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可不可以私自動用孩子的壓歲錢
根據《民法通則》第18條第1款「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版法權益,除為被權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的規定,父母如果純粹是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為孩子買商業保險,讓孩子參加興趣班什麼的,是可以動用壓歲錢的。
父母不可以動用壓歲錢的情況----違背孩子意願亦或用於父母自身或其他方面的屬違法
由壓歲錢的性質,我們可以知道壓歲錢是孩子的個人財產,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所以壓歲錢可以交由其父母保管。家長則要向孩子說明清楚:收上來只是為其保管而非沒收,錢還是歸他們支配和使用的。作為監護人,父母應該保護子女的權益,父母除非為了子女的利益,否則不得處理子女財產。
最高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0條規定,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是監護人的職責之一。 所以父母只能幫孩子保管或為了孩子利益做出處分財產的決定,而父母私自動用孩子的壓歲錢為的不是孩子的利益則是違法行為。
壓歲錢主要涉及家庭內部的關系,不宜依靠法律進行約束,如果特別嚴重損害到未成年人權利的行為,則可以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利益。所以壓歲錢父母可以動用與否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2. 家長沒收孩子壓歲錢屬於違法行為嗎
根據民法典的法律規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監護人有義務保護和維護被監護人的財產權等利益以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也就是說,家長對於未成年子女的壓歲錢只能代為保管或者用於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等事宜以外,不能隨意處分。
參考資料內容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下列監護職責:(七)妥善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
第二十七條第一款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第三十四條 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保障並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
3. 父母未經允許拿走孩子的壓歲錢犯法嗎
其實大多數情況下,家長拿走孩子的壓歲錢都是為了孩子好,只要家長不是拿壓歲錢干不是對你好的事,你就應該讓他們去,如果是,就可以依賴法律去告他們。
4. 父母拿走孩子壓歲錢,這是否算違法
每年過年的時候,很多人都會給孩子壓歲錢,但是給完孩子之後基本都是被父母拿走了。其實父母拿著並不算是違法,孩子都還小基本都是父母幫著孩子保管的壓歲錢,而且都是一家人根本就談不上是違法。
每年過年的時候是很多人期盼的事情,尤其是孩子們一到過年他們就會有新衣服,還有很多好吃的,最關鍵的是還有壓歲錢,但是孩子們拿到壓歲錢的時候,他們都會交給父母管理,因為自己還小這些錢自己壓根就無法分配。給完父母之後也會給自己買一些東西,所以很多孩子就會把錢給父母,但是也有的孩子會選擇自己保管壓歲錢,但是父母們基本都會拿著孩子們的壓歲錢,因為父母覺得孩子們壓根就是無法保管這些壓歲錢。
5. 過年了,家長拿孩子的`壓歲錢算犯法嗎犯了什麼
如果是為孩子保存壓歲錢或者是為了孩子的利益而用壓歲錢就是合法的
如果不是為了孩子的利益,即使是經過孩子同意的,動用壓歲錢也是不合法的
6. 父母是否有權使用孩子的壓歲錢
現在生活條件好了,長輩對孩子的寵愛特別深,所以在過節期間,孩子們的樂趣不僅在於吃到好吃的,還在於能收到很多長輩給的壓歲錢。但是,一般家庭來說,父母認為孩子還不具備合理支配金錢的年齡,所以基本上孩子的壓歲錢會被父母拿走,代為保管!當然,父母「代為保管」的理由聽起來合情合理。但是,父母是不是想花就能花?如果花了孩子的壓歲錢,會不會觸犯法律呢?所以今天讓我們來說一說:父母有權處理孩子的壓歲錢嗎?
