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88年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哪申請
一、年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申請由夫妻雙方向各自所在單位、社區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核實簽字蓋章後,連同生育服務證、出生醫學證明、落實節育措施證明報女方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審核,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二、具體依照內江市《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程序、補辦程序
(一)辦理條件
1、持有《生育服務證》,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已採取避孕節育措施,自願不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雙方合計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已採取避孕節育措施,自願不再生育的。
3、夫妻只有一個依法收養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已採取避孕節育措施,自願不再生育的。
(二)辦理程序
由夫妻雙方向各自所在單位、社區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核實簽字蓋章後,連同生育服務證、出生醫學證明、落實節育措施證明報女方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審核,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原文出處:
http://www.neijiangshizhongqu.gov.cn/zwgk/show/20111110111430-715976-00-000
⑵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哪領取啊,什麼步驟!
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專戶屬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⑶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哪兒領取如題 謝謝了
獨生子女證全稱抄為獨生子襲女父母光榮證,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封皮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⑷ 獨生子女證在哪裡辦理
辦理獨生子女證一、應該提交的資料: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內》或《居民戶口簿容》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3、《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4、第一個子女身份證明,即《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5、夫妻雙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兩張。6、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7、夫妻雙方已經落實節育措施證明。二、辦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辦理條件的,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二)、由申領人單位、戶籍地(如申領人夫妻戶籍地不在同一個鄉鎮的,可分別在其戶籍地申請領取),鄉鎮計生辦審核,符合條件的免費發給夫妻雙方各一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發證之月起憑證享受規定的獎勵和優待。
⑸ 我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獨生子女費去哪裡辦理的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獨生子女證光榮證……?這個問題的回答是,按照有關規定,獨生子女證補貼,父母年齡滿六十周歲,每人年補貼一千二百元,帶獨生子女證,父母身份證去戶口所在地鄉鎮的計生辦申請辦理。因各地不同,具體可以去問當地幹部,就明白了,祝你生活幸福!
⑹ 請問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專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屬》),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二、還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
從2016年起我國全面放開二孩生育政策,今後,即使符合獨生子女條件的,不再辦理獨生子女優先證。
但在2016年前符合獨生子女條件、且子女在十四周歲以下的,可及時到當地計生部門補辦獨生子女優先證。
⑺ 怎麼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哪
獨生子女補辦可到發證單位領取表格,父母雙方單位、居委會寫出介紹信、內表格蓋章。帶上身份證、戶容口復印件、結婚證、父母雙人照片到發證單位補辦。 1、補辦申請人出示原《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無原件者,復印件上應有出證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寫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個人申請,說明丟失原因。 3、夫妻雙方單位出示的現在婚育狀況因故離開單位的由本人現單位或村委會出示證明,並註明何時由原單位轉入現單位,社區出示的證明需附本人下崗證明或失業證明復印件一份。 4、結婚證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⑻ 獨生子女證明在什麼地方可以開
獨生子女證明需要在當地社區居委會開。
獨生子女證明模板:
我單位XX(鄉鎮、街道) 同志,性別X ,身份證號 XXXXXXXX,婚姻狀況(未婚、初婚、再婚、離 婚 ) ,於XX 年XX 月 XX日與XX 同志(身 份證號 )結婚,於 XX年 XX月 XX日 生育(收養)一孩(男、女) ,子女姓名 XXX,系獨生子女。
該子女為該同志生育(收養)的唯一子女,且無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特此證明。
經辦人簽字:XXX
單位聯系電話:XXXXXXXXXX
單位蓋章:
XX年 XX月XX 日
(8)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在哪開的擴展閱讀:
辦證程序及所需材料(以蘭州市為例):
1.正常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獨生子女十六周歲以內)的:獨生子女父母雙方戶籍(或一方戶籍)在蘭州市行政區域內,且婚姻未有變動史的,由獨生子女父母任一方戶籍所在地街道計生部門辦理;需提供雙方身份證、戶口本、 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兩寸合影照片一張。
2.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獨生子女父母雙方戶籍在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由獨生子女父母任一方戶籍所在地街道計生部門辦理;需提供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兩寸合影照片一張,夫婦雙方單位或現居住地街道(鄉鎮)、社區(村)出具的婚育證明。
(2)獨生子女父母一方戶籍在蘭州市行政區域內,另一方戶籍不在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由戶籍所在地一方街道計生部門辦理;需提供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兩寸合影照片一張;
戶籍在蘭州市一方的出具單位或現居住地街道(鄉鎮)、社區(村)出具的婚育證明(戶籍在現居住地的、且能查實婚育情況的,不出具婚育證明材料);戶籍不在蘭州市一方的,需出具(區)、街道(鄉鎮)、社區(村)三級婚育證明。
(3)獨生子女父母雙方曾經在蘭州市工作,現已退休、不在蘭州市長期居住且戶籍均不在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 根據其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由其原單位或原戶籍所在地社區(村)、街道(鄉鎮)、縣區衛計生部門出具婚育證明。
3.獨生子女父母離異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
(1)獨生子女父母離異且雙方戶籍在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 未領或曾經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已丟失的,由獨生子女父母任一方戶籍所在地街道計生部門辦理;需提供雙方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補辦方兩寸照片一張;
雙方出具單位或現居住地社區(村)、街道(鄉鎮)出具的婚育證明(戶籍在現居住地的、且能查實婚育情況的,不出具婚育證明材料);同時,作出書面承諾,如以後再生育,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辦證機構負責注銷並收回,不再享受相關獎勵政策。
(2)獨生子女父母離異一方戶籍在蘭州市的,未領或曾經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已丟失的,由戶籍在蘭州市一方所在地街道計生部門辦理;需提供雙方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補辦方兩寸照片一張;
補 辦方出具單位或現居住地社區(村)、街道(鄉鎮)出具的婚育證明(戶籍在現居住地的、且能查實婚育情況的,不出具婚育證明材料);戶籍不在蘭州市一方的,需出具縣(區)、街道(鄉鎮)、社區(村)三級婚育證明。
同時,作出書面承諾,如以後再生育,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辦證機構負責注銷並收回,不再享受相關獎勵政策。
