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房子留給子女 贈與還是買賣哪種更劃算
徐女士有兩個女兒一個兒子,1998年房屋動遷,徐女士作為被安置人口分到一套一室一廳的房屋,長期與小女兒一起生活。小女兒對母親照顧頗多,因此徐女士在2006年立下自書遺囑,稱自己在百年後將這套房屋留給小女兒,其他人不得干涉。該遺囑保留在小女兒處。2008年徐女士與小女兒又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合同,該合同內容十分簡單,僅僅約定了總價50萬元和過戶日期,其他條款均為空白,簽約後雙方立刻依據這個合同辦理過戶手續,該房屋直接過戶到小女兒名下。2010年以後小女兒與母親越來越生疏, 2011年徐女士起訴小女兒,要求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房款50萬元並且承擔相應利息。一審開庭時小女兒堅稱買賣合同有效且錢款已經支付,法庭詢問具體付款情況時,她稱50萬元全系現金支付,法庭要求她提供從銀行取款的憑證,她稱50萬元一直放在家中,並非從銀行支取。 法庭發現諸多疑點,遂認定錢款未付,判令小女兒支付。二審中,小女兒改口稱錢確實未付但是並非買賣而是贈與,因此不需要付款。二審法院經過審理認為,一審中小女兒的自認具有法律效力,現推翻一審陳述且並未提供足夠的證據支持,因此維持了一審判決,要求小女兒支付50萬元房款。律師分析:房屋擁有者須認清擁有關系本案中被告一方的答辯意見對於案件的審理、事實的認定非常重要。上海遠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分析說,從本案的事實情況看, 2008年簽訂買賣合同並辦理過戶手續,應當是名為買賣,實為贈與,有幾點可以印證這一觀點:首先,家庭內部以買賣的方式辦理房產過戶的情況非常普遍,主要目的是為了減少稅費,且本案中兩人是母女關系,因此以買賣之名行贈與之實有合理性;其次,2008年的過戶有2006年遺囑作為鋪墊, 2006年的遺囑本身說明了母親有將房屋給小女兒的主觀意願;再次,所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並未約定付款時間、付款方式以及違約責任等條款,違背真實房屋買賣的常理;最後,自2008年過戶到2010年關系惡化,母親從未向女兒索要房款。這些都足以說明2008年的房屋過戶,名為買賣實為贈與,因此如果小女兒一方如實向法庭陳述客觀情況,應當可以被法庭採信。然而,小女兒一方一審中稱錢款付清,也就是認可了實際就是買賣關系而不存在贈與的問題,事實上其又無法提供支付50萬元房款的直接依據,顯然應該承擔不利的後果。
❷ 父母的房子留給子女 贈與還是買賣哪種更劃算
小女兒對母親照顧頗多,因此徐女士在2006年立下自書遺囑,稱自己在百年後將這套房屋留給小女兒,其他人不得干涉。該遺囑保留在小女兒處。2008年徐女士與小女兒又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合同,該合同內容十分簡單,僅僅約定了總價50萬元和過戶日期,其他條款均為空白,簽約後雙方立刻依據這個合同辦理過戶手續,該房屋直接過戶到小女兒名下。2010年以後小女兒與母親越來越生疏, 2011年徐女士起訴小女兒,要求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房款50萬元並且承擔相應利息。一審開庭時小女兒堅稱買賣合同有效且錢款已經支付,法庭詢問具體付款情況時,她稱50萬元全系現金支付,法庭要求她提供從銀行取款的憑證,她稱50萬元一直放在家中,並非從銀行支取。法庭發現諸多疑點,遂認定錢款未付,判令小女兒支付。二審中,小女兒改口稱錢確實未付但是並非買賣而是贈與,因此不需要付款。二審法院經過審理認為,一審中小女兒的自認具有法律效力,現推翻一審陳述且並未提供足夠的證據支持,因此維持了一審判決,要求小女兒支付50萬元房款。 律師分析:房屋擁有者須認清擁有關系本案中被告一方的答辯意見對於案件的審理、事實的認定非常重要。