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取消獨生子女證發放的文件
本報訊(記者李木元)10月30日,國家衛計委副主任王培安就實施全面兩孩政策答記者問。他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將取消二孩審批,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
王培安介紹,全面兩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婦,無論城鄉、區域、民族,都可以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此次生育政策調整是基於當前我國人口發展出現轉折性變化。一是人口總量增長的勢頭明顯減弱,育齡婦女數量逐步減少,特別是20~29歲生育旺盛期婦女數量下降較快。群眾生育意願發生轉變,少生優生成為社會生育觀念的主流;二是人口結構性問題日益突出,勞動年齡人口開始減少,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出生人口性別比長期持續偏高。三是家庭規模縮小,養老撫幼、互助互濟等傳統功能弱化。
王培安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將進一步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取消二孩審批,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准確掌握生育信息,重點加強優生優育、避孕節育、婦幼健康的咨詢指導,落實免費的衛生計生服務項目。
他說,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或現居住地辦理登記。衛生計生部門將進一步簡化程序,方便群眾。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王培安表示,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對於新政實施時間,王培安表示,將根據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的決策部署,需要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規,依法組織實施。
據王培安透露,目前全國符合全面兩孩政策條件的夫婦約有9000萬對。實施全面兩孩政策,今後幾年出生人口總量會有一定程度的增長,最高年份的出生人口預計超過2000萬人,這是政策調整的預期效應。
2. 2016年取消獨生子女證,那之前有證的福利還會有嗎
福利肯定是沒有了的,這個新聞上已經說過的,全面開放二孩政策出來後就沒有獨生子女的政策了,同時獨生子女證也就沒用了,不會再發放補貼的了。
3. 2016年是不是取消辦獨生子女證
是的,樓主。
按照國家2016年新政策,全面開放二胎以後,取消了以前的獨生子女證。
小孩子在201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有權辦理獨生子女證並享受國家相關政策;以後出生的小孩子是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的。
4. 獨生子女證停辦了嗎
目前已來經停辦了(獨生子女證自停辦日期是2016年7月1日)。之前已有的還可以繼續享有相關補貼政策。
從2016年國家推行兩孩政策開始,獨生子女證制度就已經取消,原來已經辦理的可以繼續享受相關優惠,沒有辦理的就按照新人新辦法處理,就算那些已經印刷好的獨生子女證件大概也都已經銷毀,不可能再給你印刷一兩本,而且獨生子女證的檔案名冊也已經封存。
《人口計生法》規定第十八條: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5. 獨生子女證什麼時候停辦
因為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的調整,全面放開了二孩,從2017年7月1日開始,已經取消了獨生子女證,並且也不再補辦獨生子女證。
6. 問國務院取消獨生子女證從那年開始
現在剛剛開始,也就是2015年11月,十八屆五中全會之後。
因為決定實行普遍二孩政策,所有夫妻都可以生育二個孩子,同時今後不再頒發新的獨生子女證。
7. 如何取消獨生子女證
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證或注銷的流程。
申請條件: 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公民,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退證,所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無效:申請再生育子女的,自向人口計生部門遞交.。
提交材料: 身份證、戶口薄、《光榮證》自願退回有效《光榮證》的,還需提供本人自願退回聲明。委託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明、委託人出具的證明。
(7)獨生子女證2016年取消擴展閱讀:
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8. 獨生子女證停辦日期
獨生子女證停辦日期是: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1月1日起,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2016年將停辦獨生子女證,退出歷史舞台,享受不了獨生子女政策了。
(8)獨生子女證2016年取消擴展閱讀
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孩子父母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補辦是沒有時間限制的。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