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國不是禁止生第二胎嗎怎麼成了「控制第二胎」是怎麼回事
我感覺是國家要隔代多生,應為中國場的經濟和人口是分不開關系的,外國人投資看重的只有中國13億的人口這個市場
㈡ 能對生育管制條例的起草者提起危害人類罪的訴訟嗎
生育管制條例如果是美國的法規,那麼你向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申請違憲審查就可以鐵定把這個條列給廢了,甚至不用跑去國際刑事法庭。況且你去國際刑事法庭起訴個人,並不能廢除這個法規。
㈢ 中國社會矛盾的發展
從社會學角度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內容摘要:
本文從社會學的角度剖析了和諧社會,認為任何一個社會要想維持良好的運轉而不發生大的問題就必須具備十個基本條件。提出,我國的發展既有機會又有風險,因此在當前,要特別強調構建和諧社會。並認為,構建和諧社會的核心問題是要協調好社會的各階層、各個利益群體之間的關系,學會化解新生社會矛盾、解決新生社會問題,還指出了社會結構調整的長期任務。
關 鍵 詞: 和諧社會條件 利益群體關系 社會學視角
中央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思想,這個提法很好,既符合我們民族長期的文化傳統,也符合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從理論研究的角度看,追求和建設和諧社會也是社會學理論的一個長期主題。雖然在用詞上,以往的社會學並沒有頻繁採用和諧社會的說法,但是,社會學所說的社會功能、社會整合、社會協調發展等,在價值取向上與和諧社會的觀點是十分相近的。
筆者以為,社會學對於和諧社會的探討歷來有兩種基本的視角,一種是正向的視角,即探討和諧社會的基本條件、基本內容、基本目標以及實現和諧社會的基本途徑。另一種是負向的視角,即探討社會不和諧的問題,用社會學的術語說就是「沖突的視角」,即探討不和諧或沖突的原因、內在機制和外在因素、表現以及緩和或解決社會沖突的途徑等等。本文的前兩部分主要是從正向的視角討論,第三部分主要是從負向的視角討論。
本文第一部分主要想闡述,什麼是和諧社會,特別是從社會學的角度看,具備哪些條件才能夠實現和諧社會,換言之,和諧社會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一、「和諧社會」的基本條件
對於什麼是和諧社會,胡錦濤總書記在他的講話里提出了六條標准:即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以及人與自然和諧相處。這六條標准,體現出新一代領導人對於理想社會的描述。從共和國的歷史上看,幾代領導人都對於理想社會有過他們的表述。毛澤東主席比較強調的是「所有制」,所以,解放後,他比較強調農村中最重要的生產資料——土地——的平均分配,後來他又在農村裡推動創建了「人民公社」的體制,在城市裡,通過1956年的社會主義改造以後,建成了以國有和集體所有制為主體的城市裡的單位體制。後來,到了晚年,毛澤東的實驗偏重於「文化大革命」式的政治模式,他的實驗並沒有成功。鄧小平同志非常講究實際,他對於未來社會的描述主要使用的是經濟指標,他提出在20世紀末,中國達到小康社會的經濟水平,到21世紀中葉達到中等發達國家的水平。應該說,改革26年來中國社會確實在按照鄧小平描述的模式在發展。和諧社會模式的特點是,在經濟有了初步的發展以後,比較強調社會建設的方面、社會關系的方面。
如果從社會學研究的角度看,社會學是如何理解和諧社會的呢?和諧社會的提法,與社會學的社會整合思想、結構功能思想、社會秩序思想比較接近。社會學認為,社會是由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眾多部分所構成的統一體,每一部分都為維持社會整體的平衡發揮著一定功能。例如,經濟系統的功能是將人們衣食住行的物質條件提供給社會,而教育系統的功能是將知識、技術提供給社會成員。社會的穩步發展有賴於各個組成部分功能的正常發揮。任何一個社會要想維持良好的運轉而不發生大的問題就必須具備一些基本條件。傳統上,社會學曾經提出過和諧社會的十個基本條件[1][1]。這些條件是:
第一,社會與物質環境相適應。這一點看起來簡單,實際上,也相當復雜。這是講社會的支撐體系,要想實現社會的和諧,首先要有相當水平的經濟發展和物質的支撐,如果由於物質產品的稀少,社會成員的生計都難以保障,那當然談不上和諧。我國改革以前,經濟不發展,物質產品遠遠不能滿足人們的需求,所以,社會就不和諧。當然,近年來,又出現了另一種社會與物質環境不相適應的情況,那就是過度地攫取資源,造成了嚴重的資源問題和環境問題。所以,這里講的是社會與物質環境兩者的相適應,既不能經濟滯後使社會成員出現生存危機,也不能因經濟的過度發展破壞了自然環境。
第二,適當的社會人口再生產。這一點,我們中國人體會最為深刻,我們現在的人口達到13億了,幾乎所有人都承認,對於我們這樣的960萬平方公里土地,人口是超載了,所以,我們才於80年代初,採取人口急剎車的作法,實施「獨生子女」政策。雖然採取了獨生子女的政策,但是由於人口增長的慣性,要到2035至2040年期間,才會達到中國人口的峰值,按中方案估計人口峰值為15.4億人,此後人口總數才會下降。按照宋健先生的估計,中國的「適度人口」人口是7億人[2][2],那麼,在峰值期,15.4億人就超過了8.4億人,人均資源當然就顯得十分緊張。此外,由於人口急剎車,造成的人口老化的到來就會比較迅速。據國家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的數據,到了2040年我國60歲以上老人占總人口的比例為26.52%,2050年為28.76%。所以未來又會出現人口老化比較嚴重的局面。所以,教訓慘痛,先是人口的放任政策,導致人口急劇膨脹,後來又人口急剎車,導致老化嚴重。人口過多和過少都會產生不和諧的問題。
