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的戶口遷到子女戶口上怎麼辦理
申請遷移。
拿出證來明源你與孩子母子關系的證明,如出生證(上面有孩子父母的姓名和身份證號);
到孩子的戶籍地列印戶籍證明;
再到你戶口所在地申請准遷證;
回到孩子戶口方辦理遷移證;
拿遷移證明回到你的戶口所在地入戶即可。
B. 把父母的戶口遷入到自己的戶口需要那些證明
父母把戶口遷入女兒的戶口上屬於親戚投靠。
一、辦理條件:
1、.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及子女有自己的產權房屋、與子女共同生活為條件,不受父母戶口所在地有無子女的限制。
2、凡是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人員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從計生部門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予辦理遷入。
二、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
2、被投靠人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申請人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收原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
3、被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原始、權威憑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關系證明收原件,《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親屬關系公證書》及原始、權威憑據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個人《房產證》。《房產證》所登記的產權人為配偶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夫妻)關系證明》。(《房產證》、《結婚證》、《婚姻(夫妻)關系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三、辦理流程: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四、親屬投靠:
新生嬰兒入戶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嬰兒父母身份證或戶口簿;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准生證或生育證(其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應出具徵收社會撫養費憑證)。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近親屬投靠:出具法定監護(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或病故傷亡證明和與被投靠人確立監護(撫養)關系的公證書。
C. 投靠父母的戶口,需要哪些證明
所需手續: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書面申請;2、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屬版父母離權婚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及判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3、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①房屋產權證;②房屋使用權證;③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16周歲至19周歲子女學籍證明;6、民警調查報告;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戶口與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
D. 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情況證明》怎麼寫
1,父母子女情況的證明,一般是指親屬關系證明。
2,可以具體咨詢一下戶口所在地版派出所民警有什麼具權體的要求。
3,親屬關系證明的一般格式:
親屬關系證明
茲證明XXX 性別:(男/女)出年年月,X 年X 月X 日出生,住址(戶口本上的地址)
身份證號:(XXXXXXXXX ),其親屬關系的情況如下(直系血親都要寫):
關系人姓名性別出生日住址與其關系(父子/母女/母子/父子/兄妹/姐弟/姐妹等) (稱謂) 工作單位備注
E. 父母戶口不在一起,孩子落戶需要什麼手續和證明
我也是燕郊開發區的戶口,我們孩子落戶的時候就拿著我的戶口本和出生證明去的,專前提我的屬准生證是在燕郊辦理的,孩子剛出生就打電話報了孩子的出生日期。因為我們孩子生在北京,後來孩子都8、9個月了才去去行政大廳辦了這個落戶。
F. 父母同意把孩子的戶口轉到別處的證明說怎麼寫
這樣的事情辦理就是了
只要媽媽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同意
就可以直接辦理的,用不著怎麼證明的
G.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你好!
1、投靠人女性滿55歲,男性60歲。
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回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答。
3、個人落戶申請。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
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
7、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H. 離異父母戶口遷入子女戶口的證明怎麼寫
離異小孩戶口的問題,一般來說是隨著離婚問題的解決一起解決的。對於離婚夫妻的戶口辦理,根據相關規定:「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
按照戶籍管理規定,小孩的戶口可以隨父或隨母,屬於直系親屬之間的遷移。
離婚後小孩戶口辦理:
1.通常,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2.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3.如果孩子年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4.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我們知道,夫妻結婚後,雙方的戶口是合在一起的,如果小孩已經辦理的了戶口,需要遷移戶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還沒辦理的戶口,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想給孩子上戶口,需要在夫妻雙方戶口分立後,去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
申請材料:
1.到民政部門先領取離婚證;
2.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3.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准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根據情況不同,會有差異)
4.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5.《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
I. 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情況證明怎麼寫
1,父母子女情況的證明,一般是指親屬關系證明。
2,可以具體咨詢一下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民警有什麼具體的要求。
3,親屬關系證明的一般格式:
親屬關系證明
茲證明XXX 性別:(男/女)出年年月,X 年X 月X 日出生,住址(戶口本上的地址)
身份證號:(XXXXXXXXX ),其親屬關系的情況如下(直系血親都要寫):
關系人姓名性別出生日住址與其關系(父子/母女/母子/父子/兄妹/姐弟/姐妹等) (稱謂) 工作單位備注
上述證明的內容准確無誤。如有不實,願承擔其法律責任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經辦人(簽名):
(村委會)蓋章:
單位聯系電話:XXXX年XX月XX日
註:1、本證明須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2、本證明須有檔案所在單位或存放檔案的人事(組織、勞資)部門出具、蓋章;沒有單位的,由街道辦事處出具、蓋章。
3、相互稱謂應按我國法律規定和習慣的統一稱謂
J. 父母投靠子女遷戶口如何證明父子關系
父母投靠子女遷戶口證明父子關系,可以開具父子關系證明,需要到原出生申報戶口的派出所辦理。
辦理流程:
1、派出所查詢當時登記的出生證;
2、明確出生證上其父親、母親姓名;
3、由該派出所戶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