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是湖北恩施農村的,家裡就我一個女兒,請問父母領取獨生子女補貼需要什麼條件
1、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2、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系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3、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農村貧困家庭獨生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期間,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減免雜費。
4、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是農村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鄉(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市、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具體辦法按長沙市人民政府規定執行。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資百分之五的標准增發退休金。已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單位,這項獎勵仍由原單位發放。
⑵ 湖北有獨生子女證的父母過了六十歲能拿補貼嗎
根據《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沒有規定獨生子女父母60歲發補貼的規定,所以說不能拿補貼。
下面是《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對領取獨生子女證家庭的獎勵政策:
第三十八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由夫妻雙方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登記,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享受以下優待:
(一)從領證之月起至獨生子女滿14周歲止,每月發給不低於10元或者一次性發給不低於1500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的一方單位全額負擔;夫妻雙方為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或者個體工商戶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組織發放,所需費用納入地方財政預算。
(二)獨生子女父母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發給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在本條例公布後一年內制定。
(三)獨生子女父母屬農村居民或者城鎮無業居民,喪失勞動能力,且子女贍養確有困難的,應當給予養老保障,並不得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具體辦法由縣級人民政府制定。
(四)農村獨女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除享受獨生子女的優待外,從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資金中,另發給一次性獎金。
(五)對獨生子女家庭,在發放扶貧貸款、社會救濟款物以及提供項目、技術、培訓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農村在分配集體福利、宅基地,調整責任田、自留山、自留地時,獨生子女按兩個孩子計算份額。
第三十九條 實行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只有一個子女或者兩個女孩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按照國家規定對夫妻雙方分別發給獎勵扶助金。
實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獨生子女死亡或者傷殘的計劃生育家庭,按照國家規定對夫妻雙方分別發給特別扶助金。
⑶ 湖北恩施2016獨生子女費發放
應該沒有了吧,現在開發2胎了,獨生子女的優惠政策貌似沒有了
⑷ 獨生子女補助金是多少
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復
根據有關規制定:獨生子女費每人每年發放100元,父母雙方單位各付一半,即為50元。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第二十三條 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生育。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⑸ 獨生子女每年的補貼是多少(我是湖北的)
你好,湖北各地的獨生子女每年的補貼標準是不一樣的。建議向當地的財政部門咨詢。
⑹ 關於獨生子女補助金如何申請發放
1 事業單位人員在本單位申領,企退人員可向單位或養老保險機構申請
2 凡西安市城鎮戶口,女年滿55歲、男年滿60歲的獨生子女父母可每人每月領取106元補助。
補助金額從2009年7月1日算起
3 附<西安市城市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發放辦法>相關條款
一、發放范圍
戶籍地在我市的城市獨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均列入補助金發放范圍。具體包括:
(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中符合領取補助金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
(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符合領取補助金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
(三)上述范圍以外的我市城市居民中符合領取補助金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
二、發放標准
補助金標准為每人每月106元。今後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調整。該補助金不計入家庭收入。
四、發放程序及渠道
(二)企業列入發放對象的人員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在職人員(指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手續人員),本人向單位提供戶籍證明、身份證、婚姻證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填寫《西安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審批表》,經《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原發證機關屬地區縣人口計生部門審核其真實有效性並出具意見(原發證機關無法出據證明意見時,由戶籍地區縣人口計生部門對其生育狀況進行走訪摸底);確認身份無誤後,由單位填寫《西安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人員花名冊》,統一報同級人口計生部門審核備案,由本單位負責發放。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由本人向單位或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提供戶籍證明、身份證、婚姻證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填寫《西安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審批表》,經《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原發證機關屬地區縣人口計生部門審核其真實有效性並出具意見(原發證機關無法出據證明意見時,由戶籍地區縣人口計生部門對其生育狀況進行走訪摸底);確認身份無誤後,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填寫《西安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人員花名冊》,報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所對應的人口計生部門審核備案,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
(三)上述范圍以外的我市城市居民
由本人提供戶籍證明、身份證、婚姻證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填寫《西安市其他城市居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審批表》,經《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原發證機關屬地區縣人口計生部門審核其真實有效性並出具意見(原發證機關無法出據證明意見時,由戶籍地區縣人口計生部門對其生育狀況進行走訪摸底);確認身份無誤後,由戶籍地鄉鎮街辦、區縣人口計生部門逐級審核並填寫《西安市其他城市居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人員花名冊》,統一報市人口計生部門備案;由市、區縣財政部門安排專項資金支付,戶籍地鄉鎮街辦負責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