第三,基本社會群體和社會角色的適當安排。從結構的角度看,一個社會的群體結構、職業結構、社會角色結構是要比例適當的,比例不適當就會不和諧。過去,在計劃經濟時期,我們曾片面突出重工業,一段時間甚至出現全民都大煉鋼鐵,結果產業嚴重失調,社會出現災難。社會的勞動者之間也是有一定比例的,比如人們常常計算,多少個勞動者中有一個幹部,如果幹部比例太高,就好比人的腦袋太大,身子太小,比例不適當,社會就會出問題。同樣,近年來,一方面我國的東南沿海地區出現勞工短缺的現象,很多企業雇不到操作型工人,特別是技術操作型工人,而奇怪的是另一方面,很多失業下崗工人又找不到工作。其中一個不匹配的原因就是,從國有企業失業、下崗的工人在職業結構、社會角色結構和區域結構上都不能與就業需求結構相適應。所以,和諧的社會需要實現就業方面社會需求結構與社會群體結構之間的互相匹配。
第四,社會成員之間信息等的溝通。這一點對於我們國家尤其重要,我國是個大國,地域廣闊人口眾多,信息之間的溝通並不容易。自秦以後,我國建立了中央集權的政治體制,形成統一國家,這有利於地區之間的協調。但是,由於國家大,上下之間的層級體制重重疊疊,層級越多上下之間的信息溝通就越困難。所以,一個很大的問題是,上下之間的信息怎樣能夠暢達。我國一個常見的現象就是下面的信息往往不能夠順利地傳達到上層決策者。地方管理者比較容易報喜不報憂,上級來檢查工作,往往是事先安排好了,表現的是比較好的一面,其結果是上面比較難於了解下面的真實情況。傳統上,上層管理者也曾嘗試一些手段了解民情。比如,皇帝、高官微服私訪,但是,即使是再英明的個人,僅僅憑借自己個人的觀察,所了解的情況必然十分有限。所以,在我國要實現信息的溝通,特別重要的就是要建立下層向上層順暢傳達信息的體制,比如,我國近來在加強信訪制度的建設等。其實,自古以來,我們就嘗試過各種下情上達的制度,比如古代就有「擊鼓鳴冤」的作法,政府設立「鳴冤鼓」,有冤屈的老百姓可以將信息直接傳達給上層。今天,信息溝通的手段比古代多多了,可以創建更多的信息溝通渠道。
第五,對社會基本事物之涵義有一致的認識。如果人們對於基本事物的涵義都產生分歧,社會群體必然分裂,社會無法穩定。歷史上,東周春秋戰國時代曾經諸侯紛爭,人們對於社會基本事物涵義的認識有重大分歧,秦開始將列國統一起來,並試圖建立統一的政治法律制度和思想意識形態體系。秦始皇雖然做了很大的努力,但到秦二世很快就亡國了。這就證明,一套完整的政治法律制度和思想意識形態體系的建立需要較長的時間。而倘若沒有這樣一個統一的、對社會基本事物之涵義一致的認識,如果人們在基本事物的認識上嚴重分歧,社會就會動盪不安。到了西漢,為了實現社會穩定,最主要的任務還是如何建立一套政治法律與思想意識形態相一致的體系。作為國家的意識形態,最終選中了儒家的思想體系。西漢董仲舒提出「廢黜百家獨尊儒術」時,曾說:「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義)也。今師異道,人異論,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統,法制數變,下不知所守。」[3][3] 中國封建社會的穩定,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有了儒家思想作為社會標準的基礎。當然,今天,我們也遇到了難題。中國經濟與社會改革26年了,改革本身就是改變了很多社會事物的基本含義。比如,改革以前,「倒買倒賣」被認為是違法行為,所謂「倒買倒賣」就是先用比較低的價格買入,再用比較高的價格賣出。我們知道,所有的商業行為都是「低價買高價賣」以獲得利潤。改革以前,之所以將「倒買倒賣」被認為違法行為,是因為當時是計劃經濟,不是市場經濟。所以,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是26年來中國人們社會生活中最為重要的事件。而改革本身就是對於改革以前的社會事物定義的修正。而社會基本事物定義的修正是非常重大的事情,從負面的影響看,它會引發嚴重的社會問題。社會學有個概念叫做「社會失范」,是指社會失去了規范,而如果社會真的失去規范,那就會造成社會的混亂。所以,我們今天處在一個很艱難的時期,一方面我們必須推進體制改革,因為理順體制確實可以釋放出巨大的能量,但是,另一方面,由於推進改革,必然帶來對於社會事物基本涵義的修正,必然造成人們認識上的混亂,這樣,社會當然難以和諧。所以,今天,社會上的很多矛盾、沖突等都是因為人們的基本觀點不一致而引發的。思想認識上的混亂,甚至導致違規、犯罪行為的增長。所以,我們今天的一項重大任務就是逐步建立一套政治法律制度與思想意識形態相一致的思想體系。
第六,社會群體奮斗目標的基本一致。這一點與上面一點是有聯系的,上面一點強調社會基本事物的定義,或者說文化認同。這一點強調更宏觀的、高層次的目標。這里講的是在特定的社會制度、文化模式制約下,一個社會所產生的社會目標,它與政府的政策有關,但也不完全是政府可以控制的。該目標一旦形成,就會制約著普通百姓的行為,社會學家帕森斯稱之為:目標實現(goal attainment)。比如,改革以前中國社會是政治主題的社會,社會所規定的主要是政治目標。當時,追求富裕不是社會目標。人們積極地表現,希望能夠政治進步,人們追求能夠入黨、入團,並以此為榮。在中國傳統社會,家族宗族占據重要地位的社會,強調的是家庭倫理目標,人們追求的最高榮譽是光宗耀祖、衣錦還鄉。再比如,一些重視宗教的社會追求的是宗教目標等等。今天的中國社會,經濟目標變得異常重要。社會調查顯示,越來越多的普通老百姓以追求富裕為目標。據報載,新近的一次青年人的網路投票顯示,青年人將追求「更多的錢」排在了第一位,占投票者的72.68%。[4][4] 當然,老百姓追求發財這無可厚非,但是,由於我國的社會轉型太快,從過去的政治目標,一下子就轉到致富目標,這樣,不是每一個人都能跟得上的,人群中很容易產生分歧,甚至出現社會群體奮斗目標嚴重分歧的情況,這就會產生沖突和爭論。另一方面,財富的目標如果與社會的公平、正義的理念發生沖突,也會造成社會的不和諧與混亂。此外,設立了社會目標,還必須解決用什麼樣的手段去實現目標,這是第七點所要談的。
第七,建立了社會規范以限制追求上述目標所採取的手段。這里所說的對於行為的限制,與第六點講的目標是聯系的。當一個社會設定了社會目標以後,還必須規定和提供實現該目標的手段。實現社會目標可以有多種手段,社會必須規定人們只能夠採取那些合法的、合理的、公平的、正義的手段去實現目標,而不能夠採取不合法的、不合理的、不公平的、不正義的手段。比如,改革以後,我們提出一部分人先富的口號,如上所述,追求財富成為很多人的奮斗目標。那麼,用什麼樣的手段追求財富呢?一個和諧的社會必須對於實現目標的手段有嚴格的限制。目前,社會上一些人為達目標不擇手段,甚至採取違法的、違規的手段追求財富,這樣,社會當然就不會和諧。此外,由於社會轉型、由於社會變遷迅速,社會規範本身就不清楚、不清晰,比如,河北省的孫大午事件,抓的時候說是有罪,判刑幾年,放的時候又說沒罪。一時間,社會上爭論得沸沸揚揚,到底是否犯罪也說不清楚。一個社會如果連犯罪不犯罪的標准都產生分析、出現含混的話,社會規范就出了大問題。
