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投靠子女遷戶口關系證明書怎麼寫
因獨生子女某某的父母,年邁體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據本人申請,我方同意,有必要把老人的戶口遷移到獨子某某的城市與其兒子共同生活,符合國家規定的一孩老人可以跟隨子女的規定,特此證明。
B.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你好!
1、投靠人女性滿55歲,男性60歲。
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回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答。
3、個人落戶申請。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
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
7、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C. 老人投靠子女的戶口遷移證明怎麼寫啊
你戶口所在地局領導;
因父母年邁,缺乏照顧,需要與子女共同生活,特申請將父母戶口版遷來落在我的戶口本權上,請求領導給予照顧。
禮
簽名
年月日。
之後,你單位或居委會公章同意,再去(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父母遷移即可。
D.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你好!
1、投靠人女性滿55歲,男性60歲。
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身邊無子女照顧證版明。
3、個人落戶申權請。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
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
7、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E. 父母投靠子女怎樣辦戶口怎樣寫申請書
本地的話,比較簡單,寫個申請交給當地派出所審批。
外地的話,要看父母在回外地還有沒答有其它子女,如果有的話,有些省份是不可以投靠的。如果沒有話,也要層層報批才可以。具體的要求各地不一樣,你可以咨詢當地派出所。
申請書的內容:父母姓名,目前戶口所在地,子女姓名,目前戶口所在,因何原因需要投靠子女。
F. 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申請怎麼寫
申請書
我叫XXX,今年XX歲,住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由於我父母(寫清父母的詳細情況)年老體弱,身邊沒有人照顧,特申請將我父母在XXX地的戶口,遷移到我戶口上。
禮
申請人:XXXX
XX年XX月XX日
(6)父母投靠子女落戶讓證明擴展閱讀: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G.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孩子遷抄戶口的手續:襲
1、把落戶申請(派出所有統一的格式,只要填入簡單的幾項即可)交入轉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開具接納證明;
2、等待轉入地戶籍警察調查,符合轉入條件派出所開出接納證明;
3、將接納證明交給轉出派出所;轉出派出所開出准遷證明同時消戶;
4、將准遷證明交給轉入派出所並辦相應手續(准備好相片)。
二、所需的材料
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周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H.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什麼手續
需要由子女帶著以下材料:身份證明、戶口簿、子女申請、子女與父母的關系證版明、原籍無子女證明、權父母結婚證、若需落戶村居的,需村(居)委會出具接收證明等到擬落戶的派出所申請。你可以找一家叫戶籍無憂的公司去咨詢咨詢,他們專做青島落戶,這個應該比較了解。
I.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如何辦理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方法:
1、辦理條件:
(1)、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及子女有自己的產權房屋、與子女共同生活為條件,不受父母戶口所在地有無子女的限制。
(2)、凡是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人員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從計生部門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予辦理遷入。
2、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申請人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收原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原始、權威憑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關系證明收原件,《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親屬關系公證書》及原始、權威憑據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個人《房產證》。《房產證》所登記的產權人為配偶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夫妻)關系證明》。(《房產證》、《結婚證》、《婚姻(夫妻)關系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辦理流程: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9)父母投靠子女落戶讓證明擴展閱讀: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具體規定:
1、未婚子女可選擇投靠隨父隨母遷移落戶,但已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村居委會出具的未婚證明。
2、未滿18周歲的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區域內的學校就讀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戶。
3、父母在城市市區、縣城區范圍內無子女照顧的,其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並辦理隨父母落戶。
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身邊有否子女限制,根據本人意願,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戶。
5、祖父母、外祖父母確與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要求投靠孫子女、外孫子女的,其孫子女或外孫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落戶。
6、夫妻一方死亡、失蹤、出國定居、服兵役的,兒媳確與公婆、女婿確與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並同意其投靠的,可辦理兒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遷移落戶。
7、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隨父或隨母部隊駐地申報出生並在集體戶內落戶(在部隊駐地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單獨立家庭戶),也可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
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隨父母中非軍人一方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在部隊駐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隨現役軍人一方部隊駐地申報出生落戶。
J. 父母投靠子女遷戶口如何證明父子關系
父母投靠子女遷戶口證明父子關系,可以開具父子關系證明,需要到原出生申報戶口的派出所辦理。
辦理流程:
1、派出所查詢當時登記的出生證;
2、明確出生證上其父親、母親姓名;
3、由該派出所戶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