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辦了獨生子女證每年國家有錢補助嗎
這個確實沒有多少,特別是現在二胎放開的情況下。補助會越來越少,我現在每月就只有五元的獨生子女費。可能在農村會好一些,但也沒有多少。
1、對於這一塊,國家有明確的規定,各地又出台了一些地方政策。
但總體來說都不怎麼高,其實這也是一個簡單的補助,有沒有生活一樣要過。事業單位人員的獨生子每月就五元,如果一方在農村的,10元全部發在發工資的這一方。一年也就120元,雖然不多,但還是比較溫暖了。確實大家也都比較滿意。
2、農村的獨生子女政策可能要好一些。
畢竟他們為控制我國人口過快增長是付出了些的。所以有些地方政策比較好一些,有些甚至財政代買城鄉醫保。不過總的來說也不會太多,最多1000多吧。當然現在生活越來越好了,養娃娃還比較費錢,養一個壓力不太大,而且還有補助,老百姓也比較認可。
3、當然也出現了計生特殊家庭的情況,可能補助又會有所傾斜。
這一類人是特殊人群,因為只有一個孩子,孩子在後期發生特殊情況,比如死亡等,傷殘等意外。這樣國家還會根據政策增加補助。
當然再多的補助也換不了他們的傷痛,但畢竟還是能給他們一絲絲安慰的。
現在二胎放開,許多人又辦理了注銷獨生子女證。不過不論怎麼說,養一個孩子的成本現在是越來越高,許多人確實還承受不了,相比較來說農村成本可能低一些。
B. 辦獨生子女證可享受哪些補助
一、對象確認條件
獨生子女家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有生育能力的夫妻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經夫妻雙方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分別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二、 享受優待:
1、獨生子女父母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分別發給二點五元至五元的獎勵金,或給予總額不低於三百元的一次性獎勵;
2、在招工、錄(聘)用、解決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3、農村居民年老後,所在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或集體經濟組織通過提供必需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養老保險、發給獎勵扶助 金等方式,對其生產、生活、就醫等給予照顧;
4、職工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增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按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增發基本養老金;
5、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通過提供必需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社會保險、發給生活補助金等方式,給予必要的幫助。
6、符合再生育條件,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應當另給予一次性獎勵。具體標准由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制定。
7、獨生子女死亡後未生育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8、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和生活補助經費,財政撥款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由財政開支,企業單位列入成本稅前開支。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
9、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收養或再生育子女的,應當注銷並收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依法收養殘疾兒童者除外。
10、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被注銷的,應當從注銷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違反規定生育、收養子女的,應當退回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11、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C. 辦了獨生子女證有哪些補助
夫妻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到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辦理獨生子女證。補助是孩子18歲以前和父母60周歲可以帶有關證件手續申報領取獨生子女獎勵金。
D. 有獨生子女證的國家一年補助金有多少
在子女14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
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
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系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4)獨生子女證有補助嗎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證制度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類似於《結婚證》),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給你一個證書;
證明你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台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
該制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頒布實施將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E. 有獨生子女證自身為可以補助嗎
1、對於這一塊,國家有明確的規定,各地又出台了一些地方政策。
但總體來說都不怎麼高,其實這也是一個簡單的補助,有沒有生活一樣要過。事業單位人員的獨生子每月就五元,如果一方在農村的,10元全部發在發工資的這一方。一年也就120元,雖然不多,但還是比較溫暖了。確實大家也都比較滿意。
2、農村的獨生子女政策可能要好一些。
畢竟他們為控制我國人口過快增長是付出了些的。所以有些地方政策比較好一些,有些甚至財政代買城鄉醫保。不過總的來說也不會太多,最多1000多吧。當然現在生活越來越好了,養娃娃還比較費錢,養一個壓力不太大,而且還有補助,老百姓也比較認可。
3、當然也出現了計生特殊家庭的情況,可能補助又會有所傾斜。
這一類人是特殊人群,因為只有一個孩子,孩子在後期發生特殊情況,比如死亡等,傷殘等意外。這樣國家還會根據政策增加補助。
當然再多的補助也換不了他們的傷痛,但畢竟還是能給他們一絲絲安慰的。
現在二胎放開,許多人又辦理了注銷獨生子女證。不過不論怎麼說,養一個孩子的成本現在是越來越高,許多人確實還承受不了,相比較來說農村成本可能低一些。
F. 獨生子女證的福利補貼
(1)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2)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系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3)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農村貧困家庭獨生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期間,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減免雜費。 (4)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3、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是農村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鄉(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市、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具體辦法按長沙市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4、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資百分之五的標准增發退休金。已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單位,這項獎勵仍由原單位發放。 改制企業的職工原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未滿14周歲,獨生子女的保健費按標准計提到子女14周歲。職工實行社會就業的,可一次性發放到個人。原已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改制企業人員,在2003年4月1日後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的,根據本人基本工資5%的標准增發補貼,按15年計算一次性提取,由改制後企業逐年發放。破產、關門走人企業所提補貼經協調可一次性發放到個人。上列費用經審核後一次性提取納入改製成本。 5、獨生子女父母是農村居民的,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採取政府、集體、個人共同出資的形式,為其辦理養老保險。 6、終身未生育或者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可以享受第4、5項規定的待遇。農村生育兩個女孩的夫妻落實絕育措施後,可以享受第5項規定的待遇。 夫妻只生育一胎系雙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與優待。 7、流動人口中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由用人單位支付;無用人單位的,由戶籍地按本地規定落實。流動人口從業人員晚婚晚育的,依法享有增加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從業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待遇。已婚育齡流動人口的節育手術費,有用工單位的,由用人單位負擔。無用人單位,屬於跨省的流動人口,先由本人支付,回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報銷。無用人單位,屬於省內的流動人口,由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 8、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再生育子女的,收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享受有關規定的優待,已領取的獎金、獨生子女保健費、增發的退休金、政府和集體投入的保險費必須全部退還。 9、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下列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一)發放避孕葯具和孕情環情監測;(二)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及其技術常規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三)輸卵(精)管結扎術及其技術常規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四)人工終止妊娠術及其技術常規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五)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的診斷和治療。 10、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在開展小額貸款、項目開發、科技扶持、以工代賑、扶貧助教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待。 11、經縣級以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專家委員會鑒定為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需要治療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督促施術單位安排治療。 單位職工治療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住院期間,以及實行計劃生育手術按規定休假期間,視為出勤。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照顧。 違反規定,拒絕採取避孕節育措施導致不符合法定生育條件懷孕的終止妊娠費用,由受術者承擔,不享受前款規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