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4月1日起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房產嗎
不要道聽途說,《繼承法》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以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本身獨生子女就不必然繼承全部父母的遺產。最好要有遺囑,不過中國人顯然沒有養成這個習慣。那百年後的麻煩就多了。
Ⅱ 父母離世獨生子女無法繼承房產
現在大部分的80、90後青年都是獨生子女,那麼如果有一天他們的父母離世,需要進行房產繼承,獨生子女進行房產繼承那麼是否會很困難?下面將會有專業的律師支招!
獨生子女繼承房產不難辦
在我國進行遺產處理,主要分為有爭議的繼承訴訟和無爭議的繼承公證。
獨生子女家庭僅表現為被繼承人的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數量較少,在實體法律適用與繼承處理程序上並無任何特別之處,獨生子女可採用上述兩種方式處理遺產繼承等事務。
如果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中尚有其他法定繼承人,且對遺產分割有爭議且不可調解的,自然會走上法院訴訟;如果其他法定繼承人均先於其死亡,獨生子女確定為惟一法定繼承人,就可通過非訴渠道的繼承公證處理遺產。
據介紹,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遺囑受益人辦理遺產繼承手續,即使有公證過的遺囑,在父母去世後還得辦理繼承公證。
繼承遺囑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
《繼承法》規定的繼承方式主要有兩種: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繼承公證的流程為,公證事項由當事人住所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受理。涉及遺產為不動產的,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受理,然後提交材料。
提醒:父母應公證遺囑維護獨生子女利益
律師提醒,如果為了獨生子女的利益,父母應該辦理遺囑公證,而不是繼承公證。遺囑中還可以把遺囑執行人選、遺產是否歸子女個人所有預先做個安排,以解後顧之憂。
例如,按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受贈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某一方所有。假如,父母生前未辦理遺囑公證,那麼去世後其名下的房產按照法律規定應歸兒子兒媳共同所有。倘若二人感情不和,這筆遺產離婚後也是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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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房產分割那些事
蘇女士問:我跟前夫離婚七年了,我們結婚的時候,他父母就先後去世了,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離婚的時候女兒歸我,我給女兒改成跟我姓,現在前夫去世了,請問我女兒能繼承前夫的遺產嗎?前夫的弟弟妹妹說女兒改姓了,不是他們家人,遺產跟女兒沒關系,應該由他們倆繼承,請問對嗎?
答: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如果你前夫沒有留下遺囑,他的遺產就按照法定繼承處理。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如果你前夫沒有再婚,沒有小孩,那你女兒就是唯一的繼承人,所有遺產都由其繼承。你前夫弟妹說的改姓問題不是法定喪失繼承權的理由,遺產應該由他們繼承的說法是不對的。
裴女士問:我外公外婆去世時留下一套房子,我母親繼承了,現在我母親想將這套房子賣掉(我父親名下有套房子,我母親名下就這一套房子),聽說要交20%的繼承稅,是否有這回事?
答:按規定個人原房產如果是通過贈與、繼承取得,再次過戶要交納成交額的20%的個人所得稅,如果繼續繼承或贈與(夫妻名下無房,產權滿5年)則不用交。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2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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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現在國家規定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房產是真的嗎
法定繼承,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都可繼承。回見:繼承法第十答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Ⅳ 四月一日起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房產嗎嗎
不是,沒有這樣的說法。
我國《繼承法》規定:
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Ⅳ 據說獨生子女不能繼承房產了
這是兩件事情
首先是你爺爺的房產如果沒有過戶,那麼具有繼承權利的叔叔和姑姑也是具有繼承權的。他們放棄以後你們才可以完全繼承
至於你父親的房產,如果你是獨生子女,你爺爺奶奶去世了,那麼繼承人只能是你和你的媽媽。與別人無關。
現在這些繼承的順位關系一般沒有爭議的,不要太糾結。
為了防止以後出現糾紛,現在很多家庭在老人健康清醒的時候,就立下遺囑,將房產在裡面做出明確的說明。這樣就不會有問題了
你們也可以這樣。
Ⅵ 4月1日起獨生子女將不能繼承父母財產是真的嗎
無稽之談。依法繼承,不容置疑
Ⅶ 獨生子女什麼時候不能繼承父母房產
父母去世後,遺產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繼承,父母去世後,如果除獨生子女以外的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的,可以由獨生子女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二十五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
Ⅷ 父母離世獨生子女無法繼承房產
現在大部分的80、90後青年都是獨生子女,那麼如果有一天他們的父母離世,需要進行房產繼承,獨生子女進行房產繼承那麼是否會很困難?下面將會有專業的律師支招!
