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青島市城鎮戶口退休人員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費各區有區別嗎
青島市城鎮戶口退休人員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費由各區財政負擔,受到各區政策的影響,一般略有不同。
B. 青島市獨生子女父母從國有企業退休一次性養老補助。急!急!!急!!!
青島市企業退休職工在退休時,所在單位應按退休前一年的社平工資的30%,一次性發給退休職工獨生子女一次性養老補助。
C. 獨生子女退休一次性補助
一、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
1.這種是對於獨生子女如果發生了意外傷亡,基本喪失了勞動力的情況下,父母且不具備生育子女的能力,女方的年齡達到50周歲的,男方年齡達到60周歲的時候,所在政府會給與每個人不少於500元的一次性經濟補貼。具體多少根據地區不同,政府規定不同數額不同。
2.在獨生子女教育方面也出台了相關的補貼政策,如果獨生子女家庭的孩子在考上大學以後,接到錄取通知書的時候,當地政府就應該給這個家庭發放相應的補貼,具體數額根據當地政府規定發放。
3.獨生子女陪護政策也在大部分地區開始實行,在家裡老人生病住院的時候,可以享受帶薪休假照顧護理的權利,天數最多不超過21天,具體的根據地方政策補貼天數不同。
二、退休一次性獨生子女費
1.退休後獨生子女一次性補貼按新政策,夫妻雙方均為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時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計1萬元的補助。
2.雙方均為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家庭在年滿60歲後雙方均可領到每年720元的補助,但是一方為農村戶口一方為城鎮戶口的家庭則只能領到5000元補助。
3.當然想要領取到以上兩條的,必須要滿足一定的基本條件,那就是雙方父母的年齡必須是滿了60歲以上才可以領取這一次性的獨生子女費用,如果沒有達到要求是無法領取的。
總結:
關於2020年新出台的有關於獨生子女的相關政策補貼方面的問題,上面內容大致的為大家介紹了一些,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可以詳細咨詢當地政府關於獨生子女成的相關政策問題哦。
D. 青島退休後獨生子女補貼 一次性補發要一年後嗎
我青島的 到退休單位領錢 錢數是上年全市平均工資的30% 2011年青島平均工資是32763 元內 今年2012年你領容到的是9828元 我剛給我爸爸辦的 如果單位不給 你到單位所在街道協調 也可以到你戶口所在的街道具體問問 已經很詳細了 加分
E. 青島市退休職工怎樣辦理領取獨生子女養老一次性補助費
我青島的
到退休單位領錢
錢數是上年全市平均工資的30%
2011年青島平均工資是32763
元
今年2012年你領到的內是9828元
我剛給我容爸爸辦的
如果單位不給
你到單位所在街道協調
也可以到你戶口所在的街道具體問問
已經很詳細了
加分
F. 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養老補助能領多少
2015年沒有出最新標准。2014獨生子女獎勵費發放標准
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G. 青島市退休獨生子女費能領多少如何辦理
《青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若干規定》
第二十三條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享有以下優惠待遇和獎勵:
(一)從申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月起至子女年滿14周歲止,每月給予不少於13元的獎勵費。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50%。機關、事業組織從行政事業費中列支;
企業從公益金中列支;城鎮無業人員和農民的獎勵費由戶籍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兌現,確有困難的,由區市財政予以適當補貼;
(二)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後加發本人標准工資5%的退休金,加發後超過100%的部分不予計發,其經費從原工資渠道列支。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本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
(三)獨生子女的醫葯費、就讀普通中小學接受義務教育的雜費和普通高中、職(農)業高中的學費,可按有關規定由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報銷;
(四)未成年獨生子女死亡的,可給予其父母不低於1000元的一次性補助,所需經費按本條第一項規定的渠道列支。
第二十四條符合生育第2個子女條件,有生育能力,自願不再生育,且已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由夫妻雙方單位分別發給不低於500元的一次性獎勵。
所需經費,機關、事業組織從行政事業費中列支,企業從公益金中列支;城鎮無業人員和農民的獎勵費由戶籍所在區市人民政府或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負責兌現。
放棄生育第2個子女並獲得有關獎勵後,又要求生育第2個子女的,追回其已獲得的獎勵;再次申請放棄生育第2個子女的,按第一次辦理放棄生育第2個子女的獎勵標准,兌現獎勵。對單位有能力支付但是不支付一次性養老補助的,職工可以要求企業的主管部門協調企業解決,也可以要求企業所在的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企業經營困難、暫時無力支付的,可以要求企業與職工簽訂分期支付協議,分期支付一次性養老補助。
H. 青島獨生子女的父母退休後如何領取一次性獨生子女補貼
我青島的 到退休單位領錢 錢數是上年全市平均工資的30% 2011年青島平均工資是32763 元 今年2012年你領到的是9828元 我剛給我爸爸辦的 如果單位不給 你到單位所在街道協調 也可以到你戶口所在的街道具體問問 已經很詳細了 加分
I. 2016年青島市年滿60歲父母領取獨生子女的補貼需要那些條件
