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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再婚該不該考慮子女感受

發布時間:2021-03-03 02:38:24

『壹』 如何看待父親或者母親再婚

反對父母再婚兒女是自私的,於情於理這都說不過去,我認為這種行為是一種比道德綁架還過分的親情綁架。仔細想一下不難理解,很多子女打著愛的旗號口口聲聲說是為了父母好,怕他被騙什麼的,實際上他們是在滿足自己的利益,要麼是心理層面的,要麼是物質層面的。

綜上所述,我們做兒女的,是應該支持老人再婚的,他們有他們的生活,前半生為了我們付出太多,後半生,就讓他們自己選擇吧。

『貳』 在父母的再婚問題上,兒女們應該過多的干涉嗎

他母親早些年意外去世了,在那之後十年,他父親一直是單身,但是現在他都六十歲了,卻嚷嚷著說要再婚,這讓他有點接受不了。

之所以不想讓父親再婚,他是覺得老人年紀大了,不該太折騰,還有就是,年齡大了再婚,這關繫到兩家人,感覺很是麻煩,同時他也擔心別人騙他父親的錢。

聽到他這樣說,我只是建議說,讓他了解下父親再婚對象,人不錯的話,就別再過多干涉了。

說實在的,父母再婚這種事情,作為子女的,本來就無權干涉,也不該去過分干涉。

記住了,別過分干涉父母的再婚,你沒有那個權力,你也不應該如此。

你不該因為,覺得對不起自己的另一方親人而干涉,也不必無端地就把對方想像成一個壞人。

如果實在是擔心,你就盡管先去了解一下對方的為人,跟你的父親或母親說清楚。

而在那之後,你可以讓你的父親或母親,多留一點心,保管好自己的財產,但是同時,那個新走進你們生命的人,你們也不要去過於苛刻人家,要對人家好點。

生活從來都並不容易,在感情這件事情上,老人覺得開心,得以安享晚年,這比什麼都強

『叄』 作為子女如何面對父母再婚

只要父母開心就好。

隨著社會生活方方面面的進步,離異或喪偶的老年人思想也開放很多了,他們選擇通過再婚重新組建家庭。然而,老年人再婚面臨的問題也不少。「最美不過夕陽紅,溫馨又從容。夕陽是晚開的花,夕陽是陳年的酒,夕陽是遲到的愛,夕陽是未了的情,有多少情愛化作一片夕陽紅。」悠揚、動聽的歌曲彷彿把我們帶到一幅美麗的畫卷面前,從容、和諧的畫面讓人動容。

其實老人想再婚,找一個老伴走完餘生,這個都是可以理解的。俗話說「滿堂兒女不如半路夫妻」。讓父母不受飢寒,是孝父母的身,讓父母內心快樂,則是孝父母的心。支持失偶父母再婚,尊重孝敬他的新老伴,這樣的孩子,是大孝啊。

