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為兒子的債務需要女兒還嗎
誰欠的債誰來還,子女沒有義務替父母還債,但如果子女願意替父母償還的話也是可以的。
❷ 父母欠債子女需要償還嗎
一般來說,年滿18歲的子女就是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他的債務應由其向債權人歸還。所以,父母還債是沒有任何法律根據的。但是,如果子女有遺產,應當以其遺產清償債務。這就涉及到繼承人代清償債務的問題了。《繼承法》第33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根據上述法條規定,如果父母有繼承子女的遺產,就應當以這些遺產按比例清償給債權人,並以此為限。不足部分,不存在清償的責任。當然,父母自願的除外。
❸ 父親欠債子女要還嗎
不需要的,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依據《繼承法》第三十回三條規定答: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3)父母幫子女要債務嗎擴展閱讀:
債務償還的相關要求規定:
1、債權人、債務人必須嚴格依約規定的標的完成各自應履行的義務。在合約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標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
2、債權債務當事人雙方要團結協作、互相幫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應盡的責任,保證合約的履行。
3、債務人必須依合同約定的期限、方式來履行債務,而不得隨意提前、遲延或更改履約方式。這樣,可有效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❹ 父母能承擔子女債務嗎,有沒有年齡限制
1、父母應當復承擔未成年制子女(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債務。一般以十八周歲為限。
2、因為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含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作為監護人的父母,應當對子女造成的債務承擔責任。但如果子女有自己的財產的,首先用其自己的財產承擔責任。
3、對於成年子女,債務由其自己承擔,父母沒有代為承擔的義務。
《最高法院關於民法通則的意見》
185.侵權行為發生時行為人不滿十八周歲,在訴訟時已滿十八周歲,並有經濟能力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行為人沒有經濟能力的,應當由原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
沒有經濟收入的年滿十八周歲的行為人致人損害時,可由扶養人墊付;扶養人不予墊付的,應判決或者調解由行為人延期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