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一方是天津戶口如果要把孩子戶口遷到天津怎麼辦,要什麼手續
1.投靠人為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已隨父(母)在外地落戶,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 2.若投繼父(母),生父(母)與繼父(母)再婚滿三年以上且生父(母)再婚時即對所生子女依法享有撫養監護權,或生父(母)再婚後依法變更撫養監護權,自依法變更之日起滿三年以上,僅允許一名子女來津投靠繼父(母); 3.被投靠人戶口在津且有合法固定住所。 應提交的材料 1.書面申請(投靠人與被投靠人雙方簽字); 2.雙方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婚姻關系證明:包括結婚證、離婚證及協議或離婚民事調解書或離婚民事判決書、喪偶人員原結婚證及配偶死亡證; 4.子女原始《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無《原始出生醫學證明》,需要做DNA親子鑒定; 5.投靠配偶被投靠方為殘疾人的,須提供天津市殘聯出具的《殘疾證》並附殘疾程度照片(全身及殘疾部位); 6.雙方村(居)委會證明; 7.被投靠人如果是外地遷津戶口的,需在材料中附准遷證或遷移證; 8.落戶地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9.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❷ 落戶天津後,配偶子女如何隨遷落戶
您好。可以這樣做。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有自己名下住房的人員通過版人才引進落戶後,配偶及其權18周歲以下子女可以隨遷;
2、統招本科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通過人才引進落戶後,有自己名下住房,子女可以隨遷;人才引進落戶滿三年,配偶即可投靠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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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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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父母天津落戶,子女滿18周歲不滿19周歲,可以隨遷嗎
父母天天落戶,子女滿18歲了,就不能隨父母遷移了。
❹ 哪些人申請天津人才落戶家屬可以隨遷
1.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相對於積分落戶,通過人才引進方式落戶天津的新市民的親屬內辦理投靠落戶優待甚多。本容科畢業學歷人員,在我市注冊的企、事業單位工作並已在我市落戶滿3年(不含在我市上學期間學校集體戶口),在我市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固定住所,其配偶可以申請在我市落非農業戶口,有合法撫養權的18周歲以下子女可以隨遷。
2.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研究生畢業學歷或具有本科學歷的高級技術職稱人員,在我市注冊的企、事業單位工作並已在我市落戶,在我市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固定住所,其配偶可以申請在我市落非農業戶口,有合法撫養權的18周歲以下子女可以隨遷。
即,通過人才引進方式落戶天津且在津有房的話,【本科學歷】不滿18周歲的子女可以隨時辦理投靠落戶,配偶要等落戶3年後(不含在天津上學期間學校集體戶口);【研究生學歷或本科學歷+高級職稱】不滿18周歲的子女和配偶都可以隨時辦理落戶。
❺ 天津落戶後,子女隨遷落戶都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孩子隨遷落戶需求父(母)落戶天津,孩子跟隨父(母)把戶口遷過去版,未滿18周歲的孩權子不能獨自立戶。
(1)落戶人在津具有合法住所(非個人戶口);
(2)孩子年齡在18周歲以下(不含18周歲);
(3)孩子已在原籍注銷居民戶口,若孩子未上戶口則不可以同步隨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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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落戶天津孩子可以隨遷嗎
18周歲以下可以的來,只要孩源子的父親有居住證,並通過積分落戶的政策成功得到天津市的常住戶口,那麼孩子也就跟著父親的道理天津市的常住戶口,所有的福利待遇都會和父親一樣。持天津戶籍者可享受醫保、生育、養老、失業、工傷5個方面的保險。如無天津戶籍,在天津務工的人員醫保和生育保險都無法享受
❼ 孩子天津戶口,父母如何隨遷戶口
受理條件
外省市戶籍人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已辦理退休手續,投靠子女在我市連續居住滿5年,子女均為我市居民戶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可以申請本人在我市落戶。
申請落戶人員子女中有符合國家規定家屬隨軍條件的現役軍人或已出國定居注銷戶口的,不受子女戶口均在我市的限制。
應提交的材料
1、書面申請(申請人與被投靠人雙方簽字);
2、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5、申請人與被投靠子女之間的關系證明材料(戶籍檔案、人事檔案、子女合法有效的《出生醫學證明》等);
6、申請人其他子女的《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他子女有符合國家規定家屬隨軍條件現役軍人的,須由所在部隊提供其符合家屬隨軍條件的材料、軍官證、注銷戶口證明;其他子女中有出國定居已注銷戶口的,須提交出國注銷戶口證明;
7、申請落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申請落戶地合法穩定住所權利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權利人與申請人關系證明材料、權利人同意落戶證明;
9、《居住證》或《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10、在我市連續居住滿5年的調查取證材料(由社區民警出具)。
❽ 落戶天津後,配偶孩子如何隨遷落戶
申請人落戶天津後,配偶、孩子可以通過隨遷或投靠的方式落戶天津。
同步隨遷:申請人辦理落戶的同時辦理家屬(子女)落戶。
投靠落戶:申請人落戶天津後再辦理家屬(子女)落戶。
一、配偶、孩子隨遷落戶條件限制:
1、配偶隨遷落戶天津的條件
(1)夫妻雙方需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即房產);
(2)新政策放寬,夫妻結婚滿三年。
也就是說在2013年及以前結婚的夫婦,今年就可以完成隨遷落戶,2013年以後結婚的只要滿3年就可以辦理。
2、孩子隨遷落戶天津的條件
孩子隨遷落戶需要父(母)落戶天津,孩子跟隨父(母)把戶口遷過來,未滿18周歲的孩子不能單獨立戶。
(1)申請人在津具有合法穩定住所(非集體戶口);
(2)孩子年齡在18周歲以下(不含18周歲);
(3)孩子已在原籍登記居民戶口,若孩子未上戶口則不可以同步隨遷。
孩子沒跟申請人在一個戶口本上,可以隨遷嗎?
