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辱罵孩子算是犯法嗎
孩子最害怕什麼?玩具丟失了?還是好吃的沒有了?都不是,孩子最擔心最害怕的都與父母有關,你們才是孩子心中最重要的。多看看孩子擔心的事,然後以後注意不要再犯,別再傷害了孩子的心。
爸爸媽媽吵架了
曾有一家兒童心理研究機構對3000餘名學齡兒童進行了一次心理狀況調查,其中有一條是「你最怕爸爸媽媽的是什麼」,回答得最多的是:「我最怕爸爸媽媽生氣,怕他們吵架」。
有一個答卷寫得很生動:「我最怕爸爸生氣,他生氣的樣子可凶啦!把媽媽都氣哭了,我嚇得像一隻小老鼠,心裡直撲騰,飯也吃不下去……」
爸爸媽媽又發脾氣了
孩子簡直像極了蠟筆小新,又在惡作劇了,當你都催了十遍他還是不動窩的時候,勞累了一天的父母往往難以控制自己的情緒,對孩子吼了起來。
對孩子發脾氣,確實會讓孩子害怕。在恐懼中,孩子那些讓父母心煩的行為暫時看不見了。但他會怎麼樣呢?有這樣幾種可能:
乖乖地聽你指揮,你讓干什麼,就干什麼;
他被嚇呆了,愣在那兒不動;
大哭起來,不會再干你不希望他乾的事,也不去干你想讓他乾的事;
學著你的樣子,也發起火來,把你心愛的花瓶扔到了地上。
孩子對人的情緒是十分敏感的。因此,父母發脾氣,也一定會影響到孩子的行為和情緒。
但是,孩子還弄不清,父母為什麼發脾氣。也就是說,在很多父母發脾氣的時候,孩子雖然停止了父母所不期望的行為,但他們並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
在生活中,最好不要向孩子發脾氣,但如果真的一不小心向孩子發了火,發完脾氣後,最好向孩子解釋清楚,孩子的問題到底是什麼,該怎麼做,同時還要通過行動讓孩子感受到你的關心和愛護。
可能的話,發脾氣前最好提出預警,如:「我都快忍不住要發火了,你能趕快……」,「今天我心情不好,你最好別……」。但是決不能因為發脾氣後的內疚,就放鬆對孩子的要求,該堅持的必須堅持。
在客人面前指責孩子
人來客往,親朋好友相聚,談論各自的孩子,常常成為重要話題之一。
很多父母喜歡在眾人面前揭自己孩子的短,似乎是在向別人訴苦,說自己教育這樣一個孩子多不容易。
但孰不知,自己只顧著吹毛求疵地指責他的短處,這無形中,讓孩子覺得自己什麼都不行,沒人賞識他,例如學習不行,長相不行,交際不行,幹家務不行,讓家人為他受累,也覺得父母對自己不滿意,和父母逐步疏遠。
從以上七件孩子害怕父母做的事中不難看出,孩子心目中的好父母、好家庭,應該有友愛、輕松、寬容、民主和活潑的氣氛。相反,他們最頭痛的是氣氛冷淡、緊張、沉悶、專橫、毫無生氣的家庭。
㈡ 父母打子女犯法嗎
要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父母的行為是犯法的,因為這是法律禁止的,所以堅決不能做。孩子回還小的話,有看到這答種行為的人舉報,那麼父母就有可能上法庭了,不過孩子不承認也是沒辦法的。如果孩子大,也不能將父母告上法庭,根據中國法規規定,親人做錯什麼事也不能大義滅親,所以只能上報當地有關部門對有這種行為的父母進行相應的處置。
㈢ 父母辱罵孩子可以告嗎
《婚姻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專提出請求,居民屬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父母辱罵孩子雖然達不到暴力或虐待的程度,但是孩子可以請求有關人員或者機構進行勸阻與干涉,有關人員或者機構發現時也應當進行勸阻與制止,以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㈣ 父母罵孩子犯法嗎
你爸爸媽媽說你是為了你好 你說是不是 還有就是可以說這個事情不是我做的怎麼怎麼樣。和你爸爸媽媽說清楚就好了嘛 有什麼你就好好說和你爸爸媽媽 多溝通就好了。你才14歲不要想不開知道不
㈤ 家長亂翻子女東西違法嗎
家長亂翻執念東西是屬於違反了我們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侵犯了我們的隱私權。
㈥ 父母辱罵成人孩子犯法嗎(法律人士進)
您好。
你小時候,你爸爸就罵你,如果你現在是未成年人,那就有未成年人回保護法,當然是有法律的。
但您現答在是成年人,您已經是一名真正的公民,而不是一個孩子了。
在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㈦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 犯法嗎
一、婚姻自由的原則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所謂的婚姻自由是保證個人在專婚姻中決屬定選擇自己的配偶,而不是被動的被人決定,包括是否結婚、何時結婚、與誰結婚等都是自主決定的。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脅迫對方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限制他人人生自由的,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二、禁止包辦買賣婚姻所謂包辦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無視婚姻當事人的意志,強迫他人的婚姻。買賣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的婚姻。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對於包辦、買賣婚姻的第三者,應分情況而論,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況嚴重的,構成犯罪,應根據刑法有關規定予以刑事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㈧ 父母對子女冷暴力構成犯罪嗎 可不可以告
如果他們的冷暴力已經對你產生了嚴重影響,比如精神上的問題之類,可以搜證告,別聽樓下瞎說,有多少孩子死在父母冷暴力下
㈨ 在法律上,父母恐嚇或逼迫兒女,犯法么
主要看父母的行為動機和嚴重層度。動機不良,或情節嚴重的當然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