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父母農村的房子如果想要過戶給子女可以嗎需要怎麼做
公證過戶,或者買賣過戶,要村裡書記主任在場,公示,然後去房產局換房產證
❷ 如果父母鄉下有套房城裡子女買房寫父母名下算第二套嘛
鄉下的房子不會在房管部門登記備案,所以,父母在鄉下的房子不具備商品房資質,因此不屬於父母首套房,你可以登記在父母名下,但是,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如果想貸款買房,必須有父母銀行徵信和工資流水,而且收入能夠達到貸款標准。否則,用你的工資流水是不允許的。
二,如果你有多個兄弟姐妹,那麼在用父母名字購房時,必須依法做好公證,否則,父母財產應屬於個人和子女們共有。
三,如果想用父親名字貸款,就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父親最高貸款期限不超過65歲;二是你可以在父親的銀行卡連續存款6個月以上流水,還要看是否有持續性和銀行貸款標准,因為各行規定有差異。
❸ 子女非農戶口掛靠父母農村戶口後,可以買農村的房產嗎
子女不能買,非農業戶口的人不可以買農村房,如果父母是農業戶口是可以買的。你可以繼承。
或者你們地方有其他政策你應該咨詢本地的相關部門。
❹ 農村的父母在農村沒房養老,城鎮戶口的兒女能為父母在農村買房嗎
兒女當然可以為父母買房了,但是你如果是城鎮戶口的話,應該是不能用你們回的名字來,你們可以出錢答。用父母的名字來買應該就是可以的。我沒在農村購置房子應該是需要戶口的。所以你們直接去購買,應該是不符合條件的。只要是你們除了足夠的錢就能解決父母現在的問題了。
❺ 父母農業戶口,子女城鎮戶口,父母健在時,能否把農村的房子過戶給子女
農村宅基地是針對農業人口的,你是非農業人口,所以不能過戶。
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下,農村的土地、宅基地、房屋屬於集體財產,農民雖然有自己的房子,但從法律上講,農民自己是沒有所有權的,因此農村的房屋農民都是沒有產權證的,也就不存在過戶的問題,更不能像城市的房屋一樣在銀行申請抵押貸款。
現在一些地方開始試點農房產權登記制度,但大多在經濟發達的沿海地區。如果所在地區的農村還沒有開始進行農房產權登記,那就不存在過戶到本人名下的問題,直接繼承就可以;如果已經登記的,就會有相應的主管部門(一般都是房管局),然後找到那個部門就可以了。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四條
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
第十三條
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子女可以買父母農村房子嗎擴展閱讀:
房產過戶准備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
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❻ 子女都成年了父母有權做主賣農村房子嗎
中國不僅有法律約束,還有道德約束,你覺得賣了子女很開心不會影響你們養老就行,雖然房子是你們的,也有權處置,但是在中國還是要和子女商量一下,不然一不高興不給你養老了,不讓你見孫子孫女了,不搭理你了,這樣就不好了。
❼ 父母農村房子可以贈與非農業戶口的兒子嗎
城鎮戶口的人可以繼承或受贈予農村父母親宅基地上的房屋,但無權繼承或受贈宅基地使用權。
辦理贈與過戶給子女,需要父母一起持有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子女需要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第四條規定,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宅基地就是縣政府審批、批准,人民群眾處置宅基地是違法行為,結果無效。
(7)子女可以買父母農村房子嗎擴展閱讀:
城市戶口的居民無權繼承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但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產。《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謂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公民的房屋屬於個人的合法財產,因此是可以繼承的。
不論是農村村民,還是城市戶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繼承洪法的規定享受繼承權,並且有權按照個人的意願處置個人所有的房產,即城市戶口的公民可以繼承農村房屋。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的。
應當持有關批准文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准許可權,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按照前款規定興辦企業的建設用地,必須嚴格控制。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按照鄉鎮企業的不同行業和經營規模,分別規定用地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