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獨生子女補貼是否需要繳稅
獨生子女抄補貼不需要繳稅襲。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⑵ 單位發的獨生子女費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獨生子女補貼是不征稅的。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二條(二)款規定: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1.獨生子女補貼;
但是不征稅額的獨生子女補貼不是隨便發的,通常有標準的,標准要看當地有關部門的文件,根據我的經驗,不可能有1000元那麼多,因此是1000元減除你們當地標准後的余額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稅。
⑶ 獨生子女補貼是否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獨生子女補貼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版個人所得稅權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⑷ 退休後一次性獨生子女費補助用繳個稅嗎
不繳納來的。
獨生子女費的發放自標准,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
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
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
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
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⑸ 獨生子女費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按照國家規定發放的獨生子女補貼不計入工資薪金所得,不征個人所回得稅。有關文件答是: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其中規定:
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⑹ 獨生子女費補貼要交個稅嗎
獨生子女補貼不來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自。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⑺ 獨生子女費需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不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內(國稅發[1994]89號)第二條(容二)規定:「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因此,支付給員工的獨生子女費,不屬於應征稅的工資、薪金,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⑻ 企業為職工辦保險需要交稅嗎
生育保險
1. 請問男女的晚婚年齡各是多少?
答: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方不得早於22周歲,女方不得早於20周歲。現行計劃生育政策鼓勵晚婚,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的初婚為晚婚。符合晚婚年齡的夫婦,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一周。雙方達到雙方享受,一方達到一方享受。增加的一周婚假內,工資、獎金照發。晚育假期的工資、獎金照發,其獎金額由亨受者所在單位自行規定,但其獎金額不得少於同時期同類人員的平均獎。
2. 女職工生育產假是多少天?
答: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女職工妊娠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為15天至30天,妊娠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為42天。
3. 生育保險待遇是什麼?
答: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包括:
(一)生育津貼;
(二)生育醫療費用;包括女職工因懷孕、生育發生的醫療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品費。
(三)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包括職工因計劃生育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四)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規定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4. 在我休產假期間,公司按照公司制度發放我一定的工資,這些跟我享受的生育津貼沒有關系吧?我是否可以同時享受公司發放的工資和生育險公司發放給我生育津貼?
答: 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
5. 我們是晚婚晚育,晚育獎勵津貼是由我們自己申請嗎?誰來發放?
答: 晚育獎勵津貼是由單位申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由單位發給個人。
6. 男職工上生育險有什麼用?
答:北京市各企業單位都要參加生育保險,不論男女,也不論是否已經生育。
值得一提的是,男士也可以享受部分生育保險待遇。按照規定,夫婦一方可以享受晚育獎勵假。男職工可以享受晚育獎勵假,其獎勵假的津貼按照男職工繳費基數計算;男職工享受的晚育獎勵加津貼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資;計劃生育手術費用男職工也可以享受。
7. 外地生產的費用,回北京可以報銷嗎,報銷標准參考生育險有關政策的規定是什麼?
答:實際發生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費用,如高出以下標準的按標准支付,低於標準的按實際支付。
(一)自然分娩的醫療費:三級醫院1900元、二級醫院1800元、一級醫院1700元。
(二)人工干預分娩的醫療費:三級醫院2100元、二級醫院2000元、一級醫院1900元。
(三)剖宮產不伴其他手術的醫療費:三級醫院3800元、二級醫院3700元、一級醫院3500元。
(四)剖宮產伴其他手術的醫療費:三級醫院4400元、二級醫院4200元、一級醫院3800元。
(五)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費用在該分娩支付標准基礎上加收10%。
8. 職工在就醫時應當出示什麼證明?
答:就醫時應當出示《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住院分娩的應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務證》。
9. 產前檢查費用如何報銷?
答:女職工在終止妊娠後將產前檢查費用單據一次性交單位,由用人單位負責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10. 參保職工因生育、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發生的門(急)診和外埠的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如何報銷?
答:參保職工因生育、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發生的門 (急)診和外埠的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個人先用現金墊付,並將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明細、處方、原始收據及相關證明妥善保存。按規定應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匯總,並填寫《北京市生育保險手工報銷醫療費用申報結算匯總單》,向參加生育保險的繳費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結算。
11. 生育津貼如何申領?