『肆』 那些跟著父母再婚的孩子,現在過得怎樣了

那些跟著父母再婚的孩子,現在過得怎樣了
父母再婚帶給孩子的影響這么大,後悔知道太晚

晚飯後發生了兩件事,讓我心情很糟糕,以至於本來想來一杯睡前熱牛奶的,結果恍惚間習慣地來了一杯牛奶咖啡。

第一件事是看到了爸爸的QQ空間里,一個疑似後媽兒媳婦回復的,說她女兒說這是爺爺。你還給發了一個笑臉,好吧,那你親孫女算什麼?
第二件事是妻子告訴我的,我爺爺想給我去年出生的女兒包壓歲錢,本來想讓我爸幫去銀行辦理匯款的,可是我爸說沒空。
今天不談渣男與否,也不談小三的合理與否,這些都是很復雜的社會問題,就算成立一個學科也不為過。
逝者已矣,我也不會談我後媽的好壞。蓋棺定論,有些答案我是永遠得不到了,不過就到這個階段,邏輯上我沒有理由恨她。
我就借這篇帖子說一些心裡話,從一個失去正常父母關愛的需被保護者的角度,說說我從我爸那裡學來的前車之鑒,也說說再婚的父親因為潛意識里的自私而對子女做出的,常見的錯誤要求。
我以前有時和我父親爭論,比如說因為某個導火索,我先說請他把我後媽帶出我的生活,然後他就會說那我肯定也要跟她一起出去的,你又在國外,你爺爺奶奶誰照顧;接下來就說沒有我你能有今天?然後就開始算賬。
一開始說到這里我總無話可說,因為他說的沒錯,起碼我的生命有一半是他給的。另外對於我的撫養和教育,雖然爺爺奶奶負擔了絕大部分,可他的的確確也撫養了我,也付出過。換言之,他對我的付出減去我給他的回報是正值,只有在他老了之後我養過他,才算平衡。
這個解釋在法律上有所體現,可是在倫理上,總覺得怪怪的,因為父親不應該跟子女這樣算賬,而為什麼不應該,則沒有誰說得清楚。
去年一次爭論後,我找到了這個邏輯的漏洞。
這個邏輯錯誤的關鍵之處,在於不能以兩個人之間的付出與回報來進行衡量其中一個人是否虧欠。衡量一個人是否對得起天地良心,取決於他本身的絕對付出和絕對回報。
對於大多數中國家庭來說,說起來每個人都在履行法律所規定的義務之外額外作出了付出,而實際上卻是大體平衡的。
以標準的中國三代為例;中間的一代,即兒子,父親和祖父中的父親。
父親的付出為:
-1,撫養兒子;
-2,兒子成年後給兒子處理上學,娶媳婦,買房等大頭支出,一直操心到下一代出世;
-3,照顧父母。
父親的回報為:
-4,年幼時被祖父撫養;
-5,年輕時祖父為其操辦上學,娶媳婦,買房等大頭支出,一直操心到下一代出世;
-6,年老時被兒子照顧。
實際情況有時候比這個復雜,比如有時候要幫忙帶孫子之類的,這里先討論這個簡單的模型。
正如這個模型所示,父親的付出和回報是對等的。一般在中國的父親45-50歲之間的時候,父親做到了1,並且得到了4和5,即得二付一。在這個節點,雖然父親-兒子這個系統中父親的付出是絕對的,然而,就父親個人二樣,付出少於回報。這種情況下,父親不是不該對兒子邀功,而是根本沒有向任何人邀功的資格,因為他個人的絕對付出遠遠小於絕對回報。
從這個結論來看,正常人所認為的父親不該以撫養了兒子為由對兒子邀功,甚至擠兌兒子還是有邏輯可循的。在上述模型中,這個父親只有在2和3里任意再做一個,並且放棄6,那才算付出和回報平衡,但依然沒資格向任何人邀功,因為這只是做了一個人應該做的事。只有父親同時做了2和3,並且放棄6的情況下,才算是付出溢出,才有邀功的資本。
正常情況下,有直系血緣關系的群體中,不會涉及到對付出和回報的計較。說得通俗一點,一個正常的家族,出於人倫慣例,每一代都是父母對子女是絕對的付出而不求回報,這樣一代代傳承下去,最終每個人付出的和回報還是相等,父親覺得祖父的恩情山高水深,同時父親也被兒子認為恩情山高水深,還是對等的。
可是在一些非正常家庭,否則作為弱勢群體,不得不有一個正確的認識。
對於這些問題 ,你們怎麼看?

『伍』 父母離異後,突然有一天告訴你找了新對象,你什麼感受

綜藝節目《奇葩說》最新一期的主題是「父母再婚,該不該阻撓」。陳銘說了肖驍小時候的經歷,因為還小做了很多事情來阻撓媽媽的男朋友融入這個家庭。當他長大,他才明白,媽媽也不是超人,媽媽也需要呵護,照顧。我們是父母帶到這個世界的,我們首先學會愛的人就是我們的父母,如果父母離異了或者一方不在了,要再婚時,該如何對待呢?有很多網友是支持父母再婚的。
一個父母離異的朋友,母親獨自離去,沒有帶走任何一個子女,都交給了父親撫養。而父親本就不是一個顧家的人,這也是導致離婚的原因。剛離婚不過幾個月,父親就開始找女朋友,三年間換了四五個,用朋友的話來說就是比我一個20歲的年輕人換的還勤。問他,你會反對 你父母再婚嗎?朋友說,不會反對,既然都是獨身,找伴是很正常的事。但也不會支持,因為有了伴,子女就會被忽視。後來,他父親找了一個很強勢的女人,那個女人帶了一個18歲的女兒過來,組成了一個重組家庭。剛開始大家都相處的還好,時間長了就會有各種矛盾,他父親經常說他們三兄妹不如繼母的女兒懂事,貼心。加上繼母很強勢,每次在家要是不幹活就會擺臉色。朋友經常感慨道,有了繼母就有了繼父,這話一點都沒錯。但是他不會去跟父親辯解什麼,他認為以後陪在父親身邊的還是繼母,他們能一起相伴到老,這就夠了。