要注意,和諧的社會,目標和手段必須協調。社會學認為,目標和手段兩者之間的關系是可以調整的。比如,如果追求財富的目標設立得太高了,人們追求財富的慾望太強烈,而社會又不能夠提供給人們比較充分的手段去致富,那麼,就可以降低一些財富的目標,以適應社會上很多人無門路致富的現實。
第八,對感情表達方式的限制。這里強調的還是人際關系,任何一個和諧運轉的社會,其文化就規定了人們相互之間交往和情感表達的方式。比如,歷史上,中國人講究的君臣父子、講究特定的夫妻關系。不同時代會產生不同的表達方式,世界各國也會有所不同。社會學的研究證明,在不同民族中,兩個人交談時,相互之間接近的距離都有所區別,所以,這方面的和諧要符合各民族的文化風俗習慣。
第九,對社會新成員實現了社會化(Socialization)。「社會化」在社會學中是個專門的術語,指一個人從出生到老年,不斷接受社會文化、社會規范的過程。我們知道,社會和諧得以實現的一個重要基礎是社會上每一個人都夠遵守社會規范,如果人們不遵守社會規范,哪怕是輕微地違規,比如在城市裡亂扔垃圾,社會也難以和諧。那麼,怎樣做到人人都嚴格遵守社會規范呢?是不是靠嚴格的管理就能夠實現呢?管理固然重要,但是,在中國這樣的有13億人口的巨型社會里,如果僅僅依靠管理,即使建立一支巨型的管理隊伍,也難以「看住」每一個人。所以,關鍵還是需要人們的內在約束。而怎樣實現內在約束呢?社會學認為,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做好「社會化」。讓人們從小就訓練得非常成功,長大了自然就遵守社會規范。
事實證明,在人口高密度的社會里,對於人們的規范的訓練要比人口稀少社會的更加嚴格。因為,在人口高密度社會,違規造成的人口「乘數效應」後果太嚴重。比如,在實際人口1650萬的北京,即使僅僅四分之一的人亂扔垃圾,那也會是一場毀滅性的災難。所以,良好的社會化形成的內在約束比什麼都重要。
第十,有效地控制了分裂性社會行為。這是實現社會穩定的最後防線。在發生重大社會沖突的時候,任何政府都會採用強制手段制止沖突。當然,有效的控制可以防止社會局勢的惡化,在一定范圍內保持社會的穩定。它可以防止社會發生混亂,但是,如果到了這一步,社會僅僅依靠控制手段,要想實現和諧就很難了。
二、為什麼在當前要特別強調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自黨的四中全會以後,中央特別突出地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一新的理論觀點。胡錦濤總書記在最近的講話中又進一步闡釋這一觀點的重大意義,他說:「從國內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抓住和用好重要戰略機遇期、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國改革發展正處在一個關鍵時期。一些國家和地區的發展歷程表明,在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突破1000美元之後,經濟社會發展就進入了一個關鍵階段。在這個階段,既有因為舉措得當從而促進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平穩進步的成功經驗,也有因為應對失誤從而導致經濟徘徊不前和社會長期動盪的失敗教訓。」[5][5] 這就是說,我國的發展既有機會又有風險,可以說當前我國經濟與社會發展進入了高風險的時期。本文這一部分就是試圖從社會學理論角度分析,為什麼說我們進入了一個高風險時期,以及為什麼特別強調要構建和諧社會。
從1979年到2005年,我國經濟持續增長已經有26年了,年均GDP增長超過了8%,持續增長的時間在國際上也是領先的。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到2003年底,我國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余額10.36萬億,到2005年3月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余額突破12萬億元。這些當然都是好的消息。然而,從另一個角度看,當一個國家處在人均GDP1000至3000美圓之間的時候,也是社會結構高度緊張、社會矛盾最容易激化的高風險階段。
為什麼呢?難道「不發展」反而結構穩定、矛盾不容易激化、社會風險反而小?發展反而會帶來不穩定嗎?事情確實如此!在此有必要介紹一下這方面的一些社會學理論。關於經濟發展、政治自由會帶來社會不穩定和社會動盪的觀點,最初是由法國大思想家托克維爾提出來的。托克維爾對法國大革命的觀察發現,經濟越是繁榮,政治自由越能在一些地區獲得廣泛基礎,這些地區的不穩定特徵就越突出。
托克維爾的研究發現,在法國大革命發生以前的一、二十年時間里,人民的生活和自由受到了尊重,國王開始關注貧困者的疾病問題,政府很少對於窮人採用暴力手段,反而減免他們的稅額或給窮人以救濟。在這一時期,法國經濟比較繁榮,增長率比較快,個人比過去也更為富裕。於是,托克維爾得出結論:「革命的發生並不總是由於蕭條、衰退和條件惡化。一個習慣於忍受的民族,根本不知道有壓迫的存在,而當這種壓迫減輕了時,他們反而意識到了壓迫,於是開始反叛。被革命摧毀的統治,往往就在它作出改進和改善的時候,往往就在它接受惡劣統治的教訓的時候,往往就在它邁出改革第一步的時候,革命卻發生了。」[6][6]
自托克維爾以來,不少研究者都曾經用一些國家的資料和史實證明:發展帶來了不穩定、激化了社會矛盾、造成了社會風險。比如,美國社會學家戴維斯和格爾等就用很多資料證明了J曲線理論,他們用這種理論闡釋,為什麼在經濟處於繁榮的時候會發生不穩定[7][7]。J曲線理論解釋說,客觀生活狀況的改善會導致人們產生更高的期望值。當期人們望值增長得比客觀狀況改善的速度還要快時,就會導致人群中更高程度的被剝奪感。該研究認為,動亂常常發生於長時期的經濟繁榮之後突然蕭條的時候,因為,這時人們的期望值已經被繁榮的經濟鼓動得很高,而實際的經濟條件卻又難以滿足人們的較高期望,於是,社會上不滿情緒便高漲起來。所以,J曲線理論認為,人們的高期望與期望難以得到滿足之間的巨大差距導致了動亂的發生。如果針對中國的情況,就是說,只要中國經濟持續增長,不穩定就難以發生,但是,如果在高增長之後出現經濟滑坡,那麼就要警惕動亂的發生。
