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獨生子女證還可以生二胎嗎
有獨生子女證還可以生二胎吧,因為你生了二胎,獨生子女證就會取消的。
⑵ 請問有獨生子女證,享受優惠政策,現在政策變了,生二胎還有用嗎這個獨生子女證
二胎就不能再享受獨生子女證的優惠政策。
國家衛計委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⑶ 已經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又生二胎怎麼辦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三十二條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各項優待和獎勵後生育或者收養第二個子女的,收回證件,並從生育或者收養第二個子女之月起停止享受全部優待和獎勵。 因此,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從生育第二個子女之月起停止享受...全部優待和獎勵。
⑷ 國家放開二胎政策,獨生子女證還能享受國家優惠政策
在「國家放開二胎政策」後,此前當事人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已享受相應待遇的,可以繼續享受。這在各省市(自治區)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都是明確的。
原國家衛計委早就明確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⑸ 如果辦理了獨生子女證,又想生二胎該怎麼辦
國家衛計委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⑹ 我辦了獨生子女證,現在有二胎政策還可以生第二胎
只要夫妻符合再生育條件,即使申領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還是可以向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計生辦提起再生育申請。 只是在再生育申請被受理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需收回,原享受的獨生子女待遇也得退回。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⑺ 辦理獨生子女證後還可以生二胎嗎
當事人辦抄理獨生子女證後,仍襲然可以生育二胎,但當事人生育二胎後,將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的待遇。另外,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
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⑻ 辦獨生子女證後還可以享受國家二胎政策嗎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 ( 1)第一個子女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可再生育的; ( 2)獨生子與獨生女結婚的; ( 3)農村人口中男到獨女家結婚落戶的; (4)農村人口中夫妻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的; (5)農村人口中夫妻一方為二等甲級以上的傷殘軍人的; (6)農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殘,相當於二等甲級以上的傷殘軍人的; (7)農村人口中幾個親兄弟只有一個又生育能力的; (8)農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兩代以上都是獨生子女的; (9)盆周山區和經設區的市批準的盆地內的山區鄉鎮(不含其行政區域內的平壩、丘陵、河谷地帶)的農村人口中,缺乏勞動力的獨生子女戶; (10)盆周山區縣的邊遠高寒大山區的農村人口中的獨生子女戶; (11)婚後患不育症,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收養一個子女後懷孕的。 (12)因喪偶再婚,再婚前喪偶一方子女不超過兩個,另一方無子女的; (13)因離婚再婚,再婚前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的。 前款所稱無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養和生育或者收養後子女死亡的。 再生育審批程序 (1)由夫妻雙方向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核實簽注意見,報送女方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城鎮街道辦事處審查。 (2)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從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30日內審查完畢並報縣(市、區)計生局。 (3)縣(市、區)計生局的政策法規股(科)對報送材料進行全面審查,提出是否批準的書面意見及依據,交局審批小組集體討論,作出是否批准生育的決定,個人審批的無效。 (4)縣(市、區)計生局將是否批準的書面決定委託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送達當事人。 區計生局應在接到材料的之日起60日內向當事人送達是否批準的書面通知,逾期視為批准。 不屬上述情況的領了獨生子女證再超生會加倍處罰!
⑼ 以前辦的獨生子女證,現在生二胎了,還享受政策嗎
我看應該繼續享受獨生子女證待遇,因為國家的政策在發放,人民在不斷響應
如果不能享受到前面的政策應有的補助,那響應了國家新政策不就等於違背了老政策?
⑽ 隨著二胎政策全面放開,己經辦了獨生子女證的還可以享受嗎
還有的 不過你如果打算再生就會收回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 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 之前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