從法律上說,長輩給晚輩壓歲錢,屬於民法上的贈與關系,只要孩子收到了壓歲錢,贈與行為即告完成,所有權即歸孩子所有。孩子的監護人,有管理和保護孩子財產的權利和義務。一般來說,在現實生活中,若壓歲錢都用在了孩子身上,比如用於給孩子交學費、報培訓班或購買保險等,家長是可以動用孩子壓歲錢的,但如果花在與孩子無關的事情上,則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嚴格來說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權益。對此,可以由孩子其他監護人,比如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等提出異議。
案例分析
溫州樂清一位母親取走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壓歲錢,被老公和子女告上了法院。法院判決母親不僅要還錢,還要賠償利息損失。此案引發社會討論:孩子收到的壓歲紅包,父母怎麼處理更合理?在幫孩子理財時,又該注意什麼原則?
2002年,樂清女子紫琴(化名)結婚,隨後生下一女二子。2012年春節,奶奶給孫女孫子一個大紅包,總額56萬元,用定期存款存在3個孩子的名下,存單由紫琴保管。後來,因夫妻感情出現問題,紫琴提出離婚,但法院駁回了請求。提出離婚後,紫琴以監護人身份,憑戶口本和自己的身份證,去銀行取走了子女的錢。丈夫和三子女向法院起訴紫琴,要求還錢。
法院認為,作為監護人,父母應該保護子女的權益。父母除非為了子女的利益,否則不得處理子女財產。紫琴應該把錢還給3個孩子,並賠償利息損失。其實壓歲錢就是長輩贈與晚輩的錢,所有權歸受贈人所有,父母可以代為保管,但要從保護孩子的利益出發,錢必須用在子女身上,如教育培養、獻愛心或資金保值增值等。用壓歲錢進行理財,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風險控制應是第一位的。孩子的錢最好選擇國債、穩健型銀行理財產品,以及余額寶、招財寶等風險較低,收益較穩的產品。投資股票、股票基金等方式,風險相對較高,市場波動容易造成損失,從法律上講,子女有權提出相應的賠償要求。
相關建議
在實際理財中,收益較穩的理財方式包括定期存款、少兒教育金保險、貨幣基金、國債等。
家長也可以為孩子選擇互聯網理財產品。比如協助孩子注冊一個支付寶賬戶,將銀行卡里的錢轉入余額寶,或購買招財寶,穩健理財之餘,還可以接觸到互聯網理財理念。
教育專家建議,讓孩子成為財富的主人,才能培養其對待金錢的責任感。父母應該平等地對待他們,用更科學、人性化的方式來經營親子關系。父母可以與孩子商量,共同制定一份使用計劃書。
其實,孩子的健康成長不僅僅是金錢,心理和身體的健康才是最重要的,多一些關愛,多一些陪伴,與孩子成為朋友,多交流多溝通,盡量避免孩子在不適當的年齡過早的接觸不應該的事,才是對孩子成長最好的幫助!
7. 父母私自花孩子壓歲錢犯法怎麼處置
這個不算犯法吧,壓歲錢到底該歸誰都是個值得商榷的問題。
8. 父母把孩子的壓歲錢收回違法嗎
一般不違法。父母把孩子的壓歲錢收回保管,也是為了不讓孩子養成亂專花錢的習慣。屬
但是你要私自挪用孩子的壓歲錢就是違法的。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壓歲錢」的感情成分、感恩意識和祝福意識逐漸淡化,很多人將壓歲錢的多寡當做一種相互攀比的工具。不是對孩子的深情祝福,而是不良的物質教化和銅臭熏染,這應該及時糾正的。
隨著紅包越來越厚,壓歲錢已成了不少家庭的負擔。壓歲錢更多的是一種祝福,包含著特殊的心意,應回歸壓歲錢的本質。
很多孩子也將「拿到更多壓歲錢」當做重要目標,沒有感恩和感謝意識。
9. 父母拿走孩子壓歲錢算違法 爸媽們違法了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孩子或被監護人受贈與的財產是其合法財產版,被監護人的財產權,監護人只有為了被監護人的利益才能處分,否則處分行為便不具效力。即使經被監護人同意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因為被監護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