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四川省成都市獨生子女證有些什麼政策
一、國家優惠政策:農村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獨生子女和雙女絕育戶家庭,夫妻雙方年滿60周歲後,每人每月享受政府獎勵扶助養老金50元。
二、省優惠政策:
1、農村、城鎮居民、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免費享受查孕、查環、查病的「三查」服務;免費享受在規定標准之內的上取環、結扎、人流、引產、皮埋、等避孕節育技術服務。
2、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獨生子女,自領證之日起至孩子14周歲止,憑證領取不低於5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3、農村符合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可一次性獎勵2000元。
4、在發展地方經濟的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享有優先獲得政府資助、扶持和優惠的權利,在地方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招工和組織勞務輸出方面,享有優先安排其家庭勞動力的權利;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社會救濟等方面,有優先獲得照顧的權利;在由村民出錢出工的鄉村公益事業中,免去一個人十年的負擔;分配集體資產收益和財物時,獨生子女戶增加一個人份的分配份額,雙女戶增加半個人份的分配份額。
5、男二十五周歲以上、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二十四周歲以上的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職工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職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接出勤對待,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所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生育津貼;職工達到晚婚年齡而未婚的,在參加集資建房和分配住房時,與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農民和城鎮其他人員實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市優惠政策:
1、農村獨男戶的保健費每月不低於10元;農村獨女戶的保健費每月提高到20元,自領證之日起至孩子14周歲止。
2、農村雙女絕育戶由原來每戶投保600元改為一次性獎勵1000元。農村獨女戶主動放棄二胎生育指標的,一次性獎勵不低於2000元。
3、在市、縣區所屬的各類學校招生中,農村獨女戶、雙女絕育戶的女孩下延20分錄取;城鎮獨女戶的女孩下延10分錄取。
4、在全市各類就業招聘考試錄用中,城鄉獨女戶、雙女絕育戶的女孩,在同等條件下下延10分錄用。
5、在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改革中,獨生子女、雙女絕育戶個人籌資部分縣區要給予適當補助。
6、農村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獨女戶和雙女絕育戶5歲以下女孩在全市各級醫院免收門診掛號費,減免20%的檢查費和手術費
希望能幫助你 望採納
『貳』 四川省關於獨生子女的認定與獎勵
獨生子女證無效,錯發證政府多少有點責任。你爸爸初婚,只生育你一個孩子,他可以享受,你媽媽不能。
『叄』 四川獨生子女政策條例條款有哪些急需要謝謝
第一條 為獎勵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維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促進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戶籍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公民按照《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獎勵和優待。其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按下列途徑發放: (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獎勵金按有關規定開支;
(二)各類企業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濟組織人員的獎勵金在經營成本中列支;
(三)夫妻雙方一方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另一方無用工單位的,由在職一方所在單位全額發給; (四)以上三種情形以外的夫妻,其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在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列支。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由政府撥款、社會撫養費、社會捐助等組成。
第四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專項經費建立財政專帳進行管理,政府撥款、社會撫養費全額進入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專帳管理,專款專用,專帳核算。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財政部門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制定。
第五條 按照上年度父母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
保障的獨生子女人數,省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不低於5元、市(州)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10元至15元的標准,安排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足部分由縣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補足。
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撥付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得沖抵國家和省規定應落實的計劃生育工作經費。
第六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於每年第一季度按照實際情況編制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名冊,報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核。
縣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核準的應獎勵對象和金額,應在第二季度內將獎勵專項經費撥付給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收到撥款後應於30日內以現金形式發給應獎勵對象,不得作任何抵扣或強制購買保險等。
第七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發放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由獨生子女父母或其委託人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有效身份證件簽字領取。
第八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每年發放專項獎勵金時,應將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總額、應獎勵對象名單、實際發放獎勵金人員名單和金額等情況在村(居)務公開欄中張榜公布,接受監督。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不符合條件享受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的,有權舉報。有關部門應認真核查,情況屬實的,應責令改正。
