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可以遷到子女戶口本嗎
父母年老身邊無人照顧,完全可以遷到一起居住盡兒女之孝道,前提是要徵得父母本人同意
㈡ 父母隨遷子女的要父母本人辦理嗎子女可不可以代辦
如果是遷移戶口的就可以代辦。
㈢ 父母戶口能隨子女遷嗎
可以遷移,已父母親無法正常生活為由,投靠至子女、親人戶口上。
所需材料:內
1、你現在所在地的村(居)委容會出具你與你父母親的關系證明;
2、你現在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同意落戶證明;
3、由你寫申請遞交你現在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希望能給你幫助。
㈣ 子女戶口可以隨父母戶口本遷移嗎
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當事人的子女符合戶口遷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未成年、未婚且未就業),並且戶口遷入地的村(居)委會及戶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子女的戶口可以隨遷;
2、當事人(子女)可以結合本人的實際情況,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等,事先咨詢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具體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4)父母遷戶子女能代辦嗎擴展閱讀: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
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稅發票原件(留存復印件)。
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發票或有關憑證。
二、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
屬工作調動、招工、招干入戶的:工作調動介紹信或錄(聘)用通知(或報到介紹信);調動人員登記表或錄(聘)用人員審批表;錄(聘)用人員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為被企業錄(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
屬軍隊轉業幹部及復員退伍軍人人戶的:軍轉幹部或復退軍人安置部門介紹信;隨遷軍轉幹部家屬安置通知書。
屬大中專(含技校)畢業生就業入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普通高等(中專、技校)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
屬投資興辦實業的人員入戶:投資人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完稅證》;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擬遷移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
㈤ 父母可隨兒女遷戶口嗎
以山西省為例,父母可以投靠成年子女遷移戶口。
根據《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回理規定》:答
第六十八條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請投靠遷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限制;
(二)未婚子女、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齡限制。
第六十九條 公民申請投靠遷移,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產權證或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結婚證,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證明,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
(五)農村地區的投靠遷移需提供鄉級人民政府和村委會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
㈥ 父母的戶口可以隨子女隨遷嗎
一般情況下,父母的戶口可以隨子女隨遷,具體應當咨詢當地派出所。以河南省為例。
《河南省公安機關戶政服務管理工作規范》
二、父母投靠子女入戶
(一)需要提供的審核證明材料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 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 可證明雙方關系啟畝的有關材料
(二)辦理步驟
遷入地公安派出喚脊所受理申請後,責任區民警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意見,由主管所領導簽署意見,報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和旁滲戶政部門審批。
㈦ 父母要求跟隨遷戶,子女可以拒絕嗎
可以拒絕,不過你得說明下原因,為什麼想拒絕,是怕父母和你住一起嗎,如回果就是不想和父母住一起,委答婉的說下,比如成家了不方便等等,或者你父母有條件可以在你家附近租房子豬什麼的,大多數父母還是明理的,你需要和他們好好溝通下,首先弄清楚你的需秋,和父母的需求,再做進一步思考解決問題的方案
㈧ 父母戶口能隨子女遷嗎
可以。
老人投靠子女申請入戶應向其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入戶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3)入戶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5)其他相關證明。
(8)父母遷戶子女能代辦嗎擴展閱讀:
1、凡老人申請來時投靠子女的,需向本市子女戶口所在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未設辦證中心的到派出所)提出入戶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屬證件的,可經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驗核後,提供復印件)交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審核。
2、凡被批准來廣州市落戶的,由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戶人員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領取《准予遷入證明》後,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手續,再持《准予遷入證明》第三聯、《戶口遷移證》、被投靠人的戶口本,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入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