『陸』 子女應不應該同意父母再婚

應該,雖然從內心來講,對父母再婚有強烈的抵觸心理,但為了父母的幸福著想,還是應該積極鼓勵,畢竟子女再孝順,也不可能像他們的老伴一樣長久地陪伴父母。

『柒』 再婚家庭對子女有什麼影響

抄錄一篇關於再婚家庭對子女有什麼影響的文章,寫得有一定深度,希望對您有幫助!再婚家庭對子女的不良影響情況分析我國目前有3億多個家庭,由於種種變故,許多家庭已非本來面目,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大致有兩個:一是經過建國以後兩次離婚潮的沖擊,到1995年我國離婚人數已突破百萬大關,而許多離婚後的家庭不久後會加入新成員,組成新家庭;二是由於一些不治之症或突發事件的降臨,夫妻雙方中有一人去世,另一人再婚,也使得家庭成員發生變化.而在經歷了變故後的再婚家庭中,存在著一個不容忽略的問題,那就是子女問題.子女對其親生父母及家庭的依戀,是其成長過程中不可缺少的環節.這種依戀既可以逐漸發展成為利他主義的愛和獨立自主的精神,也可以轉變為抑鬱,怒恨等不良心理.而沒有父母的愛和家庭的溫馨,失去了依戀的依託,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很可能成為冷酷無情的人.
從再婚原因,子女所屬者,繼父母情況三方面考慮,再婚家庭可以分為12種不同情況.為了方便闡述,筆者將這些情況分為兩大類,即以再婚原因作為主要分界點來進行敘述.再婚有兩個原因,首先是由於原配夫妻雙方離異而再婚.
當今社會,沒有人會懷疑離婚這一舉動給孩子造成的傷害,但很少有人注意離婚過程對孩子心靈的摧殘,對於這些「打」離婚,「鬧」離婚的夫妻,分手前後連綿不斷的戰爭,雙方相互視若仇敵,唇槍舌劍,互不相讓。也有的是誰也不想要孩子,不願帶個「拖油瓶」,孩子像皮球似的被踢來題去,無著無落,無依無靠。採取這種不文明的方式離婚,對孩子的打擊和傷害,不亞於親人的死亡。孩子在父母離婚其間及離婚之後,心理和行為上會產生一系列反應和變化,如果這個階段疏於教育,容易使他們產生心理障礙和人格變異。
在這種情況下,子女所屬的一方重組家庭,有可能使孩子得到溫暖和撫慰,也可能使孩子受到更大的傷害。這取決於再婚後父母能否與孩子和睦相處,這無疑是個雙向問題,僅憑任何一方的付出是無法奏效的。
從子女一方來講,普天下所有的孩子都是痛恨離婚的,他們渴望得到父母的愛,以為父母離婚使他們失去了這種愛,特別是在單親家庭生活了一段時間的孩子,更是對繼父母充滿了嫉恨的心理。在孩子的眼中,家庭的破裂已經使他們得到的愛減少了一半,而如今繼父母又闖入他們的家庭,是家庭的「侵犯者」,是剝奪了他們那點殘留的愛的「敵人」,因此他們產生了各種奇怪的,令人無法理解的想法。從前也許曾是聰明的,優秀的好學生,逐漸會變得不可理喻,將他們的聰明用來挑撥親身父母和繼父母的關系,並希望親身父母能對自己傾注全部的愛。這種盲目的行為,逐漸將自己推入畸形的怪圈。
而對於繼父母來說,他們並不是不愛孩子,只是與孩子接觸時間較短,很難表現出像親生父母那樣的愛。特別是當他們看到孩子的一些缺點錯誤時,往往較難容忍,對孩子的一些不良習慣也就看不順眼,於是在對待孩子的問題上,夫妻之間的分歧和矛盾就會日益增多。
初次結婚的繼父母,突然間擁有了一個不是親生的孩子,卻要對他視如己出,確實難以做到。何況他們初次結婚,對婚後的生活毫無經驗,就算在婚前已經做好了思想准備,但客觀地說,婚後將同時擁有配偶和孩子,這其中缺乏從結婚後到擁有孩子的時間准備,缺乏照顧孩子的經驗,在婚後的生活中很可能導致在一些突發情況前不知所措,如孩子的無理取鬧,惡作劇,對繼父母視而不見,無事生非。常此以往,他們的滿腔熱情將消失殆盡,繼而產生厭煩,失望的情緒,對孩子的態度也從遷就,忍讓到不聞不問甚至辱罵歐打。
而有過孩子的繼父母們,常常不由自主的將現在的孩子與自己的孩子作比較,不管現在的孩子表現如何,他們總是可以客觀的找出與自己孩子的不同點,於是繼父母與子女之間永遠隔著一個影子,嚴重阻礙他們的相互交流。有這樣一位再婚後的母親,而對丈夫的兒子總是不自覺想起與他年齡相當的兒子。在她的心目中,自己的兒子才是她的教育對象,現在的兒子只不過是他的看管對象而已,她認為對自己的孩子所傾注的心血無須轉移到現在孩子的身上,或者說,她對現在的兒子已不抱任何感情與希望,除了照顧他的衣食起居外不再對她負任何責任。是什麼原因造成她如此的心理呢?她曾對孩子的姑姑說:「孩子要什麼,我盡量滿足他,他在外面做壞事我不方便管他,免得別人說閑話,要是自己的兒子我已經不能容忍了。」可見,繼母較之繼父的麻煩事更多。在人們的觀念里,「後媽」的聲譽一直不太好,一些家喻戶曉的童話故事如《灰姑娘》,《白雪公主》都刻畫了自私,殘忍的典型後母形象,這些形象已深深地存在於人們的潛意識中。輿論對繼父母存在的偏見,給繼父母們增添了許多障礙,使他們無法按正確的方法去教育孩子,導致了他們對孩子心灰意冷,乾脆置之不理的放任態度。而孩子更需要母愛,沒有母愛的關心,愛護則會出現孤獨,悲傷,情緒低沉的精神反應,甚至出現兒童的早期行為,如尿床,吮吸手指等。