對於經濟發展的一定時期產生較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庫茲涅茨是用「倒U形曲線」理論解釋的。他認為社會的不平等和貧富差距的急劇擴大,是在經濟發展的一定階段發生的現象。如果用他的理論解釋中國改革的話,那就是,在改革以前經濟不發達的時候,社會不平等和貧富差距也不大。改革以後,隨著中國經濟的迅速發展,社會不平等和貧富差距急劇擴大。貧富差距迅速擴大的原因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初期,由於體制不完善,漏洞很多,從而導致了不公平的增長。而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體制的逐步健全,貧富差距又會縮小。
此外,解釋高增長期的高社會風險的理論還有:赫西曼的「隧道理論 」和
朗西曼的「ABX理論 」
[8][8]。與上述戴維斯和格爾、庫茲涅茨等的理論相比,赫西曼和朗西曼的理論更偏重於從社會心理的角度解釋社會不穩定和社會動盪產生的原因。簡言之,他們認為,人們滿意不滿意,很大程度上是一種相對比較的結果。在經濟迅速發展時期,某一個人如果看到自己的朋友、親戚、熟人的收入不斷增加了,而總沒有自己的份,他就會感到不公正,甚至會採取過激行為或違規行為。有時候,其實,這個人的收入水平也增長了,但是,增長的速度沒有別人快,而這個人的慾望卻比別人強烈得多,他總是與更高的收入者比較,結果,他還是不滿意,甚至是極大的不滿。所以,赫西曼和朗西曼的理論說明,即使在照顧了一些人利益的情況下,矛盾和沖突還是會發生。
總之,上述理論說明,發展與不穩定、不和諧往往是共生的。發展必然會帶來人群中利益格局的變化與調整,所謂利益格局的變化和調整必然是有些人獲利多一些,有些人獲利少一些,有些人利益相對受損,有個別人甚至會出現利益絕對受損的情況。獲利的當然會沾沾自喜,而受損的或獲益較小的卻常常會發生心理失衡。這就是我們所熟悉的所謂「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情況。
經濟是基礎,經濟的發展、經濟體制的改革也帶來與經濟相關連的其他多方面體制的變革問題。比如,經濟的發展帶來了財富的積累,而財富的積累和集中帶來了金融管理體制和投資體制的問題。所以,在當前經濟發展比較快的時候,我們要居安思危,要隨時發現潛伏著的問題和危機,及時調整社會利益結構,以實現社會的和諧穩定。這一任務還是相當艱巨的。
構建和諧社會也是在中國改革的一個十分關鍵的時刻提出的戰略構想。二十多年來,我們進行的是在全世界都有重大意義的實驗,正因為如此,中國也是全世界關注的焦點。在將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實驗中,可比較的有前蘇聯和東歐地區。他們也是一種實驗的模式,他們採取的方式和我們很不一樣。我們國家採用的是鄧小平同志的制度設計,鄧小平使用「改革」一詞,改革這個詞意味著,在經濟與社會的改變中,是用漸進和改善的方式來進行的,而不是完全打碎原有的體系,重建一個體系。「打碎原來國家機器」的方式,在歷史上和全世界也不乏其例,其損失是很大的。「打碎」之後往往不可避免地會去重復原來的許多問題。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從1979年以來的變革跟蘇聯和東歐就很不一樣。他們採用了打碎原來的國家機器然後重建的方式,這就好比是一個人,把他的心臟做了手術,同時也將肝、脾、腎,全都換了。那麼這個人,沒有很長的時間肯定是恢復不了的。而且還得有個前提,就是他的每一項手術都做得非常成功。在這種社會實驗中,蘇聯和東歐是一種模式,我們中國實際上是給世界上創造了一種新的模式。這個模式的主要發明者應歸功於鄧小平同志。實踐證明,中國目前所進行的這種漸進模式的改革實驗是符合中國國情的。所以,構建和諧社會既是一個過程,也是改革得以順利進行的重要條件。
從中國的情況看,目前是我們改革的一個非常關鍵的時刻,只有理解了這個關鍵時刻,才能理解和諧社會對於我們的重大意義。26年的經濟迅速增長一方面成績很大,另一方面,迅速膨脹的經濟,也造成了一系列嚴重的經濟與社會不協調的問題。比如環境污染、資源短缺、貧富差距嚴峻、社會保障缺失、犯罪問題嚴重等等。如果不解決這些問題,我們的改革實驗就難以成功。
三、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是協調好社會的各群體之間的關系
如上所述,構建和諧社會是一項全面的工作、是一項復雜的工程,所以,本文第一部分談了和諧社會的十個基本條件。當然,這十個條件只是一般原則,在不同時期也不是沒有重點的,在當前,筆者認為,核心問題或關鍵問題是特別要協調好社會的各階層、各個利益群體之間的關系。筆者認為,要著重處理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收入分配和貧富分化問題。所謂協調利益關系,最為核心的還是經濟利益和經濟關系。有關群體之間的經濟關系,關鍵是財富、收入在各個群體之間如何分配。我國的改革從一開始就是從收入分配入手的。鄧小平同志提出一部分人先富的觀點,他的目的在於啟發經濟的動力。26年後,經濟發展的動力問題解決了,今天的中國成為世界上經濟持續增長最快的國家。我們現在的問題不是動力不足,反而是動力有些「過度」了。當然,事物總是辯證的,在調整收入分配政策帶來經濟發展動力的同時,貧富分化的問題日益變得突出了。
那麼,今天中國大陸的收入分配、貧富差距是一種什麼狀況呢?應該說,調查數據顯示,目前中國的貧富差距達到了比較高的水平。我們知道,測量貧富差距國際上通用「基尼系數」的方法,中國的經驗也證明採用這個方法能夠比較好地反映真實情況。根據世界銀行的數據,改革以前,我國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的基尼系數是0.33,改革以後不斷攀升,1988年達到了0.38的水平,1994年達到0.434,1997年為0.4577。根據最近做的一些研究,比較了2004-2005年的一些調研,筆者認為我國城鄉居民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數達到了0.5的水平。
