土所。
3、國土所接到《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後,應指定專人負責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村委會轉申請人。符合建房用地條件的,即加具意見並經鎮政府審核後,報縣國土資源局審批;
4、縣國土資源局批準的,核發《建設用地批准書》、《行政許可決定書》,並在村委會公布。不予批準的,發給《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叄』 父母是農村戶口子女能以父母名義蓋房嗎
不能。
『肆』 自己一個戶口可以申請宅基地嗎
宅基地的審批是按家庭戶進行配置,一般戶的認定地方有自行的認定標准,並不是一定按照人數來認定的。
一般宅基地管理中的「戶」,是指以公安機關登記的戶籍資料為基礎,同時,還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間不可分戶,父母與子女之間不可分戶,未成年子女之間不可分戶。
(二)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不可分戶;夫妻離婚兩周年以上且連續兩周年未共同生活的,或者離婚後一方又另行結婚的,可以認定分戶。
(三)農戶有兩個及以上子女的,具體分戶按以下不同情況認定:
1.兩個及以上子女都未婚的,不得分戶。
2.兩個及以上子女都已婚的,在子女的配偶中戶口有一個已遷入的情況下,子女可以申請分戶,父母戶口應隨子女,不可單獨分戶。
3.兩個及以上子女,其中一個已婚,如已婚子女的配偶戶口已遷入的,可以認定為一戶,其餘為一戶;如子女未成年的,戶主必須為父母。
4.兩個及以上子女都已婚的,在子女的配偶戶口均未遷入的情況下,配偶所在戶承諾該配偶今後不在本地單獨分戶,並經所在地村(居)委會和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確認備案的,可以等同戶口已遷入認定。
一個人單獨成戶的,如果不違背以上原則,並且滿足宅基地申請的身份限定和一戶一宅的原則,則可以向村委提出申請宅基地。
『伍』 農村村民戶父母只有一個子女能再申請宅基地嗎
在農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不能擁有多處宅基地。具體情況,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陸』 戶口和父母在一起,一定要分戶才能有自己的宅基地嗎
除非你家有除了你還有個小孩,不然申請宅基地你想都不用想了。而且現在你先和父母分戶都很困難,我家隔壁有個鄰居小孩和父母就是分戶的,也申請不了。
『柒』 獨生子,戶口和父母在一起,一定要分戶才能有自己的宅基地嗎,宅基地不是一戶一宅嗎,我也是一戶中的成員
有份。宅基地是按戶分配的,只要是該家庭的成員,都享有份額。如果已經成年,需要結婚,可以向村集體另行申請。只要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村集體應當無償提供,不需要交納使用費。但規劃、辦證等費用還是要交納的。
一戶指的是一家人,戶口跟父母在一起的話,一戶的戶主就是父親。想要有自己的宅基地,需要分戶出去,自己獨立門戶。另外立一戶,才能申請有別於原來父親那一戶的宅基地。
分戶出去,就會有自己的一本戶口簿,就是戶主。以後結婚了,妻子和兒女的戶口也會進入這個戶口簿。不分戶的話,以後妻子和兒女的戶口是進入父親為戶主的戶口簿。
(7)父母不跟子女戶口可以申請宅基地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申請審批
第七條 農村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一) 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三) 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第八條 農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當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由村民委員會公布並提交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
經討論同意並公布後,逐級報鄉(鎮)土地管理機構、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和縣(市)人民政府審批。縣(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村民委員會應當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第九條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 年齡未滿十八歲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准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三) 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第十條 農村村民佔用農用地建設住宅的,應當由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佔用林地建設住宅的,應當依法報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並按前款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不得佔用基本農田建設住宅。
『捌』 農村父母只能與子女擁有一套宅基地嗎
你只能有一處宅基地。農民只要自家土地有了土地證,就好比是吃了定心丸一樣放心。宅基地確權頒證對農村居民來說,最直接的好處就是明晰農村宅基地的產權,有效減少因宅基地權屬爭議引發的各種矛盾。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即「一戶一宅」,但由於各種原因,實際上存在著不少「一戶多宅」的現象。那麼「一戶多宅」的宅基地在進行確權登記時是怎麼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46號)規定,嚴格落實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法律規定。
除繼承外,農村村民一戶申請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的,不予受理。《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國土資發[2011]178號)規定,已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本農民集體成員、非本農民集體成員的農村或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佔用農村宅基地的,可按規定登記發證,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注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必須堅持「一戶一宅」,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注意!一戶人家不能同時對兩處或者多處宅基地進行確權。
其中,「一戶」是根據戶籍管理的戶口來判定的。也就是說,如果在戶口本上登記的是一家人,那麼該戶口本所登記的家庭就屬於一戶,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當然,如果子女長大成人並已成家,分戶後不夠居住,則可以另行申請宅基地。與此同時,村民已經有了一處宅基地的,除了因為繼承導致宅基地權屬發生變更以外,不得再次申請宅基地。
農村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准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由於各省的規定有些出入,具體還要到當地的土地部門進行咨詢後才能確定。
申請宅基地確權登記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戶口簿和申請人個人身份證等),委託代理申請的還應提供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3.土地來源證明材料(村鎮建設規劃許可證、村民申請宅基地報批表、農村居民宅基地審批表等;轉讓、繼承、分家析產、贈與、受贈的協議書、合同書、證明書等;土地權屬糾紛的處理決定、判定書、裁定書;村委會或主管部門出具的權屬證明等);
4.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及宗地界址坐標;
5.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村關於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權的證明);
『玖』 成了家和父母戶口分開了還能不能批地建房啊
能,但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版第十三條(權(四)已具備分戶條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規定限額標准需重建、擴建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請不予批准:
(一)宅基地面積已達到本規定的標准再申請新宅基地的,但為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進行舊村改造的除外;
(二)出租、出賣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築物(缺房戶合理調劑的除外),或者將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請宅基地的;
(三)以所有家庭成員作為一戶申請宅基地並被批准後,不具備分戶條件或不合理分戶申請宅基地的;
(四)子女已立戶且符合立戶條件,其父母再單獨申請宅基地的;
(五)擬實施舊村改造的區塊或實施規劃撤並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
(六)對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佔宅基地不交回村集體的;
(七)違法建房未依法處理結案的;
(八)其他不符合申請建房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