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重慶市渝北區獨生子女證辦理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專生育,並且屬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Ⅱ 問一下重慶辦獨生子女證在哪裡辦
夫妻戶口同一城市的,到女方戶口所在街道、鄉鎮辦;不在同一城市,分別到各自戶口所在街道、鄉鎮辦。
在兩孩政策實施後(2016年1月1日之後生育)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受理時間截至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時間略有差異,有的省份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有的身份未明確截止時間,有的省市如四川省等在6月30日的基礎上再延長一個月)。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遺失或損毀的,持證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現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申請補領新證,補領新證不受2016年6月30日的時間限制。
Ⅲ 重慶補辦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證丟失補辦須在原簽發地補辦,要查到當年辦證的檔案資料才能補辦。
Ⅳ 重慶市辦理獨生子女證需什麼證件
重慶市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程序第一條 為了規范《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行為,維護實行計劃生育公民的合法權益,根據《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制定本程序。第二條 申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 夫妻生育或者收養一個子女;(二) 夫妻有生育能力;(三) 女方年齡在四十九周歲以內。第三條 申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提交以下材料:(一) 戶籍證明;(二) 婚育情況證明;(三) 夫妻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應當提供重慶市計劃生育技術鑒定機構出具的生育能力鑒定結論。第四條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應由夫妻雙方分別申請。有工作單位的,申請由雙方所在單位核實並簽注意見後報申請人單位所在地的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批;無工作單位的,申請由戶籍所在地的村民居委會、居民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後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批。第五條 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審查是否符合獨生子女父母條件。符合條件的,由申請人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者戶籍所在地的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分別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第六條 公民在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發生生育或者收養行為的,由其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者戶籍所在地的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注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未注銷的,所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無效。依法收養殘疾兒童者除外。第七條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重慶市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印製。第八條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或毀壞的,可到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申請補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費用由申請人承擔。第九條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申請、審批材料、應由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歸檔,長期保存。第十條 本程序規定由重慶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第十一條 本程序規定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Ⅳ 重慶現在還在辦獨生子女證沒有,是怎麼辦的
2016年1月1日出生的不再辦了。
1、所需材料: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回結婚證;孩子的答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
2、辦理流程:當場填寫終生只生育一個孩子的志願表,隨證明材料一起上交。經過審核後,一般5個工作日之後即可拿到獨生子女證。
Ⅵ 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哪些證明
所需材料:
(一)原配夫妻: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結婚證明;孩子准生證、出生證、放環證(附帶透環B超結果證明書)證件及復印件、親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二)離婚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
(三)喪偶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喪偶的證明。
(四)再婚對象: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結婚證明。
註:2019年1月1日,重慶市政府發布並實施《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市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的決定》,決定取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6)重慶市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擴展閱讀:
特殊情況的處理:
(一)夫妻一方因出國不在本地或死亡的,可由另一方給予辦理。
(二)夫妻一方為外國人、華僑或港、澳、台公民,另一方為戶籍在我省的居民,符合領取條件的,我省居民一方可在戶籍地、現居住地、工作單位所在地申請辦理,但獨生子女保健費只發放我省居民一方。
(三)夫妻雙方無法提供《收養證》的,1992年4月1日《收養法》頒布前以事實認定,由所在村(居)民委員會出具收養證明後,予以辦理。
(四)夫妻雙方原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或者損毀,未再生育或未收養子女的,可以申請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五)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夫妻,再婚後未生育或未收養子女的,原證件繼續有效。
