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拒給基本生活費,我該怎麼辦
依據我國《婚抄姻法》第二十襲一條的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1條的規定: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第12條的規定: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您雖然今年已滿十八周歲,但仍在校就讀,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因此,您可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2條的規定,向您的父母要求給付撫養費。
㈡ 成年子女索要生活費父母可以拒絕嗎
當然可以拒絕,除非成年子女成年後依舊需要監護人(一般針對的是殘疾沒有勞動能力的,或者重病沒有勞動能力的,或者是精神疾病患者)
㈢ 父母與子女斷絕關系,並且不給生活費用
已經成年了,可以訴諸法律也沒用,還是找個包吃住的工作先頂一個月吧~ 既然他們這版樣,你更不能跟他們權要錢了,還是努力賺錢去吧,天無絕人之路.人不能改變別人,但至少可以改變自己,他們對你不好是改不了的了,不過命運掌握在你自己手中啊!
㈣ 父母不給子女生活費應該怎麼辦
根據婚姻法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如果拒不履行贍養義務,可以起訴要求支內付贍養費。
《婚容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㈤ 為什麼有的父母不給成年子女生活費
這個和父母的教育觀念,還有家庭環境有關。
父母可能認為給孩子一點社會壓力,也就是生存壓力,孩子能更快的成長,還有就是家庭環境不好,父母無法承擔起子女的生活費
㈥ 父母不讓子女回家,並且拒絕給予生活費,該怎麼辦(子女未成年)
如果子抄女因為有父母極度反感的惡習,例如沉迷網路等,那麼父母是出於教育目的對子女實行短期懲罰,做子女的應該自我檢討,改過自新,父母會很快自動恢復對子女的關愛的。對於具體事件的懲罰,小孩應該反省後主動道歉,承諾或者表現出改正的意願與決心;
如果是長輩之間的財產糾紛,不願意吃虧,那麼首先要求他們達成臨時協議,確保小孩的生活不能受到影響,然後處理他們之間的矛盾。這個可以找社區等單位調解,也可以起訴;
如果父母確實厭惡或者不喜歡這個子女,經常如此,那就只好報警或者起訴了;
如果父母出於教育目的,人工製造一些生活境界,那就需要自己堅強,修正自己,磨練自己,挺過去沒出事,父母會很欣慰的。
㈦ 父母不給孩子生活費是否觸犯法律
那要看孩子多大年紀,如果未成年,那家長自然有撫養的義務,不付給孩子生活費自然觸犯法律,如果孩子已經成年,那父母不必再付生活費了。當然病殘兒孩子不能自理的除外。
㈧ 父母不給孩子生活費是否觸犯法律 孩子還在上學
子女可以起訴父母,要求支付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㈨ 父母沒到養老的年紀,有工作能力卻不去工作,找子女要生活費,要錢用,子女可以不給嗎不給犯法嗎
1、這個肯定是不行的,如果不給的話,就屬於不贍養老人,屬於違法行為;
2、對於回父母有工作能力卻不去答工作這個問題還得通過你們兄弟姐妹去說服才行,畢竟這種事只能是去勸說讓他們出去工作自食其力,這樣也能減輕你們兄弟姐妹之間的壓力問題;
3、一般來說像你們這樣的父母還是很少見的,有能力工作卻閑著不去工作,無形當中給子女增加了一些負擔,到他們年齡再大一些的時候可想而知,所以只能勸說,如果實在不行,那就每個月協商好每個人給多少錢或者是一年給多少錢。
㈩ 父母不給未成年子女生活費,未成年子女該怎麼辦
未成年人應採取協商、調解、訴訟辦法索要生活費。
1、未成年子女可以協商,索要生活費。
2、可以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求助,索要生活費。
3、協商調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同時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減免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