上海遠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分析說,從本案的事實情況看, 2008年簽訂買賣合同並辦理過戶手續,應當是名為買賣,實為贈與,有幾點可以印證這一觀點:首先,家庭內部以買賣的方式辦理房產過戶的情況非常普遍,主要目的是為了減少稅費,且本案中兩人是母女關系,因此以買賣之名行贈與之實有合理性;其次,2008年的過戶有2006年遺囑作為鋪墊, 2006年的遺囑本身說明了母親有將房屋給小女兒的主觀意願;再次,所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並未約定付款時間、付款方式以及違約責任等條款,違背真實房屋買賣的常理;最後,自2008年過戶到2010年關系惡化,母親從未向女兒索要房款。這些都足以說明2008年的房屋過戶,名為買賣實為贈與,因此如果小女兒一方如實向法庭陳述客觀情況,應當可以被法庭採信。然而,小女兒一方一審中稱錢款付清,也就是認可了實際就是買賣關系而不存在贈與的問題,事實上其又無法提供支付50萬元房款的直接依據,顯然應該承擔不利的後果。
❸ 父母給予子女房產,是「贈與」還是「買賣」劃算
過戶的方式有繼承、遺囑、贈予
繼承最便宜,但繼承必須是房產業主都死亡,並留下有版效遺囑的情況下才最權便宜。其它兩種方式具體如下:
過戶的話辦贈予費用約為報稅價(即你們商定的房產轉讓價)的6%(公證費3%,過戶稅費3%)。但贈予過戶後,如果你們以後要轉讓房產,單一項個人所得稅就要交報稅價的20%。所以不建議採用贈予過戶。
建議採用買賣過戶,即直接轉讓房產,稅費約為房產報稅價的8%(賣方:個人所得稅1%(房產證大於5年的免)、增值稅5.5%(房產證大於2年的免),買方:契稅1.5%,其它過戶稅費約數百,以上稅點均按小於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計算)。
報稅價是雙方商定的。房管局的電腦系統對當地每個區域有一個最低的評估價。雙方報的報稅價高於那評估價就按你們的價計稅。低於的話就按系統的評估價計算。
❹ 父母給予子女房產,是「贈與」還是「買賣」劃算各需要繳納什麼費用辦理流程是什麼
建議你以買賣的方式過戶,二者相比,贈與比較省錢,但是以後如果想賣的話會有高額的個稅,《總房款的20%》,買賣方式比贈與方式的花費多出不太多,綜合一下覺得你還是以買賣過戶比較劃算!
❺ 把房產過戶給子女是贈與,繼承還是買賣劃算
父母房屋過戶給子女理論上講,通過繼承的方式將房產留給子女是稅費最少的一種方式,如果沒有別的考慮,可以等到父母過世之後再辦理房產過戶,這一過程只需要繳納極少的登記費和印花稅。
一、目前把房子過戶給子女,有三種形式:買賣、贈與、繼承。
1、子兒通過繼承方式取得房產證滿5年之後,如果再出售該房產時沒有其他物業,則可同時免繳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只需要繳納少量的交易手續費。
2、即使在房產證不到5年的情況下出手,也只需要繳納1%的個人所得稅和5.5%的營業稅。
3、房產「贈與」需要繳納的稅費有契稅、公證費以及登記費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契稅,為房屋評估價格的3%,一般來說也就是市場價格的3%。
4、親人之間的過戶,贈與和繼承都很劃算,最劃算的就是繼承了。如果是父母子女之間的過戶,繼承的成本低。只需交納280元的登記費,沒有營業稅,個稅和契稅。
5、但條件比較單一,只有屬於有繼承關系的直系親屬之間的房產可以這么做。也要注意,直系親屬中,即便是兄弟姐妹也不能採用繼承的方式,只能選擇贈與。
6、實際操作中,因為繼承是遺產人死後才可以進行產權過戶,所以這種過戶方式的人很少。
7,選擇哪種方式過戶要看房屋的具體情況,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省錢,適合自己的過戶方式。
(5)父母贈與子女還是買賣房產劃算擴展閱讀:
房屋過戶費用
一、繼承主要費用 繼承權公證。
1、繼承過戶與買賣和贈與相比,稅費支出是最低的,因為繼承的房產沒有營業稅、個稅和契稅。繼承人憑遺囑辦理繼承權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管局轉名。
2、在實際操作中,因為繼承是遺產人死後才可以進行產權過戶,所以這種過戶方式的人比較少。
3、同時,繼承房產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第一,房產繼承有兩種形式,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即法律規定的遺產繼承人,遺囑繼承必須是遺產人死前曾做過公證的遺囑才有法律效力。