(六)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應在其生育或收養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發證機關收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七)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養一個子女,在子女16周歲以內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現可申請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八)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收養一個子女,2016年1月1日後申請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應在其生育或收養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發證機關收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追回已經領取的獎金、補助、獨生子女保健費和其他優惠、獎勵。
(九)獨生子女年齡在1981年4月30日《陝西省計劃生育暫行條例》頒布時,已超過14周歲的獨生子女父母,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按事實認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
(十)2016年1月1日以後,不再鼓勵只生育一個子女,凡2016年1月1日以後初次生育的,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Ⅶ 重慶市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條件
可以,雙方都可以辦各自子女的光榮證,另外,如果你們有共同的子女,根據重慶市計生政策,也可以辦。
Ⅷ 重慶准生證怎麼辦理
你好,我是計生局工作人員,針對你的情況為您解答。 如果你想在重慶辦理准生證,那麼: 首先,男方或女方擁有重慶戶口 其次,攜帶好雙方戶口簿,結婚證,身份證,2寸合影。以及婚育證明。到戶口地所屬的街道辦事處計生部門辦理。 根據規定,從業人員應在所屬單位開具婚育證明,沒有單位的,戶籍所在居委會開具。 婚育證明有現成的範本,填寫內容並按手印就可以。
Ⅸ 重慶市計劃生育有關獨生子女的獎勵政策
重慶市計劃生育有關獨生子女的獎勵政策如下:
一、重慶獨生子女補助費發放:《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 只有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生育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
1、從申請當月起至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十元的獎勵費。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百分之五十。
2、機關、事業組織工作人員的獎勵費由所在單位從行政事業費中列支;企業職工的獎勵費由所在單位從企業公益金中列支;城鎮失業人員和農民的獎勵費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兌現,確有困難的,由縣(市、區)財政予以適當補助。
二、重慶獨生子女補貼政策:
1、夫婦年滿60歲以後,由中央或地方財政安排專項資金進行獎勵扶助。獎勵扶助的標準是,符合條件的農村計劃生育夫妻,按人年均不低於600元的標准發放獎勵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已超過60周歲的,以該政策開始執行的實際年齡為起點發放。
三、重慶獨生子女證辦理程序: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夫妻必須保證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經夫妻雙方申請,並且獨子的母親未滿49周歲。此外,申請人還需要提供如下手續:
1)失業證(在單位辦理不需要,如果是自己在街道計生辦辦理需要提供失業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書面申請(在女方戶籍地街道計生辦領取申請表並如實填寫,雙方單位簽意見、蓋章);
3)節育措施證明材料;
4)申請人一寸免冠相片兩張。
5)最後去戶口所在街道計生辦辦理或交給單位辦理。
四、無工作人員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無工作人員到戶口所在地街道申請辦理,女職工單位申請,由單位代為辦理。此外,申請人還需要提供如下手續:
1)失業證(在單位辦理不需要,如果是自己在街道計生辦辦理需要提供失業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書面申請(在女方戶籍地街道計生辦領取申請表並如實填寫,雙方單位簽意見、蓋章);
3)節育措施證明材料;
4)申請人一寸免冠相片兩張
(9)重慶市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擴展閱讀:
1、自2016年1月1日起,夫妻生育一孩、二孩,生育登記服務機構對登記對象進行現場登記、核實信息,對材料齊全、情況屬實的,當場發放新版《生育服務證》,並加蓋發證單位公章。
2、自2016年1月1日起,夫妻申請再生育獲得批准後,由審批單位發放新版《再生育服務證》,並加蓋審批單位公章。《再生育服務證》需張貼女方一寸免冠照片。有效期為三年。
3、自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發放舊版《生育服務證》和《再生育服務證》。此前已經發放的,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持證人要求更換新證的,原發證單位可以為其換發新證。
4、《生育服務證》編號共十八位,第一位為英文字母「S」,代表生育服務證;第二位至第十八位為阿拉伯數字,其中第二位至第三位的「10」或「20」分別代表生育「一孩」或「二孩」,第四位至第七位為登記年份,第八位至第十三位為區縣代碼,第十四位至第十八位為區縣辦證順序號。
5、《再生育服務證》編號共十八位,除第二位至第三位的「30」代表再生育以外,其餘編碼含義均與《生育服務證》一致。
6、《生育服務證》和《再生育服務證》在重慶市計劃生育網上便民服務系統中自動生成、列印。如因辦公設備、網路等原因不能列印的,可暫時由人工填寫證件,但發證單位應將相關內容錄入系統,以便規范管理。
7、新版《生育服務證》和《再生育服務證》(式樣見附件1、2)由市衛生計生委統一印製。
Ⅹ 獨生子女證請問獨生子女證怎麼辦
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領取《獨身子女證》,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內
2、由女方到所在單位容(無單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員會)領取《獨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3、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至鄉鎮人民政府計生辦審核。
4、對於材料齊全的申請,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
5、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接到審核申請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辦理條件:1、合法已婚育齡夫妻;2、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
【補充說明】: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3、未婚生育且今後不再結婚的,不能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不能享受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