孩子隨遷落戶需要注意一點,孩子須與申請人登記在同一戶口本上,且親屬關系登記明確。如果孩子的戶口沒有和申請人登記在同一戶內,不能申請孩子隨遷。
這種情況,怎麼解決呢?申請人需要先將孩子的戶口遷到自己的戶口本上,或將申請人的戶口遷到孩子所在的戶內,申請隨遷。所以提醒家長們,孩子隨遷落戶前一定要提前查看戶籍關系。
二、配偶、孩子隨遷落戶准備的材料:
1、書面申請(須簽字);
2、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婚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隨遷孩子血緣關系父母離異的,還需提供能夠證明孩子撫養權歸屬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出具的民事調解書);
4、合法有效的《出生醫學證明》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登記證》,如無法提交合法有效的《出生醫學證明》,需要在我市司法機關備案的鑒定機構做DNA親子鑒定;
5、隨遷人如系獨生孩子的,須提供《獨生孩子證》,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孩子須出具准生證,超計劃生育的須出具徵收社會撫養費原始依據;
6、合法穩定住所證明(不動產權證書)或者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契稅完稅證明。
三、配偶、孩子隨遷落戶審批程序
1、申請人須持書面申請及有關證明、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
2、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局審核上報市局,市局審批後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3、目前,落戶天津有兩種途徑,一種是人才引進,一種是積分落戶。夫妻雙方有一人落戶天津,配偶及孩子滿足隨遷落戶的條件即可把戶口遷到天津。隨著落戶天津的人口增加,政策越來越嚴格,建議有意向者盡早落實。
(8)父母落戶天津多久子女可以隨遷擴展閱讀:
程序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准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准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
❾ 我是天津戶口,父母是外地戶口,能把父母戶口遷到天津嗎
可以的。
一、受理條件
外省市戶籍人員,男性年滿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已辦理退休手續,投靠子女在我市連續居住滿5年,子女均為我市居民戶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可以申請本人在我市落戶。
申請落戶人員子女中有符合國家規定家屬隨軍條件的現役軍人或已出國定居注銷戶口的,不受子女戶口均在我市的限制。
二、應提交的材料
1、書面申請(申請人與被投靠人雙方簽字);
2、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退休證》;
5、申請人與被投靠子女之間的關系證明材料(戶籍檔案、人事檔案、子女合法有效的《出生醫學證明》等);
6、申請人其他子女的《居民身份證》;其他子女有符合國家規定家屬隨軍條件現役軍人的,須由所在部隊提供其符合家屬隨軍條件的材料、軍官證、注銷戶口證明;其他子女中有出國定居已注銷戶口的,須提交出國注銷戶口證明;
7、申請落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不動產權證書》);
8、申請落戶地合法穩定住所權利人的《居民身份證》,權利人與申請人關系證明材料、權利人同意落戶證明;
9、《居住證》或《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
10、在我市連續居住滿5年的調查取證材料(由社區民警出具)。
三、辦理程序
受理
1、申請人攜帶應提交材料到所屬分局辦理;市內六區到各分局人口服務大廳辦理,環城四區及其它區分局設立人口服務大廳的到大廳辦理,未設立人口服務大廳的分局,到所轄派出所辦理。
2、審核:對於申請人提交所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齊全、真實、有效,立即受理,派出所審批後,分局審批。
3、審定:同審核。
4、告知。
四、受理單位
落戶所在地人口管理服務部門(分局人口管理服務大廳、派出所)。
(9)父母落戶天津多久子女可以隨遷擴展閱讀
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服務經濟民生十項舉措:
一、
放寬成建制企業職工戶籍准入條件。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積極承接非首都功能,主動服務雄安新區建設發展,出
台成建制引進京冀企業職工原籍繳納社會保險同城認定政策。對 成建制引進的京冀企業職工在京冀兩地繳納社會保險的,准予在津申報成建制落戶。
二、
優化成建制企業引進審核流程。建立市、區兩級成建制企業引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門職責 任務;按照政府審批、部門聯動、一口受理的原則,調整完善成建制企業弓丨進審批流程,加快聯核聯審辦理周期,進一步提高辦 事效率。
三、
建立成建制企業落戶上門服務機制。建立成建制企業引進落戶實地直查聯審工作機制,對企業尚未駐津、員工落戶量大、
檔案不便報審的成建制企業。
根據企業申請,由市區兩級成建制企業引進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組建工作組,上門核驗成建制遷
