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現款買房子加子女名字有什麼利弊
那麼以後父母的這個房子就是送給孩子的,可以避免濤很多的過戶費用,所以說利處是很多的。
❷ 父母買的房子要辦房產證可以加上兒子的名字嗎
首先,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分為贈與和轉讓(過戶)兩種方式。其次是,在房產證加名字要收取相應的費用,主要有契稅、工本費等。
一、無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夫妻名字
夫妻間加名字,只要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直接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產權變更窗口辦理就可以了。費用大概在150元左右,主要是工本費等。
二、無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子女的名字
如果房產證原本就有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需要加進子女名字時,應先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對房子進行價格評估,因為這相當為房屋買賣的形式。在辦理加名字時,要根據房屋評估的價格,交相應的契稅。具體的演算法是,評估價剩以契稅稅率,再除以3就是應該交的稅費。一般估價100萬左右的房子,稅費在200元左右。
三、加名字所需的證件材料和注意事項
1、所需證件: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婚姻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除了帶足證件,還需准備好各類證本的復印件。
2、注意事項:在到當地交易中心辦理加名字時,房屋的產權人和加產權人都要到場。
四、有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名字流程
1、有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名字時,應先到借貸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2、如果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需另外支付100元費用。而如果貸款是公積金+商業貸款的組合形式,則需要支付200元。其它規章步驟則和有房無貸相同。
❸ 父母買房能加上孩子姓名嗎
當然可以了,但還是要看你父母願不願意了。誰買房都可以加別人的名字,但前提是當事人願意啊,畢竟是房子,也不可能給一個非親非故的人。
❹ 父母買房,想加兒子的名字在房產證上,今後對兒子有什麼利弊是加好還是不加好
一、父母買房,加兒子的名字在房產證上,兒子對該房產擁有了部分產權,但是以後兒子再購房的時候,就屬於個人二套房了,如果兒子以後選擇貸款買房的,首付款比例和銀行貸款利率要上浮的同時,契稅也要比首套房的高。
二、對兒子不利的弊端有以下方面:
1、孩子獨立買房時可能多付首付
如果孩子和父母沒有共有房產,即父母房產證上沒有孩子的名字,那麼孩子成年後購買首套房時,按照政策首付三成,並可享受首套優惠房貸利率。
如果孩子在限購政策出台(2011年1月28日)前、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不超過2套,根據政策,成年後可獨立購買1套住房。有些銀行規定,這套房貸款利率可以享受首套房優惠,但首付卻可能要按照二套房標准,付七成。
如果孩子在限購政策出台(2011年1月28日)後、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擁有1套,則被限購;直至結婚方可購置一套新房;(具體也要根據配偶是否與父母是否有房核算是否被限購)
2、孩子婚後買家庭第二套房時可能交房產稅
比如孩子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2套房產,每套面積在90平方米,如果房產份額事先不做約定的話,默認每人三分之一份額,即孩子名下已經有60平方米房產。成年後孩子以自己名義購買首套房建築面積100平方米,按照政策,首套房無論面積多大,都不計征房產稅。及至孩子婚後想購買家庭第二套房,假設建築面積是120平方米,則孩子名下的房產總建築面積達280平方米,扣除小家庭一家三口180平方米的面積,還有100平方米需要徵收房產稅,其中60平方米就是未成年時父母出於愛心在房產證上添加孩子名字的結果。
3、孩子如婚後發生意外,配偶有權繼承婚前財產
如果孩子在婚後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逝者的財產,包括婚前財產。這意味著,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孩子名下的房產也將作為遺產分割和繼承。作為父母,白發人送黑發人已經痛徹肺腑,現在連自己的房子都住不安穩,晚年生活情何以堪?