你好
獨生子女費是全國統一的,
一個人一個孩子10元錢,
男女雙方各一半,如果男方有專單位女方沒屬有單位的話
,男方單位一個月發5元錢,女方由社區街道統一發放,
一個月5元錢。如果雙方都有單位,
由各自的單位發放,一人5元,
如果雙方都沒有單位,由所在的社區街道一個月發放10元
滿意請採納
J. 誰能提供青島市關於《退休人員一次性發放獨生子女費》的文件
關於落實企業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日期:2004年03月01日 來源:青島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青計生字[2004]10號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了保證《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關於企業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的規定在我市各類企業得到貫徹落實,切實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保持社會穩定,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六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下崗職工分流安置工作理順企業職工勞動關系的報告的通知》(青政辦發[2000]45號)、青島市企業改革與組織結構調整領導小組《關於市屬國有工業破產企業職工安置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企改調字[2003]19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我市各類企業落實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凡我市轄區內的各類企業,對2002年9月28日以後退休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都應按其退休時青島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確實因經濟效益不好,暫時無能力發放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養老補助的企業,應與職工簽訂協議,限期或分期發放。
二、凡在2002年9月28日以後由人民法院宣告破產的市屬國有、集體企業,對法院宣告企業破產之日前(含破產之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按其退休時青島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對法院宣告企業破產之日按有關規定符合辦理提前退休的獨生子女父母,按法院宣告企業破產之日青島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所需經費依法從企業破產財產、國撥土地變現收入中解決。對按有關規定簽訂「協保」協議的獨生子女父母,按法院宣告企業破產之日青島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依法從企業破產財產、國撥土地變現收入中預留一次性養老補助費,由財政部門設立專門帳戶統一管理,待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按預留數額隨其退休養老金一起發放。
三、2002年9月28日以後執行青政辦發[2000]45號文件的市屬國有、集體企業,對市企業改革與組織結構調整領導小組批准其執行該文件之日(含批准之日)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由企業按其退休時青島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對「協保」、「退養」和「43、53」人員中的獨生子女父母,按市企業改革與組織結構調整領導小組批准其執行該文件之日青島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預留一次性養老補助費,交財政部門設立的專門帳戶統一管理,待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按預留數額隨同退休養老金一起發放。上述所需經費,可一次性從變現的國有資產或土地出讓收益中解決。
四、對市屬國有、集體企業中的原在再就業服務中心內簽訂「協保」或「退養」協議人員中的獨生子女父母,原企業屬於破產企業的,按第二條規定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屬於執行青政辦發[2000]45號文件的,按第三條規定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屬於其他情況的,按第一條規定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
五、市屬國有、集體企業在2002年9月28日以後實行改制的,對企業改制工作完成前按國家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獨生子女父母,由原企業按青島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對改制工作完成後按國家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獨生子女父母,由改制後的企業按青島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對企業改制工作完成前按國家規定辦理退休手續而沒有落實一次性養老補助的獨生子女父母,由企業原主管部門(資產經營公司)按其退休時青島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所需經費從企業改制上交的國有、集體資產收益或國撥土地變現收入中統籌解決。
六、如果《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對此項政策有新的規定,按新 規定執行。
青島市計劃生育委員會
青島市經濟委員會
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00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