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證能多休30天么
一 假期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女職工產假分別按下列情況執行
1. 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九十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後休息七十五天。
2. 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3. 晚育者,(24周歲後生育第一胎)晚育加30天,剖腹加15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子證又加15天,總共150天
4. 流產者,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三十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四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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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女職工妊娠七個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計算),應給予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
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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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生育後.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應照顧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授乳兩次(包括人工喂養)。每次單胎純授乳時間為三十分鍾,亦可將兩次授乳時間合並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鍾。嬰兒滿一周歲後,經區、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確診為體弱兒的,可適當延長女職工授乳時期,但最多不超過六個月。授乳時間及在本單位授乳往返時間,應算作勞動時間。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謂哺乳假六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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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懷孕,經過醫師開據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時間,按照本單位實行的疾病待遇的規定辦理。
二 假期有關待遇:
1. 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懷孕女職工,經醫師診斷出具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資可按病假工資標准發放。
2. 產前假,工資按照八成發放:女職工請產前假期間的工資,「其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這里的本人工資是指按女職工請產前假或請產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實得工資(不包括生產性津貼和獎金)計算。 在增加工資時應作出勤對待。」
3. 產假領生育生活津貼,女職工產假期間,如已參加了生育保險,根據生育保險的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醫療津貼,其所在單位不再支付產假工資。
4. 產假,凡符合計劃生育相關法律法規及本辦法規定享受假期的人員,視為出勤,不影響其基本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
備注:產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數計算,包括法定節假日;晚育假、晚育護理假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貳』 北京市在產假期間取得獨生子女證可以順延三個月產假,我公司已經批准,但是這三個月的工資怎麼算
還是按照產假工資算,也就是你上班時候的待遇標准,因為產假期間待遇不降低。
『叄』 北京市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的一次性補貼是根據哪個文件
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肆』 聽說北京市在產假期間取得獨生子女證可以順延三個月產假,我已經上班了,現在是否還可以享受這三個月產假呢
一 假期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女職工產假分別按下列情況執行
1. 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九十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後休息七十五天。
2. 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3. 晚育者,(24周歲後生育第一胎)晚育加30天,剖腹加15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子證又加15天,總共150天
4. 流產者,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三十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四十五天。
【產前假】:
1. 女職工妊娠七個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計算),應給予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
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
【授乳時間哺乳假】:
女職工生育後.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應照顧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授乳兩次(包括人工喂養)。每次單胎純授乳時間為三十分鍾,亦可將兩次授乳時間合並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鍾。嬰兒滿一周歲後,經區、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確診為體弱兒的,可適當延長女職工授乳時期,但最多不超過六個月。授乳時間及在本單位授乳往返時間,應算作勞動時間。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謂哺乳假六個半月。
【保胎假】:
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懷孕,經過醫師開據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時間,按照本單位實行的疾病待遇的規定辦理。
二 假期有關待遇:
1. 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懷孕女職工,經醫師診斷出具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資可按病假工資標准發放。
2. 產前假,工資按照八成發放:女職工請產前假期間的工資,「其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這里的本人工資是指按女職工請產前假或請產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實得工資(不包括生產性津貼和獎金)計算。 在增加工資時應作出勤對待。」
3. 產假領生育生活津貼,女職工產假期間,如已參加了生育保險,根據生育保險的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醫療津貼,其所在單位不再支付產假工資。
4. 產假,凡符合計劃生育相關法律法規及本辦法規定享受假期的人員,視為出勤,不影響其基本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
備注:產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數計算,包括法定節假日;晚育假、晚育護理假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伍』 北京市辦理獨生子女每個月補助多少錢
北京市獨生子女夫妻共可得20元每月。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
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各地不同。以下例舉部分省市的發放標准:
1、北京市:夫妻雙方每月各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18周歲止。
2、上海市:夫妻雙方每月各發給3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16周歲止。
3、湖南省: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夫妻雙方每月各發給5至20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4、江西省:對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自領證之日起至獨生子女14周歲止,雙方各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20元。
5、江蘇省: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孩子14周歲止,每年各領取120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6、廣東省: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14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10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7、廣西壯族自治區:夫妻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到子女年滿18周歲止,每年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人民幣120元。
8、山西省: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申請當月起至子女年滿14周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10元的獎勵費。
『陸』 2020年北京地區獨生子女補貼,每人每年可領多少錢
獨生子女補貼嗎?這個錢一直沒變,一直都是每月5塊錢,一年60塊錢,要是回有單位就是單位發這錢,答要是沒有單位,就是街道辦事處發這錢,還有就是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有1000元的一次性補助,這個在社區居委會申請,需要的材料挺多的,想申請事先去居委會問下。
『柒』 北京市獨生子女費每月標準是多少
一、關於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獨生子版女父母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權榮證》(以下簡稱《光榮證》)「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捌』 中國銀行北京分行有獨生子女護理假嗎
從明年開始,不管是在哪個公司上班,獨生子女都會享有獨生子女護理假。
『玖』 北京市獨生子女和其家庭享受什麼待遇
你的問題很好回答呀!!!給你復制《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有什麼優惠政策就一目瞭然了!!!!
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四)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
第二十三條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第二十四條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應當制定和完善有利於獨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 本市有條件的鄉鎮,可以根據政府引導、農民自願的原則,實行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障辦法。
第二十五條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和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扶貧項目、以工代賑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