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戶口投靠父母戶口需要哪些手續
所需手續:
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屬父母離婚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及判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3、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①房屋產權證;②房屋使用權證;③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
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16周歲至19周歲子女學籍證明;
6、民警調查報告;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戶口與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
申請人備齊材料後交派出所戶籍窗口審核,派出所審核後,市內遷入由派出所審批,10個工作日審批,審批同意後,由入戶地派出所通知居民辦理落戶;
市外遷入報分局審批,25個工作日審結,分局開具《准予遷入證明》,派出所自接到審批決定起,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1)子女投靠父母需要哪些資料擴展閱讀
戶口親屬投靠
新生嬰兒入戶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嬰兒父母身份證或戶口簿;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准生證或生育證(其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應出具徵收社會撫養費憑證)。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近親屬投靠:出具法定監護(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或病故傷亡證明和與被投靠人確立監護(撫養)關系的公證書
② 子女投靠父母落戶對於申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申報戶口登記表》(可在武漢公安網上警局下載或在戶籍窗口領取,父母手寫簽名);
2、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投靠子女已滿20周歲不滿22周歲的,需提供未婚聲明及學歷證明或在校證明;
4、合法自有房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5、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1)原始戶口登記資料。
(2)投靠人《出生醫學證明》。
(3)無《出生醫學證明》的,可提供父母、子女原始人事檔案履歷表(加蓋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學籍檔案(加蓋學校公章)。
(4)無法提供上述證明件的,提供具備親子鑒定資質的本市市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
③ 求解子女投靠父母落戶需要哪些手續
所需手續: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書面申請;2、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內屬父母離婚容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及判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3、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①房屋產權證;②房屋使用權證;③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16周歲至19周歲子女學籍證明;6、民警調查報告;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戶口與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
④ 直系親屬投靠父母戶口遷移都要什麼資料年齡有沒有什麼限制
1、直系親屬投靠父母年齡上沒有限制,戶口在親屬之和非親屬間都可以投靠,戶籍政策上並未禁止不是親屬的人投靠戶口,只要當地政策允許,對方同意接收就是可以的;
2、所需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2)申請人及隨遷人居民身份證(3)隨遷配偶子女的,附結婚證
(4)遷入人戶籍證明(5)合法固定住所證件證明(6)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證件證明
(7)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居(村)委會證明(8)《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4)子女投靠父母需要哪些資料擴展閱讀:
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後,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我國戶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幹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群體。親屬投靠類型:
1.新生嬰兒入戶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嬰兒父母身份證或戶口簿;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准生證或生育證(其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應出具徵收社會撫養費憑證)。
2.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3.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⑤ 成年子女遷移戶口投靠父母需要什麼手續
所需手續: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書面申請;2、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屬父母離婚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及判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3、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①房屋產權證;②房屋使用權證;③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16周歲至19周歲子女學籍證明;6、民警調查報告;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戶口與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
⑥ 子女投靠父母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1、填寫完整的戶口申請表(可在園區一站式網站下載)
2、父母身份證
3、戶口本或戶籍證明
4、婚姻狀況證明
5、家庭成員關系證明
6、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證等)
7、出生醫學證明
8、被投靠人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
9、公安部門認為申請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註:以上證明材料請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申辦條件 投靠父親或母親的未成年子女。
⑦ 我的孩子想要隨遷,那子女投靠需要什麼材料
隨遷入戶須知 一、夫妻隨遷入戶(一)須符合下列條件:1、夫妻分居滿三年;2、申請隨遷人員必須是無業人員,不屬在職幹部、職工;3、該戶內未發生過超生事實。(二)須如實填寫《入戶申請審批表》,提供下列材料:1、結婚證;2、雙方戶口簿和身份證;3、擬遷入地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4、申請人屬非農業(居民)戶口的,提供戶口所在地鎮或街道辦事處當年出具的無業證明;5、攜帶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子女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二、老人隨子女入戶(一)須符合下列條件: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必須雙方同時符合條件一並提出申請;2、老人身邊無子女;3、凡多子女的申請人,根據其子女戶籍地的情況,按「就近不就遠、就小不就大」的戶口遷移原則處理;4、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在深圳有房屋產權。(二)須如實填寫《入戶申請審批表》,提供下列材料:1、老人及其全部子女的戶口簿和身份證;2、老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況和雙方關系證明;3、老人或被投靠人在深圳的房產證明。三、子女隨父母入戶(一)須符合下列條件:1、未成年子女;2、父母雙方或一方已是本市常住戶口居民;3、該戶內未發生過超生事實。(二)須如實填寫《入戶申請審批表》,提供下列材料:1、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3、擬遷入地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4、父或母遷入深圳時的批准證明材料;5、超過18周歲但未滿20周歲的成年子女,須提交仍在普通中學階段就讀的在校證明。四、申請程序由申請人向擬入戶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根據市政府下達的當年入戶指標數統一排隊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