基尼系數0.5的水平,在國際上比較應該是比較高的差距水平。全世界貧富差距最大的十個國家是:獅子山0.629,巴西0.601,瓜地馬拉0.596,南非0.593,巴拉圭0.591,哥倫比亞0.572,巴拿馬0.571,辛巴威0.568,智利0.565,幾內亞比索0.562。我們國家雖然還沒有達到這些國家的水平,但是,從發展趨勢上看,我國在改革以後的二十多年的時間里,貧富差距從0.33上升到0.5的水平,確實是上升速度太快了。如果任由這種趨勢發展下去,確實是嚴重的問題。上述貧富差距最大的國家大多分布在拉丁美洲和非洲,這些國家均因貧富差距過大而帶來了社會動盪,最終阻礙了經濟的發展。從吸取這些國家發展的經驗教訓的角度看,我們國家目前基尼系數0.5的水平,確實到了應做出政策調整的時候了。
從另一個極端看,世界上貧富差距最小的國家是:奧地利基尼系數0.231,丹麥0.247,瑞典0.25,挪威0.252,芬蘭0.256,德國0.281。這些國家的基尼系數確實比較低,它們的情況比較符合庫茲
㈣ 計劃生育的提出者,他真的成為一胎化的罪魁禍首嗎
馬寅初只是提出要計劃生育,控制人口,並沒有提出一孩制,一孩制是航天專家宋健提出來的
㈤ 國家規定的獨生子女假有多少天
政策內容
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當初這項政策在學術界爭議很大,當初實行的「一孩」政策而言,當時就遭到一些學者的反對;然而,報刊、雜志和其他輿論工具所充斥的僅是對「一孩」政策的贊譽,不同的觀點卻無聲無息。不同觀點的學者沒有機會「堅守自己的話語權」。這樣就造成了這樣一個結果,當初提倡一胎化的學者成了政策制訂者,政策制定者又反過來掌控了學術話語權。不同意見的學者不能發表文章,探討一胎化弊端的文章也不能面世。《人口研究》等學術刊物,千篇一律是與政策保持高度一致的文章,簡直不象學術刊物。學術世界是現實社會發現與糾正錯誤的最後一道防線,由於政策制定者的即官即學,一開始這道防線就被摧毀了。計生的一些後果,往往不是由計生委與學術界發出警覺,反而是人大政協發出呼籲,比如性別比例嚴重失調,社會嚴重老化的壓力等等。
政策風險
首先是孩子的成長風險,主要是夭折、重病的風險。據統計,每1000個出生嬰兒中約有5.4%的人在25歲之前死亡,12.1%的人在55歲之前死亡。根據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數據,中國農村地區曾經有過一個孩子但無後的家庭有57萬之多。獨生子女的生存風險直接影響著家庭的生存風險。在生命周期早期出現的生存風險可以通過補償性生育得到消解,如果是大齡獨生子女夭折或者發生嚴重傷病殘事件,對家庭的打擊幾乎是毀滅性的。
其次是孩子的成才風險。"獨柴難燒、獨子難教"由於父母的愛過分聚焦、期望過高、養教方式不甚科學等原因,相當數量的獨生子女家庭深深受到成才問題的困擾。一旦獨生子女父母重病、死亡或離婚,對獨生子女的生活、學習、工作都將帶來嚴重不利的影響。
第三是家庭的養老風險。如果前兩個風險發生,養老風險必然發生;如果避免了前面的風險,養老風險依然存在。子女家庭的經濟狀況、兩代人的關系、居住安排等諸多因素,依然可能使老年父母發生生活照料風險、精神贍養風險甚至經濟供養風險。
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功能比多子女家庭弱小,而且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支持具有惟一性,缺乏起碼的迴旋餘地。如果獨生子女遷移、外出或者出現意外事故,獨生子女父母就缺乏可替代的家庭養老支持,不存在其他形式的家庭養老支柱。同時,獨生子女父母的高齡化也會導致養老需求的變化,越是到獨生子女父母的晚年,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風險就越大,現實困難就越多。
第四是社會的發展風險。前面的風險如果發生一定會波及整個社會的發展,因為獨生子女必然要走向社會,那麼他們能否成為合格的社會公民就至關重要。
第五是國家的國防風險。一旦發生戰事或者需要獨生子女及其家庭奉獻的時候,國防的風險也是多少存在的。
獨生子女是負擔最重的一代人。穆教授分析說,在所有的計劃生育家庭中,獨生子女家庭是風險最大的家庭。一旦遭遇非常事件導致孩子夭折或者嚴重的傷病殘,風險家庭就轉化為殘破家庭和困難家庭,如果沒有外界的支持和幫助就很難擺脫困境。它們的存在時刻提醒著計劃生育家庭的社會保障和人道關懷問題。以往,有關獨生子女的負面問題更多地集中在孩子素質發展方面,最著名的報告就是1986年涵逸的《中國的"小皇帝"》。2004年,楊曉升的報告文學《只有一個孩子—中國獨生子女意外傷害悲情報告》(華藝出版社,2004年6月),讓人們將更多關注轉向遭遇了子女夭折風險之後的獨生子女家庭命運。獨生子女因其獨生而成父母的"惟一寄託",孩子所提供的精神效用是獨一無二的,簡單說,孩子對中國人來說就是情感的寄託和希望的化身。從整個生命周期來看,獨生子女是負擔最重的一代人。獨生子女家庭到了生命周期的晚期迎來的是"獨子女老齡化"甚至"無子女老齡化"的挑戰,他們缺乏最起碼的迴旋餘地。獨生子女這一群體遠離了兄弟姐妹的血緣親情,缺乏夥伴的成長環境使他們遠離了手足情深的感受、互相學習的機會、彼此幫助的可能。這是極其珍貴的親緣文化的損失。
社會現實
山西省政府組織探索建立農村計生戶養老保險機制,有別於商業保險機制,這在中國是首開先河,呂梁、晉城、晉中三市地被列入國家首批市地級試點。呂梁地委、行署出台的對獨生子女及農村雙女家庭實行分段獎勵、一保
