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是獨生子女,為什麼不是父母遺產的唯一繼承人
按照繼承法,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妻子(丈夫)、子女和雙方的父母。如果你的父母過世時,你的祖父母在世,祖父母也有繼承權,他們與你共享繼承權。
Ⅱ 獨生子是父母房產的唯一繼承人嗎
《繼抄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襲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Ⅲ 獨生子女被要求證明是唯一繼承人才能繼承,你怎麼看
您好:
平常我們會看到一些關於繼承的新聞,比如兄弟姐妹幾個人為了爭奪父母遺產而鬧得不可開交,或者保姆與僱主子女爭奪遺產等等。看來,兄弟姐妹多了,在繼承這個問題上還真有不少麻煩。那如果是獨生子女,是不是就可以沒有這些煩心事呢?
那可不一定!
最近,媒體報道了成都的一位陳女士作為獨生女,但是在繼承母親去世前存在銀行的存款時卻遇到了問題:銀行以陳女士僅憑其是獨生女不能確定她是否有繼承權為由,拒絕將存款支付給陳女士。也就是說,陳女士要想拿到母親的存款,就要證明自己是唯一的繼承人,具有繼承權。
查閱了一下相關資料,發現繼承存款的話,需要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書,憑公證書到銀行辦理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
不過,這不是我們今天要說的重點。我們要討論的是,獨生子女繼承父母遺產,是否需要證明自己是唯一繼承人?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分為遺囑繼承、法定繼承、遺贈以及遺贈扶養協議。這四類繼承的順序是遺囑和遺贈扶養協議優先,遺贈次之,這三種都沒有的話,就適用法定繼承。也就是說,法定繼承是效力最低的一種繼承方式。我們生活中較為常見的就是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獨生子女並不一定能夠直接繼承父母遺產,主要基於以下兩種情況:
一、父母生前立下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如果父母立遺囑將遺產給獨生子女,那獨生子女在父母去世後,可直接憑遺囑繼承父母遺產,也就不會出現上述要求陳女士提供自己是唯一繼承人的證明了;但如果父母立遺囑或者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將遺產給其他人,那子女就沒有繼承權。
二、父母生前沒有立遺囑,也沒有遺贈。這種情況下,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法定繼承分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第一順序繼承人先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才能繼承。按照法律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說,獨生子女父母去世時,沒有遺囑、遺贈扶養協議,也沒有遺贈的,先由其父母的配偶、子女、父母繼承。
若陳女士的父親已經早於母親去世,那其母親的遺產由陳女士和陳女士的外公外婆繼承,若外公外婆也不在世,那陳女士就是唯一繼承人。此時,陳女士提供相關證據,比如獨生子女證、父母的相關信息、外公外婆的相關信息等,這些證據可以證明陳女士是唯一繼承人,就可以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書,然後憑公證書到銀行就可以辦理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
若陳女士的父親或者外公外婆在世,那陳女士自然不是唯一繼承人。這個時候,對遺產的分割就要由有權繼承的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話,就可以通過打官司來解決。打繼承官司,需要由有繼承權的一人或數人作為原告起訴,其他有繼承權的人作為被告。這里要提醒一下,一般打官司,有人可能會覺得做被告不吉利或者不好。但是繼承官司做原告還是做被告,是沒有關系的,因為需要這樣一個法律形式才能對遺產進行分割。
好了,說了這么多,你明白了嗎?也許我們看到過很多「奇葩」證明,但從法律嚴謹的角度來說,證明自己是唯一繼承人的證明,並不奇葩。
Ⅳ 父母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獨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繼承人么
我國來《繼承法》規定自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注】根據《繼承法》第12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有關規定,喪偶兒媳或女婿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因此,僅憑獨生子女證明,是無法直接證明獨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繼承人,房屋登記部門也無法判斷獨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繼承人,因為從實際來看,房屋除了獨生子女這個繼承人,的確存在其他多個繼承者,盡管獨生子女能夠繼承的份額比例是最高的。
Ⅳ 關於獨生子女的繼承權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按你說的情況,即使是獨生子女,也是沒有特殊的規定的,在法律規定的情況獨生子女可以按法律規定對遺產進行繼承。
Ⅵ 第一順序繼承人就剩獨生子女了,可以不麻煩了
如果你父母不在了,無遺囑指定繼承人前提,遺產由你父母各自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繼承。
無其他第一序列繼承人前提,就有獨生子女單獨繼承,需要出具其他第一序列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婚姻證明。
Ⅶ 獨生子女財產繼承權
我國《繼承法》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Ⅷ 獨生子女是父母的唯一繼承人嗎
不是 還有祖父母和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