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9年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各地標准不同,是否能夠辦理獨生子女證,要看當地關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及相關政策。確認不再辦理的地區如下:
2019年3月15日起,河北省停止新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019年1月1日,重慶市政府發布並實施《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市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的決定》,決定取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無錫有獨生子女證2019新規定擴展閱讀:
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㈡ 據說國家對持有獨生子女證的家庭在2019年1月1日後又有補償政策,有朋友知道啥政策嗎
這個應該由各省制定標准而不是全國統一,而我們也沒有收到具體的改變文件內,某省的某地前幾天在某容平台的文章說的是2400,但其實它們那的某些市已經早就逼近那各水平。
獨生子女家庭也分好幾種的,14以下,父母退休 ,失獨病殘,貧困獨生子女父母,每各標准都不一樣,據我所知我們這去年著種是對第三種提高了標准。第一第二維持不變,年後會如何調整不清楚了,沒收到風吹草動
㈢ 2018年8月份辦下的獨生子女證到2019年10年有沒有獎勵呢
符合條件規定並申報就有,不符合就沒有。
按規定獨生子女18周歲照、父母60周歲可以申報領回取獨生子女獎勵金答。
按規定符合獨生子女獎勵條件規定的必須帶有關證件手續去社區居委會申報才可以享受,不是辦理獨生子女費後就可以領取的。
所以符合以條件規定的就有不符合就沒有。
㈣ 2019年獨生子女證怎麼辦
獨生子女證是以前法律規定獨生子女家庭可以依法辦理的證件,可以享受到規定的獨生子女政策的補貼。但是,隨著我國二胎政策的實施,國家已經取消了獨生子女證的辦理,因此是不能進行補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