答:女職工生育或者引、流產結束後,將其《北京市生育服務證》、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嬰兒出生或者女職工的引、流產證明、醫學診斷證明書及其復印件交給其所在單位。單位於每月5—25日應攜帶女職工的《北京市生育服務證》、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嬰兒出生或者女職工的引、流產證明、醫學診斷證明書及其復印件,並填寫《北京市生育女職工登記表》(生表一)報送到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社保經(代)辦機構在次月將生育津貼支付給單位,再由單位將生育津貼支付給女職工。
12. 申領產前檢查、計劃生育手術門診醫療費用時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答:企業應當提交職工的《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北京市生育服務證》以及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或者流產證明、計劃生育手術證明和收費憑證及醫療費用明細、處方、原始收據。
13. 人流前檢查費用及術後用葯是否可以在計劃生育中報銷?
答:符合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人流的費用列入生育保險支付;由於疾病需人流的醫療費用生育保險不予支付,如果參加了醫療保險由醫療保險按規定支付。
14. 我在醫療保險手冊以外的醫院做檢查和生育是否可報銷?
答:只有醫療手冊上的醫院和當年定級的A級醫院和專科醫院才可報銷,同醫療報銷制度一樣。
15. 請問,生完孩子多長時間可以申領生育津貼?
答:只要您辦完出院結算手續後由單位持您的《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北京市生育服務證》以及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或者流產證明、計劃生育手術證明和收費憑證等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生育保險相關待遇。
16. 如果在生育的時候未繳納生育保險,是不是就不能享受生育待遇?不管以前繳費的時間有多長?
答:生育保險規定職工參加生育保險是單位繳費,享受待遇人員為當期繳費人員,因此當期沒有繳費的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換句話也可以說,當期繳費人員無論以前是否繳費過,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17. 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報銷生育費用有何不同?
答: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計劃生育、產前檢查、分娩的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費用;未參加生育保險、但參加醫療保險的醫療保險只支付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不支付產前檢查、分娩的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費用。
18. 報銷生育報銷費用,對與生育保險的繳納期限是否有要求,是否是需要繳夠幾個月?
答:繳費後發生的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費用才能報銷。
19. 夫妻雙方只有男方繳納生育保險了,女方發生的生育費用能否按生育保險報銷?
答:夫妻雙方只有男方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關於貫徹實施〈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勞社醫發[2005]62號) 的規定,女方發生的生育費用不能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20. 為什麼男方應該享受的生育津貼要打到女方帳戶上,既然是男方申請的為什麼不能打到男方帳戶上?
答:您所稱應該是晚育獎勵津貼,根據京勞社醫發(2005)62號文件規定,女職工享受的由單位支付給個人,男職工享受的可以由雙方單位分別支付給男方或者女方。
21. 孕前准備檢查是否屬於生育保險報銷范圍?
答:生育保險產前檢查費用屬於生育保險基金的支付范圍,孕前檢查不屬於產前檢查,不納入生育保險支付范圍。
政策規定:產前檢查醫療費用需個人門診現金支付,按照限額標准報銷,超過標準的按限額標准支付,低於限額標準的按實際金額支付。
自2007年2月1日調整支付標准:
妊娠至分娩前的產前檢查費限額支付標准為1400元,其中:
妊娠1至12周末的產前檢查費:520元;
妊娠1至27周末的產前檢查費:850元;
妊娠第13至27周末的產前檢查費:330元;
妊娠第13周至分娩前的檢查費:880元;
妊娠第28周至分娩前的檢查費:550元。
22.生育保險的規定只是對於具有於北京市常駐戶口人員,想知道在京工作的外地人員怎麼享受生育保險政策呢?
答:我們於2006年下發了京勞社醫發[2006]178規定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中持北京市人事局簽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職工,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及時辦理參加生育保險手續,並按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用。」因此,如果您是非北京市戶口職工,領取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即可參加北京市生育保險。
但是,如果您是不屬於能夠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職工,按照178號文件規定,目前就無法納入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參保范圍的職工和退休人員的生育待遇。
⑼ 獨生子女費扣稅, 符合法律規定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二條(二)規定: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
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3.托兒補助費;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因此,支付給員工的獨生子女費,不屬於應征稅的工資、薪金,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⑽ 獨生子女補貼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征稅。但這里所述的「獨生子女補貼」,是指各地出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數額發放的標准之內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