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應按時足額劃撥、發放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截留、剋扣、挪用、貪污、私分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監察、審計、計劃生育等部門應加強對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的監督、檢查,確保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專款專用。
第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予以通報批評,逾期不改正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記過以上的行政處分:
(一)不按時足額劃撥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的;
(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不按時足額發放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的;
(三)計劃生育工作機構人員徇私舞弊,虛報、冒領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的。
第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各市(州)人民政府可以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獨生子女父
[NextPage]母獎勵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從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肆』 四川獨生子女的政策和條例條款有哪些急需
四川省獨生子女優惠政策
一、國家優惠政策:
農村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獨生子女和雙女絕育戶家庭,夫妻雙方年滿60周歲後,每人每月享受政府獎勵扶助養老金50元。
二、省優惠政策:
1、農村、城鎮居民、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免費享受查孕、查環、查病的「三查」服務;免費享受在規定標准之內的上取環、結扎、人流、引產、皮埋、等避孕節育技術服務。
2、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獨生子女,自領證之日起至孩子14周歲止,憑證領取不低於5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3、農村符合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可一次性獎勵2000元。
4、在發展地方經濟的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享有優先獲得政府資助、扶持和優惠的權利,在地方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招工和組織勞務輸出方面,享有優先安排其家庭勞動力的權利;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社會救濟等方面,有優先獲得照顧的權利;在由村民出錢出工的鄉村公益事業中,免去一個人十年的負擔;分配集體資產收益和財物時,獨生子女戶增加一個人份的分配份額,雙女戶增加半個人份的分配份額。
5、男二十五周歲以上、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二十四周歲以上的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職工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職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接出勤對待,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所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生育津貼;職工達到晚婚年齡而未婚的,在參加集資建房和分配住房時,與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農民和城鎮其他人員實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市優惠政策:
1、農村獨男戶的保健費每月不低於10元;農村獨女戶的保健費每月提高到20元,自領證之日起至孩子14周歲止。
2、農村雙女絕育戶由原來每戶投保600元改為一次性獎勵1000元。農村獨女戶主動放棄二胎生育指標的,一次性獎勵不低於2000元。
3、在市、縣區所屬的各類學校招生中,農村獨女戶、雙女絕育戶的女孩下延20分錄取;城鎮獨女戶的女孩下延10分錄取。
4、在全市各類就業招聘考試錄用中,城鄉獨女戶、雙女絕育戶的女孩,在同等條件下下延10分錄用。
5、在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改革中,獨生子女、雙女絕育戶個人籌資部分縣區要給予適當補助。
6、農村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獨女戶和雙女絕育戶5歲以下女孩在全市各級醫院免收門診掛號費,減免20%的檢查費和手術費。
『伍』 在四川農村,計劃生育法中,獨生子女家庭應受到哪些獎勵和補貼…
《四川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凡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1.每月發5元至10元,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子女18周歲止。 2.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可多劃一人宅基地。
『陸』 四川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條件是那些
四川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獎勵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維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促進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戶籍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公民按照《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獎勵和優待。其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按下列途徑發放: (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獎勵金按有關規定開支; (二)各類企業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濟組織人員的獎勵金在經營成本中列支; (三)夫妻雙方一方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另一方無用工單位的,由在職一方所在單位全額發給; (四)以上三種情形以外的夫妻,其獨生子女父母金在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列支。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由政府撥款、社會撫養費、社會捐助等組成。 第四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專項經費建立財政專帳進行管理,由政府撥款、社會撫養費全額進入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專帳管理,專款專用,專帳核算。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財政部門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制定。 