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四川省公務員獨生子女費發放到子女多少歲
獨生子女費用可以領取城鎮居民16周歲以下的公民根據出生後自願生育的子女不再,在子女滿16周歲前,在本市申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書」。持有「光榮證書」的城市戶籍市民,在子女滿16周歲前,每月領取子女每月30元的父母獎勵費。方法>第1條,申請人必須持有本街道戶口;2、申請人與原單位出具的獨生子女關系轉讓表;< > > 3,本人的失業證明和失業證明。在這條街上或南開區街道勞動保障中心失業人員檔案關系,由其失業證;檔案人員的人事關系在各單位出具的「個人檔案,證明沒有工作,沒有發放獨生子女費」;
4、獨生子女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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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成本之前,由於增加的獎勵費,現在將被取代。
B. 農村獨生子女的父母到60歲領取獎金的年齡後怎樣申請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或包括生育過兩個孩子,但第一個孩子生育後死亡的,生育第二個孩子存活的育齡夫婦,經本人申請,由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優待: (1)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2)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系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3)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農村貧困家庭獨生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期間,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減免雜費。 (4)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5) 或有的地區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獎勵金額:每對夫妻按每年80元的標准發放;農村獨女戶按每年240元發放,也有的地方和單位以慰問品的形式發放。 (6)城鄉終身生育、養育一個健康子女的夫婦,在年滿60歲起,在普通生活保障金之外,可享受每人每月120元的政府生活補助。 此外,由於各個地區的補助額度不盡相同,具體的情形還需到當地的計生辦、民政所咨詢。若干年後,不排除補助金額還會有一定幅度的上調,但要以正式的發文為准。你如果沒有享受到此中的優惠政策,或沒有領取得到該項補助金和保障金,就要向當地鄉鎮、街道的計生辦公室補充登記,或者向當地計生部門提出要求。提出補充申請攜帶的手續,主要有戶口本、獨生子女證等。
C. 四川省也執行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歲享受獎勵扶助金政策
是的。
四川省執行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歲享受獎勵扶助金的政策:
一是按《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加發5%的退休金;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企業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根據有關規定增發養老金。
二是按成都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室印發《成都市城鎮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資格確認基清州本條件的通知》規定執行。即,享受由人口計生專項經費列支的每人每月80元獎勵扶助金的城鎮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本人為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戶籍在本市,戶籍登記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
2、依法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包括《獨生子女證》)。
3、本人或配偶曾經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4、本人及配偶現存一個子女,裂正攔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5、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8周歲肆胡。
三是農村人口享受由人口計生專項經費列支的每人每月80元獎勵扶助金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但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本人或配偶曾經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現存一個子女或雙女戶。
3、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8周歲。
D. 四川省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年滿60歲後領取補貼需要什麼條件
帶上獨生子女證,由其本人向村申請,經過村、鄉、縣三級審核確認後,就可以領取獎勵金。
以下是廣元市市人口計生委給予讀者來信的解答:
我只有一個女兒,96出生的,辦有獨生子女證,現在國家對這種情況有什麼優惠政策嗎?
王明:
你好!你在來信中咨詢有關「國家對農村獨生子女有什麼優惠政策」,現結合你的實際情況,答復如下。
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凡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1)根據當地或單位的經濟條件,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總和為5元至10元,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子女18周歲止。(2)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可多劃一人宅基地。
另外,根據國家、省有關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規定,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現存1個子女或兩個女孩,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男滿60周歲、女滿58周歲以上的農民,享受每人每年960元的獎勵金。
因你夫婦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女兒未滿18周歲,符合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條件,故請你夫婦及時與你們戶口所在地的村及鄉鎮人口計生部門聯系。對於你夫婦是否符合有關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由於我們對你夫婦的詳細情況不清楚,所以不能直接答復你,建議你對照以上條件進行判斷,或者咨詢你夫婦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口計生部門。
市人口計生委 2012-7-27 11:25:23
E. 四川農村戶口到六十歲辦理獨生子女補貼需要那些證件
只要你是獨生子女戶,有所在村裡的戶籍,有獨生子女證,村裡管婦聯的有備案,都可以領獨生子女補貼,國家政策規定發放的,與土地確權沒有關系。
F. 獨生子女補貼什麼年齡領取
具體應當咨詢當地計劃生育部門,以山西省為例,農業人口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起到60周歲止,非農業人口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起到獨生子女16周歲止,按月各給予夫妻雙方不低於5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根據《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二十六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獎勵和優待:
(一)農業人口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起到60周歲止,非農業人口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起到獨生子女16周歲止,按月各給予夫妻雙方不低於5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二)子女入園、接受教育、就醫時,雙方所在單位可以給予一定補貼;
(三)退休時所在單位可以按照其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二十七條 按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 規定享受獎勵和優待的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為農業人口的,還享受下列優待:
(一)優先列為脫貧或者致富對象,在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予以扶持;
(二)農業、林業、水利、科技、供銷等部門在技術服務、提供信息、農業生產資料供應等方面予以優待;
(三)在勞務輸出或者招工時,同等條 件下優先安排其家庭勞動力;
(四)在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對獨生子女家庭個人籌資部分給予資助;
(五)優先批給宅基地;
(六)集體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增加1人份的份額,以戶計發的應當高出戶均標准20%以上的額度;
(七)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其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期間寄宿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寄宿和生活補助;