第二,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
第三,因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共同財產,房產的分割協議,需要每個繼承人同意並簽字方可生效。
二、贈與主要費用 個稅+契稅+公證費。
1、如果以贈與方式過戶,是沒有營業稅的,但因為贈與是被認為無償受贈的行為,所以需要受贈人繳納個人所得稅。
2、同時還需要契稅和贈與公證費,這些費用要遠遠高於買賣過戶的稅費。
3、不過,對於贈與的房產,銀行一般會認定受贈方免費接受贈與的行為,沒有實際交易產生,因此受贈房屋不能辦理按揭貸款。
三、買賣主要費用 營業稅+個稅+契稅。
1、以該房產滿五年和未滿五年兩種情況計算:
第一種,房產滿五年,營業稅是免徵的,同時個稅也免徵,需要繳納契稅和產權轉移登記費。
第二種,房產未滿五年,需要繳納營業稅和個稅,同時繳納契稅和產權轉移登記費。個貸專家指出,在房產過戶中,買賣是最常見的,也是操作較為便捷和安全的方式。但是,如果買入價比較低的話,日後出售時賣出價與買入價的差額會增大,再出售時則需要繳納更多的稅費。
❻ 父母子女間房產贈與和買賣哪個更劃算
買賣劃算,贈與也要繳納3%的契稅,但房子再次轉賣要交20%所得稅,買賣只要交1%的所得稅和3%的契稅。但房屋如果在5年內的,還要交5.6%的營業稅
❼ 父母房屋過戶給子女買賣劃算還是贈與劃算,
親人之間的過戶,贈與和繼承都很劃算,最劃算的就是繼承了。如果是父母子女之間的過戶,繼承的成本最低。只需交納280元的登記費,沒有營業稅、個稅和契稅無。只有屬於有繼承關系的直系親屬之間的房產可以這么做。在實際操作中,繼承是遺產人死後才可以進行產權過戶。
如現有70平方米的房子,一手購入25萬,現按每平方米5000元估算,總價35萬元。
1、繼承方式過戶:200元公證費、280元登記費。總計480元。
2、贈與方式過戶:1050元公證費(交易金額的千分之三)、280元登記費、契稅10500元。總計11830元。
3、買賣方式過戶:房子買入超過5年後賣出,無營業稅、 契稅1%(首次購房)3500元、個人所得稅(35-25)*20% =20000元、交易費420元、登記費80元。總計24000元。
(7)父母贈與子女還是買賣房產劃算擴展閱讀
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
房產過戶有幾種不同的情形,有繼承的房產過戶、贈與的房產過戶、二手房過戶等。
房產過戶准備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
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❽ 父母與子女之間房產贈送,繼承和賣買哪個最合算
目前來說,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主要有繼承、贈與、買賣三種方式。
方案一:繼承(稅費最少)
繼承的方式是稅費最少的一種方式,在父母在世時是不能辦理的,只有等到父母去世後才能辦理房產繼承。在繼承房產手續的辦理過程中,只需要繳納極少的公正費和繼承公證費用,即使在房產證不到5年的情況下出手,也只需要繳納1%的個人所得稅和5.5%的營業稅。
方案二:贈與(首次過戶繳3%的契稅)
父母在世時,把房屋產權贈送給子女,需繳納繳3%的契稅。如果兒女在受贈後不足5年即出售房子,或者子女擁有多套物業,需按轉讓收入減掉合理費用後徵收20%,同時還要繳納轉讓收入5.5%的營業稅。
方案三:買賣(滿兩年再轉手可少繳稅)
(1)契稅:首次購房的,90平方米以下按1%繳納,9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1.5%繳納。二套房按照3%繳納。
(2)增值稅及附加:滿2年普宅免徵,滿2年非普差額5% ,不滿2年全額5%(附加稅費為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稅,稅率
(3)個人所得稅:滿五**免徵,其餘差額20%或者房價1%。
如果父母的房子是留作自己居住或出租,繼承和贈與比較合適。但如果你想把房產賣掉,最好選擇「賣房子」的方式進行過戶!這是最劃算的,不然你就得支付高昂的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