那麼再婚家庭中,如果同時存在兩方的孩子,結果又將如何呢?當然會有相處得好,情同手足的情況,但這畢竟只是少數,更多的則是雙方表現得各不相干,形同陌路,或是一方熱情,一方冷淡,導致雙方孩子性情壓抑,或是暴躁易怒,行為走向極端,他們常出現破壞性行為,如偷東西,罵人,斗毆等。
再婚的另一原因,則是由於夫妻雙方中有一人因故去世,"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我們無法預測的一些突發事件,如車禍,兇殺,不治之症的發生,使原本完美的家庭變得殘缺不全,是家庭中剩下的成員受到無以名壯的傷害.永遠的失去父親或母親,也許會使孩子無法面對現實,沉湎於過去的溫馨,快樂中無法自拔.其實死是生活的一部分,必須被接受,我們自然不願意看到孩子為失去親身父母而受傷害,但悲痛,苦惱並不能使死者復生,死亡的事每天都在發生,人們又必須堅強的活下去,盡管這不太容易,但孩子還是要有勇氣繼續生活.由於親人死亡原因不同,孩子的心理反應也不同,有的是親人得了無法治癒的病,一步步接近死亡,有的是突然遭遇飛來橫禍,頃刻之間生命便不復存在.前者對於孩子來說,他們目睹了親人從得病到死亡的過程,即使沒有完全目睹,至少也有一定的心理准備,知道他們由於得病而最終將永遠厲害自己.而後者是突發事件,很可能令孩子無法承受,對生活失去信心.親人去世後,孩子能否從悲痛中恢復,當然會有時間上的過程,而後者的恢復時間顯然比前者長.在這段時間里,父母如何對待這兩類孩子是個關鍵問題.
如果父母想在這時候再婚,則需要與孩子徹底的溝通,否則將導致婚後無止境的問題,如父母再婚,可能會令子女認為他們已經望了死去的父母,與別人共組家庭,父母已不再管他們的痛楚,他們的情感需要,因此將自己封閉起來,不願接受任何勸說與鼓勵,終日漫遊在自己的世界中.而父母一方,或許是他們想盡快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使孩子在愛的呵護下振作起來,而子女卻變得如此不可理喻,令他們無可奈何.
再婚後的家庭,父母對孩子的態度容易走向兩個極端.一是不聞不問,任其發展,這種態度極端惡劣.也許父母認識時間可以沖丹一切,殊不知孩子需要的不是時間,而是愛.失去父母是孩子最大的不幸,特別是逝去的一方是母親,對孩子的打擊更大.歌中唱道,"有媽的孩子像塊寶,沒媽的孩子像根草",孩子感受不到母愛的溫暖,漸漸變得情緒低落,悲觀,對任何事情都失去興趣,或是冷酷極端.另一種態度則是過多的表現為同情,憐憫,這種態度往往會產生副作用,憐憫是負向的情感,它會使孩子更渺小,一方面打擊他們的自信心,另一方面損害他們的生活的信心.
<美國人的家庭教育>中有個事例很是說明了這個問題.十歲的查理和七歲的維多利亞在暑假時去姨夫家度假,在這期間,他們的父母在瑞士出車禍,雙雙去世.當姨夫告訴他們這個消失時說:"你們要勇敢,姨母,我和外婆都和你們在一起,我們要相互照顧."孩子們仍在痛哭,但聲音減弱了,這時外婆走了進來,抱住兩個孩子大聲的哭喊:"可憐的孩子,你們怎麼這么不幸啊!"兩個孩子重又大哭起來,外婆的話重重的打在他們的心上,他們的確覺得自己太可憐了.
可見,外婆的憐憫使孩子士氣敗落,換成父母也同樣如此,他們的加倍憐憫,只會加重孩子對自己的憐憫,認為生活對他極不公平,這種自憐情緒可能會長時間延續下去,甚至終生.這樣的話,孩子將不能承擔生活重任,總是逃避現實,他將很難成為社會的一個活躍成員.因為他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自己的身上,他總是憤憤不平埋怨生活,將自己的所有遭遇都歸諸於命運對他的不公平,成為一個地道的唯心主義者.
總而言之,再婚雖然給了子女一個完整的家庭,但是這樣的家庭多數是貌合神離的,我們常常偏重於注意孩子們在家庭變故時所受的傷害,卻容易忽略他們進入家庭後的心理狀態,由此引發了一些不該發生的事件,使很多孩子背離了原先的發展軌道,走上了一條令人痛心的不歸路.再婚家庭究竟如何擺脫對子女的不良影響,希望通過人們的不斷研究,給再婚家庭中的每個成員一個圓滿的答案.