4、萬一孩子遇到急事,按規定是不能辦理款的
新購房加孩子名字大多是為了避免遺產稅,但是其實真正到百年之後,房子已又舊又破了;上了孩子的名字,萬一孩子遇到急事,按規定是不能辦理款的,且很難借到短借,銀行均不接受老人、小孩在產證上辦理款
5、孩子過早有了房子,就會忘卻奮斗
孩子過早有了房子,就會忘卻奮斗。有無孩子的名字對孩子的成長也會有些許的影響。
三、房產和法律支招:
一是可以作公證,約定子女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的房產,在父母生前,權益屬於父母。
二是直接到房產交易做房產份額變更,減少子女名下的房產份額,少可變更為1%。
這樣,即使子女成年後以自己名義所購房產超標,需要徵收房產稅時,至少和父母共有的房產部分,計稅量將極其有限。
❺ 買房時,房產證該不該加上子女的姓名
其實買房的時候,房屋產證加不加自己子女的名字,並沒有太大的影響。當然前提條件是夫妻雙方都比較穩定,之後沒有出現離婚或者是財產變動的情況。
如果房產的面積非常大的情況下,需要付房產稅,如果資金出現危機或者是需要房產轉讓抵押的情況,就會變得特別麻煩。畢竟作為房產證的主人,往往也有更多的變動。出售房產時,也需要所有人的認證,如果小孩子恰巧在國外留學或者是外地出差,可能也不太方便辦理,程序方面也變得特別復雜,要多種相關的證件和手續。
現在房產證加名字很簡單,但是家長也要注意了解家房產證名字的影響。如果小孩子沒有成年的情況下,也沒有必要這么早把名字加在房產證上面。
❻ 父母的房子,房產證上要加子女名字需要手續費嗎
不同類別的房子,又分有貸和無貸的,或加不同人的名字,如直系血源關系和非直系血源關系的,加名字的程系和費用也是不相同的。
無貸房產證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 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其復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3. 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費用:80元手續費,25元籍圖費,5元貼花費。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產證。
有貸款房產證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 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
2.
辦理所需要的費用:除了前面說的110元手續費外,如果貸款是公積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需要加200元費用;
3. 其他的步驟和前面無貸款的流程一樣
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
2011年8月下旬稅務部門表示房產加名按房價一半征契稅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稱,為防止虛假房屋買賣等行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後北京購房人拿到的房產證將可自願並免費設立密碼,房屋如需辦理轉讓、變更、抵押等登記業務時,須提供密碼才可辦理。預計於2013年下半年實施。
房產證主要在房屋登記事務范疇中發揮作用,並且主要是為了保證登記活動的秩序與安全。房產證首先起到登記行為完成的證明作用。登記機關在完成房屋登記事務後,將房產證發放給權利人,表明登記機關已經根據事實、法律和當事人的申請,完成了相應的房屋登記。
由於房產證記載的內容與登記簿的內容具有一致性,因此,房產證起到一種備忘的作用。權利人可以根據自己持有的房產證內容,掌握自己的財產情況,而不必每每去查閱登記簿。房產證最重要的作用還是保證登記活動的安全。
因為房屋的權屬情況依據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而登記簿由登記機關記載並且由該機關保管,並不在權利人的控制之下,如果登記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擅自更改登記簿的內容,權利人就面臨失權的危險。
為了防止此種情況的發生,登記機關在進行了房屋登記之後,有必要再向權利人發放房產證,其上記載與登記簿相同的內容。如果事後發現登記簿的記載有與房產證相異之處,權利人可以房產證的記載對抗登記機關,要求登記機關恢復原記載並承擔責任。
所以,在以登記作為不動產權利公示方法的制度體系中,房產證的主要功用是在約束登記機關的行為,發放房產證是保證登記安全的重要措施。
參考資料:網路-房產證
❼ 父母買房簽合同可以寫子女的名字嗎
可以的。如果是未成年子女,合同只能父母簽名,產權登記可以寫子女名字。
流程
初始登記
房屋所有權的初始登記是指新建房屋的權屬登記。新建房屋,於竣工後的三個月內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房屋所有權的登記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申請。申請人為公民和法人,共有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申請人須填寫申請書,並出示個人身份證或法人資格證明,以及取得房屋產權的有關證明。
(2)審查。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受理申請後,查驗各項交驗的文件,並通過內部檔案調查和實地查丈來核實產權人是否屬實,產權來源是否合法。
(3)登記入冊、頒發證書。登記機關根據審查結果對該房產登記入冊,建檔,並對申請人頒發房屋產權證,即房屋所有權證書。
變更登記
房屋所有權的變更登記一般發生在以下情形:
(1)因房屋買賣、贈與、繼承、調撥、分析等情況引起產權人變更的;
(2)因房屋改建、擴建、翻建、添加附屬設施或部分拆除引起房屋變化的;
(3)因房屋產權人姓名、名稱、地址等變化的;
(4)因設定他項權利,如設定典權、抵押權變化的;
(5)注銷登記的。
(7)父母買房子要加子女名字么擴展閱讀: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條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第六十二條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第六十三條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製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
❽ 父母買房,應不應該加上子女的名字
想的真遠。
個人建議:不要寫孩子的名字。
不能確定以後把房子給孩子;就讓孩子自己買房吧。
繼承的事以後再說。
❾ 父母買房子但是要寫子女的名字應該怎麼辦
不能這樣做,等於父母放棄房子產權居住權了,將來老了怎麼辦?如果兒女不管他們趕出去,他們連房子都沒地方住,法律保護不了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