險等獎勵辦法和優惠政策,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山西省是中國建立農村計生戶養老保險機制的首批試點省份,分段獎勵是指,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到獨生子女10周歲,按月各發給夫妻雙方不低於10元的獎勵費;從獨生子女11歲起,城市按月各發給夫妻雙方不低於15元的獎勵費,農村一次性獎勵1000-3000元;符合《條例》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自願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獨生子女滿10周歲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一次性獎勵3000-5000元,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保險是指,農村領證獨生子女家庭女方滿40周歲或雙女絕育家庭從落實絕育措施之日起,可由鄉鎮人民政府為是農業人口的一方或雙方辦理不低於800元投保金額的養老保險,費用由縣、鄉和本人按「三三制」共同負擔。優惠政策還有,獨生子女家庭減人不減地;獨生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期間免收學雜費,屬收費高中生的免收30%的費用;免費為困難的計生戶培訓1-2種生產致富技能,免除一人份集體義務工,免收一人份村提留、鄉統籌,每年免費為領證獨生子女的母親進行一次生殖健康檢查等。
北京鼓勵獨生子女夫妻生二胎。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希望符合這個條件的都可以把二胎生下來。北京市人口計生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芸莉,做客首都之窗與網友交流時表示,此舉將有利於未來解決北京勞動和老齡化問題。她同時表示,現行計劃生育政策不會有太大變化。
針對網友提出的國內一些地區放寬高學歷、高收入者的二胎政策,北京是否會松動,李芸莉表示,一個人的素質是一個很復雜的問題,學歷高的不一定素質就高。的社會保障政策城市比農村好,農民承受的壓力和困難比城市要大,應該適當照顧一些農村的人。因此現行的生育政策不會有太大的變化。至於人口結構問題,李芸莉表示,政府對於國家的人口結構問題、年齡結構問題有考慮,實行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可生育二胎的政策,就是人口資源的一個過渡,「大家都知道,北京獨生子女的這一代大都是在80年代,他們這一代人就可以生兩個子女了。希望符合這個條件的人都可以把二胎生下來,這樣對於未來解決北京勞動的問題,老齡化的問題都有好處。
㈥ 計劃生育政策哪年開始實施
1950年代馬寅初首先提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人口控制(非計劃生育)。但當時人口控制並未真正實行,中國家庭生育未受政府影響。
1960年代末中國人口急劇增長,因人口壓力巨大,政府最終設立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計生委),計劃生育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策,此後計劃生育逐步強化實施。
1977年8月12-18日中共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到本世紀末,必須力爭把我國的人口控制在十二億以內。」
2000年代初許多地區(特別是經濟發達城市)政策調整,1980年代的第一批獨生子女已達適婚年齡,計劃生育有一定放鬆,如獨生子女夫妻允許生2胎。
2005年中國大陸媒體出現有關富人超生造成窮人不平等地位的討論。隨後政府立法,根據違反計劃生育法規者的家庭收入決定具體罰款額。
2011年河南省完善了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經批准可以生育第二胎。至此,中國大陸31省市均已放開雙獨家庭生二胎政策。
「我看人類對自己最不會管理,對於工廠的生產,生產布匹,生產桌椅板凳,生產鋼鐵,他都有計劃,對於生產人類自己就是沒有計劃,就是無政府主義。人類要控制自己,做到有計劃地增長,有時候使他能夠增加一點,有時候停頓一下。提議設一個委員會,節育委員會」(1957年2月27日,毛澤東在最高國務會議第十一次會議上的講話)
「計劃生育,也來個十年計劃。少數民族地區不要去推廣,人少的地方也不要去推廣。就是在人口多的地方,也要進行試點,逐步推廣,逐步達到普遍計劃生育。將來要做到完全有計劃的生育。」(1957年10月9日,毛澤東在中共擴大的八屆三中全會的講話)
理解馬爾薩斯理論;「計劃生育」一詞是毛澤東發明的。
㈦ 中國是誰提出一對夫妻只生一個孩子
1979年10月,鄧小平在會見英國客人時說,「人口問題是一個重要問題。現在,我們正在把計劃生育、降低人口增長率作為一個戰略任務。我們提倡一對夫婦生一個孩子。凡是保證只生一個孩子的,我們給予物質獎勵。」
1979年1月,在四川成都召開了「全國計劃生育辦公室主任會議」,討論了如何在1980年把中國人口自然增長率降到百分之一以下的具體措施。此後,各地都出台了計劃生育暫行規定,對違規生育者給予經濟和行政的嚴厲處罰。
很快,在陳雲、華國鋒等人的要求下,計劃生育政策又變為要求一對夫婦只生一胎。1979年下半年起,多地又按照一胎化的要求修改計劃生育規定。
1979年10月,鄧小平在會見英國客人時說,「人口問題是一個重要問題。現在,我們正在把計劃生育、降低人口增長率作為一個戰略任務。我們提倡一對夫婦生一個孩子。凡是保證只生一個孩子的,我們給予物質獎勵。」
1979年一年裡,全國29個省區市有27個出台了本省的計劃生育條例,明確規定用經濟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控制生育。除部分少數民族外,一胎化在全國城鄉全面實行,僅雲南、青海、寧夏、新疆農村可生育兩孩。
1979年12月15-20日,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辦公室在成都召開各省、市、自治區計劃生育辦公室主任會議,為確保1980年和1981年的人口自然增長率降到9.5‰和8‰的目標,「目前當務之急是盡快把計劃生育工作的重點轉移到提倡和獎勵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的工作上來,逐年提高生一胎的比例,限制多胎生育。」
1980年2月2日,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辦公室召開的婚姻、家庭、計劃生育新風尚座談會上提出:「只有逐步做到城市95%、農村90%的育齡夫婦只生一個孩子,到本世紀末,我國總人口才能控制在12億左右。」