4.獨生子女父母一方死亡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戶籍在蘭州市的,未領或曾經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已丟失的,由戶籍一方所在地街道計生部門辦理;需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補辦方兩寸照片一張;
出具單位或現居住地社區(村)、街道(鄉鎮)出具的婚育證明(戶籍在現居住地的、 且能查實婚育情況的,不出具婚育證明材料),另一方死亡證明;同時,作出書面承諾,如以後再生育,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辦證機構負責注銷並收回,不再享受相關獎勵政策。
⑼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去哪辦
關於印發《黑龍江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的通知 黑人口發〔2011〕85號
各市(地)、縣(市、區)人口計生委(局),省農墾總局、省森工總局人口計生委:
為規范《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工作,依據《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制定《黑龍江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根據《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公民,均應當執行本辦法。
第三條 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可以在我省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第四條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及優待的憑證,夫妻各持一證。
第五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夫妻依法生育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的;
(二)夫妻無子女,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三)夫妻生育或依法收養的第一個子女死亡後,又生育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
(四)夫妻依法生育或收養多個子女,其子女死亡後,現存一個子女的,且現存子女未滿18周歲或女方未滿49周歲的;
(五)離婚或喪偶,符合上述(一)至(四)規定的。
第六條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負責審批。
第七條 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雙方戶籍都在我省的,可以選擇向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夫妻一方非我省居民,向我省居民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夫妻一方為外國人或港、澳、台同胞及華僑,一方為我省居民的,向我省居民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及獎勵待遇只發放我省居民一方。夫妻一方為我省居民,另一方為外國人或港、澳、台同胞及華僑,其境外還有子女且不在國內定居的,該子女不計入夫妻現有子女數。
第八條 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到村(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網站領取或下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表》。
個人填表後,由夫妻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予以確認。村(居)民委員會可以提供代辦服務。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接到申請後,對符合條件的應當即時批准,並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說明不予批準的理由。審批時間不得超過7個工作日。
第九條 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需提供下列佐證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二)現有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身份證,收養子女的收養證明;
(三)本人現有一個子女的聲明;
(四)夫妻與子女近期二寸免冠合影四張;
(五)《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表》一式三份;
(六)夫妻及子女三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結婚證復印件一份;
(七)戶籍地和現住地不一致的,需提供現住地鄉(鎮)或街道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情況證明。
第十條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內頁照片和審批機關處加蓋審批專用章和經辦人章。
第十一條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表》永久性存檔,並將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名單報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人口和計劃生育發展規劃與信息部門負責《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具體管理工作,《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相關信息納入黑龍江省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信息系統。
第十三條 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建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檢查監督制度。各市(地)、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每年應對本轄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情況進行一至二次檢查。
第十四條 獎勵費的發放情況應記入《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應當根據實際需要換領、補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因婚姻關系變動的;
(二)公民姓名變更、《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嚴重損壞不能辨認或遺失的;
(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
(四)符合換領、補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其它情形。
換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當提供、交還原證件;補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當提供領取過證件的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 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公民,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所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無效:
(一)申請再生育子女的,自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其再生育申請之日起無效;
(二)違反規定多生育子女的,自生育行為發生之日起無效;
(三)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自始無效;
(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出現擅自塗改、失頁、無編號、未加蓋審批專用章、經辦人章的;
(五)不符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其它情形。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無效或當事人自願退回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收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注銷手續。
第十七條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印製,免費發放。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製作、發放、審核《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而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第十八條 偽造、變造、買賣《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按照《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條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省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統一編號。編號為十四位碼,第一位為證件區別碼D,第二至三位為年度碼,第四至十位為市、縣、鄉級區劃代碼(與國家地址編碼一致),第十一至十四位為順序碼。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中所使用的未滿、以上等均包含本數。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黑龍江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