第五條 按照上年度父母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獨生子女人數,省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不低於5元、市(州)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10元至15元的標准,安排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足部分由縣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補足。 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撥付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得沖抵國家和省規定應落實的計劃生育工作經費。 第六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於每年第一季度按照實際情況編制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名冊,報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核。 縣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核準的應獎勵對象和金額,應在第二季度內將獎勵專項經費撥付給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收到撥款後應於30日內以現金形式發給應獎勵對象,不得作任何抵扣或強制購買保險等。 第七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發放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由獨生子女父母或其委託人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有效身份證件簽字領取。 第八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每年發放專項獎勵金時,應將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總額、應獎勵對象名單、實際發放獎勵金人員名單和金額等情況在村(居)務公開欄中張榜公布,接受監督。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不符合條件享受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的,有權舉報。有關部門應認真核查,情況屬實的,應責令改正。 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應按時足額劃撥、發放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截留、剋扣、挪用、貪污、私分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監察、審計、計劃生育等部門應加強對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的監督、檢查,確保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專款專用。 第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予以通報批評,逾期不改正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記過以上的行政處分: (一)不按時足額劃撥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的; (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不按時足額發放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的; (三)計劃生育工作機構人員徇私舞弊,虛報、冒領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的。 第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各市(州)人民政府可以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實施細則。
『柒』 四川省政策聽說獨生子女每月有100元的獎勵到十八歲為止情況到底是什麼
不可能,在上海每月也就2.5元到子女16周歲而已!退休就也一次性拿取2300元的獎勵費!內你所說的是獨生子女傷殘或容死亡補助倒是有可能!不過這種錢拿了也就不是什麼好事了!因為條件就是獨生女子死亡或是殘疾才能領取!
『捌』 四川成都農村的獨生子女有哪些優惠政策
一、國家優惠政策:農村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獨生子女和雙女絕育戶家庭,夫妻雙方年滿周歲後,每人每月享受政府獎勵扶助養老金50元。 二、省優惠政策:1、農村、城鎮居民、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免費享受查孕、查環、查病的「三查」服務;免費享受在規定標准之內的上取環、結扎、人流、引產、皮埋、等避孕節育技術服務。2、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獨生子女,自領證之日起至孩子14周歲止,憑證領取不低於5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3、農村符合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可一次性獎勵2000元。4、在發展地方經濟的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享有優先獲得政府資助、扶持和優惠的權利,在地方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招工和組織勞務輸出方面,享有優先安排其家庭勞動力的權利;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社會救濟等方面,有優先獲得照顧的權利;在由村民出錢出工的鄉村公益事業中,免去一個人十年的負擔;分配集體資產收益和財物時,獨生子女戶增加一個人份的分配份額,雙女戶增加半個人份的分配份額。5、男二十五周歲以上、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二十四周歲以上的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職工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職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接出勤對待,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所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生育津貼;職工達到晚婚年齡而未婚的,在參加集資建房和分配住房時,與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農民和城鎮其他人員實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市優惠政策:1、農村獨男戶的保健費每月不低於10元;農村獨女戶的保健費每月提高到20元,自領證之日起至孩子14周歲止。2、農村雙女絕育戶由原來每戶投保600元改為一次性獎勵1000元。農村獨女戶主動放棄二胎生育指標的,一次性獎勵不低於2000元。3、在市、縣區所屬的各類學校招生中,農村獨女戶、雙女絕育戶的女孩下延20分錄取;城鎮獨女戶的女孩下延10分錄取。4、在全市各類就業招聘考試錄用中,城鄉獨女戶、雙女絕育戶的女孩,在同等條件下下延10分錄用。5、在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改革中,獨生子女、雙女絕育戶個人籌資部分縣區要給予適當補助。6、農村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獨女戶和雙女絕育戶5歲以下女孩在全市各級醫院免收門診掛號費,減免20%的檢查費和手術費
『玖』 四川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每月發多少
從四川省人口計生委獲悉,近日,省財政廳、省人口計生委聯合下發《關於調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發放標準的通知》,將全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標准提高為每對夫婦每年不低於120元,並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