1980年,全國總人口達9.87億,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長率分別為18.2‰和11.9‰。1981年3月,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成立,副總理陳慕華兼任首任國家計生委主任。
(7)獨生子女與獨生子女戶宋健擴展閱讀:
政策的內容
摘自《中共中央關於控制我國人口增長問題致全體共產黨 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
建國以來,由於衛生工作的進步和人民生活條件的改善,人口死亡率尤其嬰兒死亡率大大降低,壽命大大延長。但是,我們長期對人口出生率沒有適當控制,致使人口增長過快。舊中國從一八四○年到一九四九年的一百零九年中,全國只增加人口一億三千萬。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後的三十年中,出生了人口六億多,除去死亡,凈增四億三千多萬人。人口增長得這樣快,使全國人民在吃飯、穿衣、住房、交通、教育、衛生、就業等方面,都遇到越來越大的困難,使整個國家很不容易在短時間內改變貧窮落後的面貌。
尤其嚴重的是,我國人口在一九六三年到一九七零年這一段時間增加得最快,現在三十歲以下的人,約佔全國人口總數百分之六十五,今後每年平均將有二千多萬人進入結婚生育期。
如果不從現在起用三四十年特別是最近二三十年的時間普遍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控制人口的增長,按目前一對夫婦平均生二點二個孩子計算,我國人口總數在二十年後將達到十三億,在四十年後將超過十五億。
這將會大大增加實現四個現代化的困難,造成人民的生活很難有多少改善的嚴重局面。解決這一問題的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實現國務院的號召,每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子女。
㈧ 宋健的主要研究方向
人口政策、家庭研究、老齡化與養老問題研究。近年來發表「流動人口不同歸屬情景下中國各地區人口老齡化形勢」、「中國的獨生子女與獨生子女戶」「中國養老相關政策及其對家庭變化的回應」等論文。參與編寫《2004中國人口》、《2003中國人口》、《人口理論概要》等教材或著作。撰寫「廣東人口發展戰略」、「社會撫養費徵收與實踐」等研究報告。目前承擔課題3項,參與課題10餘項。
㈨ 中國獨生子女政策是誰的主意
1962~1969年。來限制生育政策提源出,並在部分市、縣試行。1962年12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出關於認真提倡計劃生育的批示。一年之後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明確提出,大力提倡晚婚。並對不利於計劃生育的規定進行了修改。1964年國務院成立了計劃生育委員會。節制生育的實際工作在城市展開,農村約有五分之一的縣不同程度地開展了計劃生育工作。
1970~1980年。計劃生育政策逐步形成並全面推行。1970年開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人口計劃正式納入了國民經濟發展計劃。1973年明確了「晚、稀、少」的方針,經過逐步發展,政策明確要求,一對夫婦生育子女數最好一個。最多兩個,生育間隔3年以上。
1980年~1984年。計劃生育政策進一步抽緊。1980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提出,要普遍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在此情況下,計劃生育政策一度抽緊。地方政府最終把「提倡」當作「政治任務」來抓。基本只准生一個孩子。這形成了國家生育政策與家庭個人生育需求之間的重大反差。1982年把計劃生育作為基本國策。
希望採納。謝謝
㈩ 國衛復審討論發言稿
昨日上午在國家衛計委例行發布會上,楊文庄表示,當前主要任務是要繼續組織實施好單獨兩孩政策,加強出生人口的監測,加強政策實施效果的評估,推進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改革,完善相關的配套措施,為下一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創造環境、奠定基礎。楊文庄說,同時也要積極做好進一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研究論證工作。生育政策的調整事關全局、事關長遠,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必須權衡利弊,審慎決策。按照中央的部署,依照法定程序,逐步調整完善,「我們現在正在按中央的要求抓緊推進有關工作」。這也是近半年來,國家衛計委官員至少第六次回應這一問題了。早在2014年11月,國家衛計委發言人宋樹立曾回應,國家衛計委將做好出生人口的監測預警,為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打下基礎。值得一提的是,今年5月國家衛計委的新聞發布會上,媒體再次問及全面二孩是否有新進展時,宋樹立曾直接回應,「沒有最新態度」。因此,昨日楊文庄關於「抓緊推進有關工作」的最新表態,也受到輿論關注。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教授宋健向南都記者表示,如果單獨二孩政策效果符合預期,而且對於整個人口形勢的沖擊不大,那下一步的放開,就應該指日可待。焦點1.國家衛計委:單獨二孩符合預期截至2015年5月底,全國共有145萬對夫婦提出再生育申請,139萬對了手續。2014年七八月份,全國每月申請量達到15萬對左右,目前每月的申請穩定在8萬-9萬對。其中河北、遼寧、浙江、山東、湖北、重慶、四川等七省市佔到申請總量的55.2%。國家衛計委提供的數據顯示,2014年中國出生人口數字達到1687萬人,比2013年增加47萬人,人口出生率比上年提高0.29個千分點,達到12.37‰,為2005年之後近九年來最高。「這是近年來增加幅度最大的一年」,國家衛計委計劃生育基層指導司司長楊文庄說,一孩出生減少,二孩出生明顯增加,主要是單獨兩孩政策實施產生的效應。