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在下列哪部法律中予以規定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在《婚姻法》中有具體的規定。
《婚姻法》第三專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屬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B. 夫妻離婚不會影響父母子女關系,這個對不對
不但會影響,而且影響還非常大,很多單親家庭的孩子都很叛逆,就是因為缺乏父母關心,管教,所以越是單親的孩子越需要呵護,關心,能不離婚就不離婚,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
C. 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消除原因有哪些
子女小的時候不照顧,父母老的時候,子女不贍養
D.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摘自什麼法律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E. 離婚後,父母和不與之共同生活的子女的父母子女關系會解除嗎
現實困惑
孫倩三歲時父母離異,一直跟隨母親生活。父親每月給孫倩生活費。孫倩學習成績非常優秀,中考時考上了市裡的重點高中。可是在市裡讀高中不僅花費高,而且離家特別遠,於是孫倩的母親要求孫倩在縣里的一所高中就讀。父親得知此事後非常生氣,找到孫倩的母親理論。孫倩的母親卻稱,孫倩是由其撫養長大的,與其父親的父女關系早已解除,其無權干涉。
律師答疑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由此可見,離婚後,父母和不與之共同生活的子女的父母子女關系不會解除。本案中,孫倩雖由母親帶大,但是其與父親的父女關系並沒有解除,父親對其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與義務。
法條鏈接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法理薈萃
子女與父母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並不會隨父母的離婚而發生改變。
F.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離婚而解除(
父母與子抄女之間的關系襲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方或母方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因為
父母子女關系
是一種血親關系,是不能通過
法律程序
人為地加以終止的;因收養而形成的
養父母
與
養子女
關系除非依法解除收養關系,也不能因為養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養父母對養子女仍有撫養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G. 離婚會消除子女與父母之間的關系嗎
您好,
我國婚姻法早有規定,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H. 判斷題 父母與子女的權利義務關系並不因為離婚而消除
父母與子女的權利義務關系並不因為離婚而消除是正確的。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I. 離婚後父母與子女關系有變換嗎
婚姻關系的解除,只是夫妻雙方的基於婚姻而存在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歸於回消滅,但父母與子女之間答存有的血親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為了子女的合法利益,不致因父母離婚而受到損害,該條第一款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這是離婚後父母子女身份關系在法律上的基本界定。
夫妻關系和父母子女關系是兩種不同性質的關系。夫妻關系是男女兩性基於自願而結成的婚姻關系,可依法律程序而成立,亦可依法律行為而消除;而父母子女關系是基於出生事實而形成的自然血親關系,不能人為解除。離婚後,子女無論隨父母哪一方生活,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本法關於父母子女權利義務的規定仍然適用,不能因父母離婚而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