獨生子女繼承房產不難辦
在我國進行遺產處理,主要分為有爭議的繼承訴訟和無爭議的繼承公證。
獨生子女家庭僅表現為被繼承人的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數量較少,在實體法律適用與繼承處理程序上並無任何特別之處,獨生子女可採用上述兩種方式處理遺產繼承等事務。
如果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中尚有其他法定繼承人,且對遺產分割有爭議且不可調解的,自然會走上法院訴訟;如果其他法定繼承人均先於其死亡,獨生子女確定為惟一法定繼承人,就可通過非訴渠道的繼承公證處理遺產。
據介紹,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遺囑受益人辦理遺產繼承手續,即使有公證過的遺囑,在父母去世後還得辦理繼承公證。
繼承遺囑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
《繼承法》規定的繼承方式主要有兩種: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繼承公證的流程為,公證事項由當事人住所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受理。涉及遺產為不動產的,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受理,然後提交材料。
提醒:父母應公證遺囑維護獨生子女利益
律師提醒,如果為了獨生子女的利益,父母應該辦理遺囑公證,而不是繼承公證。遺囑中還可以把遺囑執行人選、遺產是否歸子女個人所有預先做個安排,以解後顧之憂。
例如,按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受贈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某一方所有。假如,父母生前未辦理遺囑公證,那麼去世後其名下的房產按照法律規定應歸兒子兒媳共同所有。倘若二人感情不和,這筆遺產離婚後也是一人一半。
相關解答>>
關於房產分割那些事
蘇女士問:我跟前夫離婚七年了,我們結婚的時候,他父母就先後去世了,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離婚的時候女兒歸我,我給女兒改成跟我姓,現在前夫去世了,請問我女兒能繼承前夫的遺產嗎?前夫的弟弟妹妹說女兒改姓了,不是他們家人,遺產跟女兒沒關系,應該由他們倆繼承,請問對嗎?
答: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如果你前夫沒有留下遺囑,他的遺產就按照法定繼承處理。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如果你前夫沒有再婚,沒有小孩,那你女兒就是唯一的繼承人,所有遺產都由其繼承。你前夫弟妹說的改姓問題不是法定喪失繼承權的理由,遺產應該由他們繼承的說法是不對的。
裴女士問:我外公外婆去世時留下一套房子,我母親繼承了,現在我母親想將這套房子賣掉(我父親名下有套房子,我母親名下就這一套房子),聽說要交20%的繼承稅,是否有這回事?
答:按規定個人原房產如果是通過贈與、繼承取得,再次過戶要交納成交額的20%的個人所得稅,如果繼續繼承或贈與(夫妻名下無房,產權滿5年)則不用交。
盛先生問:2005年買了套房子寫了夫妻倆的名字,但岳父母一直和我們住,買房錢他們出了一部分,現在愛人要求房產證上加她父母名字,可以嗎?因為我們現在感情不好,要鬧離婚。如果房產證有她父母名字離婚時我們怎麼分配房產?
答: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房產四個人都有份,按份額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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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繼承遺產受阻,卻將妻子告上法庭
劉先生是家裡的獨生子,父親早在十幾年前就去世了,其名下的3萬余股銀行股票歸老伴,也就是劉先生的母親全權處理。去年6月,劉先生的母親也病故了,臨終前留下遺囑,將股票和自己名下的一處房產留給兒子劉先生繼承。不過,在繼承遺產時,劉先生卻遇到了難以想像的困難。劉先生要求繼承股票,但股票交易所和銀行無法確認劉先生的繼承權,不予辦理。萬般無奈之下,劉先生把妻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確認母親的遺囑合法有效,讓其按遺囑繼承股票和房產。法院立案部門審查後認為,劉先生的妻子不是繼承案件的適合被告,劉先生只能撤訴。
法院認為,因劉先生要求繼承的遺產絕大多數是父母生前以自己的名義在銀行開戶的存款,父母去世前又沒有就財產進行說明的,繼承人很可能拿不到存摺或者不知道存摺、信用卡的密碼;而遺產在繼承開始後實際分割前屬於繼承人共同共有狀態,銀行因無法確定繼承人是否為唯一權利人而不願為其辦理相關手續。另外,即便有證據證明獨生子女為唯一合法繼承人,銀行鑒於自身規章的原因,經常存在不積極配合權利人行使繼承權的情形。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2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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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獨生子女無法繼承房產是什麼原因
鄭女士是家裡的獨生女,父母相繼去世後,母親留下遺囑,把家裡唯一的一套房產留給女兒。鄭女士要求繼承房產,但銀行和房管部門無法確認鄭女士的繼承權,不予辦理。
無奈之下,鄭女士只好把自己老公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確認母親的遺囑合法有效,讓其按遺囑繼承房產。法院立案部門審查後認為,鄭女士的老公並不是繼承案件的適合被告,鄭女士只好撤訴。
為什麼相關機構不能配合獨生子女繼承房產?
因此,僅憑獨生子女證,不能認定獨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繼承人。如果獨生子女不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房管、銀行、保險、工商等相關機構即無法判斷繼承人提供的相關材料的真實性,無法確認該獨生子女就是唯一繼承人,相關機構當然不能配合繼承人查明遺產和辦理遺產繼承手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7-0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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