『捌』 父母應該干涉子女的婚姻嗎

父母應該干涉子女的婚姻嗎?這個問題沒有一定的答案,還是得看情況而定。首先父母可以在兒女的婚姻中起到篩選的作用,幫助兒女除去一些不適合的對象,畢竟有一些人一旦陷入了愛情就是什麼都看不透的人,明明對方很渣,但是他就是可以強行腦補成一個完美的另一半。父母作為過來人還是在這個方面起到很大的幫助的。

之前我就聽朋友說起過他的一個女同學,長的蠻好看的,但是也不算特別好看。但是人品卻是非常的差,平時說話句句都帶臟字,張口就是一句XXX。還有就是學習很渣,花錢大大咧咧毫不節制,沒錢了就借,借了也不還,後來大家就都不接給他了。

畢業之後朋友說他很慶幸終於可以擺脫這樣的同學了,感天謝地啊。可是就是這么做女生,畢業之後不久就被一個男生追了。那個女生同意了,兩個人就在一起了。從此那個男的就變成了那個女生的提款機,女生一天到晚在外面玩,好像不能說玩了,應該叫混,花天酒地的那種。

可是男生就是喜歡她,我也是看不透那個男生。後來朋友說那個男的還把那個女的帶回了家見父母。結果當然就是父母極力反對,男的和父母吵了一架,就離家出走和女的一起走了。

這個結局我是真的很無奈,父母知道那個女生不好,勸你不要結婚,你怎麼就看不透呢?還為了一個女生離開父母,醉了。

所以父母在一定情況下還是要適當的干涉子女的婚姻的。


『玖』 父母再婚時應該徵求孩子意見嗎

規定是夫妻離婚時,可以雙方協議孩子撫養權歸屬,孩子超十歲,需要徵求孩子意專見屬。所以,你有權利選擇和誰一起生活。子女沒有權利干涉父母婚姻自由。《婚姻法》規定:第三十條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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