楊文庄稱,在育齡婦女持續減少的情況下,出生人口與前幾年相比上升幅度比較明顯,「我們判斷單獨兩孩政策實施到現在符合預期,這是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任的判斷」。不過也有專家表示,單獨二孩政策真正全面落地還不到一年,尚需四五年時間才能真正體現政策落實效果。2.單獨家庭打算再生的不足四成國家衛計委2015年初的最新統計顯示,單獨二孩政策的1100萬目標人群中,僅有39.6%的有再生育打算。據新華社報道,2013年國家衛計委組織的大規模生育意願調查,約有80%的家庭希望生育兩個孩子,現有一個孩子的單獨家庭,希望生育第二個孩子的數量也在60%左右。而國家統計局2014年的人口變動抽樣調查曾顯示,目標人群中,只有43%的有再生育打算。這意味著,對於那些獲得機會生二孩的人來說,政策實施後的生育意願下降了約20%。國家衛計委計劃生育基層指導司司長楊文庄分析,政策出台前,人們希望實現生育權利;而實施後,他們又會有很多現實的考慮。「不必拘泥於某一次調查的生育意願究竟是多少,因為真正落實到生育行為才會對生育水平產生作用。」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教授宋健說。3.出生人口性別比仍嚴重失衡2014年出生人口性別比達到115.88。這一數字意味著,在2014年,每出生100個女孩,就相應出生115.88個男孩。據悉,這一數字較2013年出生性別比下降了1.72。在2004年一度達到121.2的最高峰之後,已經連續六年下降,但仍然高於107的合理水平上限。《國家人口發展「十二五」規劃》曾提出全國出生人口性別比下降至115以下的目標。昨日楊文庄表示,通過今年的努力,這一目標還是有希望達到。但目前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的任務還依然艱巨。即使完成十二五目標,中國的出生人口性別比仍然嚴重失衡。4.失獨家庭將獲關懷政策據媒體報道,在持續多年的獨生子女政策下,中國截至2012年形成了100萬個失獨家庭。國家衛計委昨日介紹,2014年有47萬人領取了獨生子女死亡的特別扶助。目前,對獨生子女傷殘和死亡的分別按照城鎮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和農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的標准進行扶助。楊文庄透露,國家衛計委正進一步細化有關措施,對特殊家庭一對一的聯系人制度、醫療綠色通道的落實將提出更具體要求,「馬上就要在全國進一步部署」。國家衛計委六次回應12014年11月「為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打下基礎」—國家衛計委發言人宋樹立回應記者提問時說,國家衛計委將做好出生人口的監測預警,同時將跟蹤調研分析生育水平的發展變化,為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打下基礎。22015年3月「政策可以調整,國策不能動搖。時間表沒有」—在全國兩會期間的記者發布會上,國家衛計委主任李斌回應說,要加強計劃生育基層基礎工作,密切監測人口變動情況,注意研究解決在調整完善政策進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32015年3月「會在適當的時候上報中央進行決策」—在接受采訪時被問到放開二孩政策的時間表,國家衛計委副主任王培安稱,國家衛計委早在2013年就組織了專家團隊對中國的人口情況進行認真測算,調研和分析研究,會在適當的時候上報中央進行決策。42015年4月「單獨二孩不是句號」—例行記者會上,國家衛計委發言人宋樹立再次被問及全面二孩政策時說,國家衛計委一直在加強政策的實施評估,加強人口形勢研判,穩妥扎實地做好進一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研究論證工作,依法完善人口政策。「單獨二孩不是句號」,往下走的目的就是要促進人口的長期均衡地發展。52015年5月「沒有最新態度」—發布會上,媒體問及全面二孩是否有新進展時,國家衛計委發言人宋樹立直接回應,「沒有最新態度」。62015年7月「我們正在按中央的要求抓緊推進有關工作」—國家衛計委計劃生育基層指導司司長楊文庄說,要積極做好進一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研究論證工作。生育政策的調整事關全局、事關長遠,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必須權衡利弊,審慎決策。按照中央的部署,依照法定程序,逐步調整完善,「我們現在正在按中央的要求抓緊推進有關工作」。專家說法中國跌入低生育率陷阱了嗎?據新華社昨日報道,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昨日在新聞發布會上公布的數字,「十二五」以來,我國總人口繼續增長,2014年末達到13.68億人,受人口年齡結構以及生育政策調整的影響,出生人口保持增長態勢,總和生育率為1.5%至1.65%,略有回升。總和生育率是一個時期生育水平的度量指標,國際上通常將總和生育率低於1.3%稱為「低生育率陷阱」或者「極低生育率」,認為這樣的人口在人口更替、再生產和人口未來發展上不利。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教授宋健介紹,2010年我國人口普查登記的總和生育率數據是1.18%。因此有觀點認為,中國已經進入到低生育率陷阱。但是,在調查和普查時存在人口漏報的問題。「如果把漏報率補上去,經過多種手段測算,大概在1.5%至1.65%,而且這個水平已經穩定幾年了。」宋健說。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劉鴻雁也認為,人口預測的值是在不斷修正的。我國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總和生育率1.18%,處於比較低的水平,但是在聯合國人口司的預測里,中國的總和生育率是在1.6%的水平,這是國際社會的估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