津手續材料,變「請過來」為「走出去」,提升服務效能。
四、
完善本市普通高校錄取學生戶口遷移政策。全面落實普通高校錄取學生戶口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新錄取學生實行「入學
即落戶」,在校期間自願辦理戶口遷校手續,也可自願將戶口遷回 原籍。
五、
放寬技能型人才落戶條件。對外省市生源本市高職院校畢業生在津就業並申報落戶的,時間要求由畢業2年以內可以落 戶調整至30周歲(含)以下均可以落戶。
六、
放寬退休投靠子女來津落戶政策。外省市戶籍人員,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已辦理退休手續,在津具有合法
穩定住所且已連續居住滿5年,子女均為我市居民戶口,可以申 請本人投靠子女在津落戶。
七、
完善返籍回津落戶政策。因上學、畢業分配、工作調動、投靠親屬等原因將戶口遷往外省市的原我市戶籍人員,在津具有
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未婚或離婚(含喪偶)滿3年且 未再婚的,可以申請本人回津落戶。有合法撫養權的18周歲(含) 以下子女可以隨遷。
八、
積極穩妥解決歷史遺留戶口問題。因知青、支援邊疆建設等歷史原因將戶口遷到外省市的原我市戶籍人員,現已返津居
住生活,在津具有合法穩定住所或具備投靠條件,可以申請本人攜配偶、未婚子女落戶。
對已與外省市戶籍人員結婚的子女,在
津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的,可以申請本人回津落戶, 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隨遷。
九、推出《戶口准遷證》全城自助通取服務。年內推出《戶口准遷證》全城自助通取服務。對已經批准戶口遷入的居民,可 以就近到市、區兩級公安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自助列印《戶口准遷證》。
十、拓展居住證申領范圍。在原居住證申領范圍基礎上,允許在津繳納社保、子女就學、購買房屋、與本市戶籍人員結婚、 在津經商,時間超過6個月的境內來津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
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
❿ 天津落戶孩子隨遷政策
(一)新生嬰兒隨父登記戶口的 新生嬰兒父親為本市常住戶口,母親在本市有常住戶口或常住戶口不在本市,長期在津居住,申報隨父登記出生,需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子女未落戶證明、結婚證復印件以及單位或居(村)委會證明。 (二)無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申請登記戶口的 無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登記出生需提交書面申請、居(村)委會證明和親子鑒定證明。 (三)投靠親屬戶口 1、投配偶戶口 外地或本市農業戶口的人員與我市居民結婚,年齡在35周歲以上,並且投靠配偶10年以上的人員,可准予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18周歲以下的子女可以隨 遷。對其中外地或本市農業戶口人員與我市患嚴重疾病或殘疾的居民結婚,年齡在30周歲以上,在津居住5年以上的,可照顧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子女可以隨 遷。需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單位或居(村)委會證明、結婚證復印件,因病殘投配偶還要提交指定醫院證明和殘疾程度照片,離婚再 婚的還要提交離婚證件復印件。 外地農村婦女與我市農業人口結婚的,以及本市武清區、寶坻區以及到縣、寧河縣和靜海縣(以下簡稱"兩區三縣)農村婦女與其它13個區農業人口結婚的。需提 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村委會證明、結婚證復印件和村、鄉(鎮)接收證明,離婚再婚的還要提交離婚證復印件,18周歲以下子女可以 隨遷。 2、父母投子女戶口 對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的人員,身邊無子女,他處無投靠條件,在我市有投靠條件的准予在津子女戶口地落戶。需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單位或居(村)委會證明和他處無投靠證明。 3、子女投父母戶口 我市居民與外地或本市農業戶口以及"兩區三縣"非農業戶口的婦女結婚,婚後女方在津居住,年齡在30周歲以上,或年齡不足30周歲但子女應上小學的,以及 1997年以後出生的子女已隨母落戶的,准予子女投父落戶。需提交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單位或居(村)委會證明、結婚證復印件,子女未 落戶的還要提交子女未落戶證明,父母離婚的還要提交離婚證復印件,因弄虛作假等原因遺留的子女還要提交親子鑒定證明。 (四)收養子女戶口 本市有常住戶口的人員,年滿30周歲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收養1名14周歲以下兒童,已辦理收養手 續。需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單位或居(村)委會的證明、結婚證復印件、收養登記證件復印件、區縣計劃生育部門無子女證明和養父 母醫院體檢證明,收養棄嬰、兒童的還要提交《撿拾棄嬰兒童報案證明》和民政部門公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