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獨生子女費我已經20了還能領么
《黑龍江省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六條 依法結婚後生育一個子女並落實節育措施的育齡夫妻,保證不再生育,由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報女方所在地的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享受以下優待:
(一)從領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每月發給五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或給予相應待遇;
(二)單位分配住房、按規定購買住房或劃分宅基地時,獨生子女按兩人計算;
(三)獨生子女入托(園)、入學、就醫、招工等方面,應優先照顧。
(四)農村在社會救濟、扶貧、生產資料供應、技術培訓等方面,應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家庭;
(五)獨生子女父母是職工的,按規定年齡退休後,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各加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獨生子女死亡後沒有再生育的;可各加發百分之十的退休金。加發後的退休金,不得超過本人的基本工資。
獨生子女死亡後沒有再生育的農民夫妻,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助和生活上的照顧。
第三十七條 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條件的夫妻,自願只要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經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核,除享受獨生子女家庭優待外,一次性發給不低於三百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或給予相應待遇。
第三十八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按下列規定支出:
(一)夫妻雙方為職工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各承擔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為職工,另一方為城鎮無業居民的,由職工所在單位全部承擔;
(三)夫妻雙方均為城鎮無業居民的,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承擔;
(四)個體工商業者,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承擔;
(五)停薪留職人員,有接收單位的由接收單位承擔,無接收單位的由原單位承擔;
(六)農民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解決。
第三十九條 提倡開展獨生子女家庭和雙方家庭養老保險以及有關計劃生育的其他種類的保險。
第四十條 在計劃生育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Ⅱ 都說獨生子女能領到獎勵金,可我兒子都快二十歲了,沒看到一分錢,是不是農村戶口沒有獎勵金,那麼,年老
你沒辦獨生子女證吧
Ⅲ 孩子已二十歲補辦的獨生子證還有補貼嗎
沒有,以前14歲為止,現在放開二胎已經沒有獨生子女補貼了
Ⅳ 農村孩子20歲,如果辦了獨生子女證,到老人60歲以後還有補貼嗎
如果你是農村孩子\那麼你辦了獨生子女證\那麼如果你有單位一你就可以每個月領到十元的獨生子女費\而且等你兩口子達到退休年嶺六十歲時\夫妻=人都可以得到三千元的補償\如是農村的孩子十八歲時一夫妻二人也可以得到三千元。
Ⅳ 獨生子女滿20歲有經濟補償嗎
到十八歲滿周歲就沒有了的,其他方面的話
獨生子
享有的待遇就是可生二胎!至少目前為止滿十八周歲的獨生子女是沒有經濟補償
Ⅵ 20歲能領獨生子女費嗎
?你說的是國家對獨生子女的補助么?那個好像是到14歲以後就不發了。
Ⅶ 獨生子女現在還有補助嗎一年補助多少
現在沒了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
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各地不同。以下例舉部分省市的發放標准:
1、北京市:夫妻雙方每月各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18周歲止。
2、上海市:夫妻雙方每月各發給3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16周歲止。
3、湖南省: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辯賣早歲止,夫妻雙方每月各發給5至20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4、江西省:對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自領證之日起至獨生子女14周歲止,雙方各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20元。
5、江蘇省: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孩子14周歲止,每年各領取120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6、廣東省攜雀: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14周歲止,配游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10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7、廣西壯族自治區:夫妻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到子女年滿18周歲止,每年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人民幣120元。
8、山西省: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申請當月起至子女年滿14周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10元的獎勵費。
Ⅷ 獨生子女18歲以後,獨生子女戶還有補助嗎
沒有了,按規定子女18周歲以前可以申報領取獨生子女獎勵金,18周歲以後就不可以再享受了,等父母60周歲還可以再享受。所以18周歲以後就不能再享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