(八)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優待。
第二十八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夫妻符合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子女滿10周歲的,由人民政府給予1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金;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的,由人民政府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金。
第二十九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鑒定為二級以上殘疾的,由人民政府按照不低於50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補助;獨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夫妻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從女方滿49周歲起,由人民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400元的特別扶助金。獨生子女康復或者扶助對象又生育、收養子女的,終止發放特別扶助金。
符合前款規定的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其獨生子女死亡或者因傷(病)殘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優先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並優先進入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
第三十條 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之前,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之後沒有生育或者收養子女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60周歲起由人民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50元的獎勵扶助金,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只有一個子女的;
(二)只有兩個女孩的;
(三)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一次性獎勵金、特別扶助金以及獎勵扶助金的具體發放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G. 四川省也執行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歲享受獎勵扶助金的政策了嗎
執行了,按規定四川省執行了獨生子女父母60歲享受獨生子女獎勵的政策了,所以執行了。
H. 四川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歲獎勵新政策是否受鄉限制
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規定女方在49周歲以下可以辦理,超過了就辦不了了。
如果是農村的,父母到60周歲可以享受獎勵扶助政策,每人每年發一定數額的獎金,一直到死亡為止。
城市的,下崗職工(退休工資+5%或退休職工的一次性獎勵)
孩子小於14周歲的,可以拿到不低於10元/月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I. 四川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條件是那些
四川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獎勵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維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促進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戶籍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公民按照《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獎勵和優待。其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按下列途徑發放: (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獎勵金按有關規定開支; (二)各類企業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濟組織人員的獎勵金在經營成本中列支; (三)夫妻雙方一方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另一方無用工單位的,由在職一方所在單位全額發給; (四)以上三種情形以外的夫妻,其獨生子女父母金在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列支。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由政府撥款、社會撫養費、社會捐助等組成。 第四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專項經費建立財政專帳進行管理,由政府撥款、社會撫養費全額進入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專帳管理,專款專用,專帳核算。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財政部門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制定。 第五條 按照上年度父母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獨生子女人數,省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不低於5元、市(州)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10元至15元的標准,安排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足部分由縣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補足。 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撥付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得沖抵國家和省規定應落實的計劃生育工作經費。 第六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於每年第一季度按照實際情況編制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名冊,報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核。 縣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核準的應獎勵對象和金額,應在第二季度內將獎勵專項經費撥付給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收到撥款後應於30日內以現金形式發給應獎勵對象,不得作任何抵扣或強制購買保險等。 第七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發放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由獨生子女父母或其委託人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有效身份證件簽字領取。 第八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每年發放專項獎勵金時,應將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總額、應獎勵對象名單、實際發放獎勵金人員名單和金額等情況在村(居)務公開欄中張榜公布,接受監督。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不符合條件享受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的,有權舉報。有關部門應認真核查,情況屬實的,應責令改正。 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應按時足額劃撥、發放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截留、剋扣、挪用、貪污、私分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監察、審計、計劃生育等部門應加強對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的監督、檢查,確保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專款專用。 第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予以通報批評,逾期不改正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記過以上的行政處分: (一)不按時足額劃撥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的; (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不按時足額發放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的; (三)計劃生育工作機構人員徇私舞弊,虛報、冒領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的。 第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各市(州)人民政府可以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實施細則。
J. 四川省獨生子女父母年邁多少歲才能領錢
按規定必須年滿60周歲(也有執行女55周歲)可以帶有關證件到戶籍地
社區居委會
或村委會申報領取獨生子女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