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退休金進入社保發放後,2002年獨生子女由退休金增加5%,改為一次性養老補助,而由企業發放,這個政策全國一樣。
當時事業編,公務員是不參加社會勞動保險的,因此仍然執行過去退休金增加5%的原政策。但條件是退休金達不到檔案工資100%的增加5%,最多不得超過檔案工資的100%,因此,公務員、事業編退休人員都拿不到這個5%,因為他們的養老金都遠遠超過檔案工資的100%了。
這就是規定,是全國性的。
2. 北京市獨生子女費每月標準是多少
一、關於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獨生子版女父母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權榮證》(以下簡稱《光榮證》)「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3. 2018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
2018年,獨生子女家庭補貼最新政策,如下:
一、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父母,在孩子18周歲之回前每年都可以領答到至少60元以上的補助
二、獨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滿59歲後,國家會給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補助,需要說明的是,領取這項補貼是需要經過審核批準的,具體條件請詳詢當地部門。
三、只有獨生子女的父母可以辦理名望證,凡持有《獨生兒女父母名望證》的夫妻,自領證到兒女滿足18周歲前,每個月可付出10元獨生兒女嘉獎費。
四、國企工人們所熟知的退休補助,即獨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職工,退休金加發百分之五。
五、針對農村的獨生子女補貼政策,即村落獨生兒女戶的養老保險補助。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購買新農保時,給予必定補助,有的處所還是全免的。
六、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時,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獎。
4. 獨生子女有什麼優惠政策
各個地方都有自己的相關規定,你查查看。
比喻在北京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3年)》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
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
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第二十一條 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四)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
第四十三條 對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不落實本條例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和優待政策,有關當事人可以向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舉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督促落實,並對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予以支持。
5. 北京市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年滿六十歲一次性補貼發放政策。
北京市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年滿六十歲一次性補貼發放1000元,由各單位發放。
6. 外省市有年滿60周歲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扶助政策,每年度都有,北京市有嗎
具了解北京市和其它外省一樣都執行了獨生子女獎勵扶助政策,所以北京市有這樣的政策規定。
7. 北京市辦理獨生子女每個月補助多少錢
北京市獨生子女夫妻共可得20元每月。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
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各地不同。以下例舉部分省市的發放標准:
1、北京市:夫妻雙方每月各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18周歲止。
2、上海市:夫妻雙方每月各發給3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16周歲止。
3、湖南省: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夫妻雙方每月各發給5至20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4、江西省:對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自領證之日起至獨生子女14周歲止,雙方各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20元。
5、江蘇省: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孩子14周歲止,每年各領取120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6、廣東省: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14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10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7、廣西壯族自治區:夫妻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到子女年滿18周歲止,每年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人民幣120元。
8、山西省: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申請當月起至子女年滿14周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10元的獎勵費。
8. 北京地區關於領取獨生子女一次性費用
沒單位的
到當地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
關於領取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費的通知
朝計生發〔2004〕1號
各街鄉(地區辦事處)計生辦:
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京計生委字〔2003〕112號《關於落實<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有關獎勵等問題的通知》精神,現將我區關於領取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取一次性獎勵的人員范圍及材料:
1、 領取一次性獎勵的人員為:截止到當年12月31日前,女滿55周年、男滿60周歲,戶口在本街鄉(地區辦事處),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及1979年11月實行計劃生育獎勵政策以來,孩子在1965年11月以後出生)的無業及個人檔案存放在街鄉社保所(勞動科)、職介、人才的獨生子女父母。
2、當事人提供證明材料:
(1)個人檔案存放在街鄉(地區辦事處)社保所(勞動科)職介、人才的,由街鄉(地區辦事處)社保所(勞動科)、職介、人才出具當年的無業或個人存檔證明。
(2)對領取人因變換多家工作單位後,現工作單位又破產倒閉將檔案存放在街鄉(地區辦事處)勞動科,不能提供婚姻生育證明材料的,可由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其現居住地和戶籍地核實後,有戶籍地出具獨生子女家庭證明並加蓋街鄉(地區辦事處)計生辦章。
(3)《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丟失的,可用申請表領取,申請表丟失的,由原單位出具曾經發過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證明,比加蓋人事(勞資)公章(視同有光榮證)。
(4)無業人員,由夫妻雙方社區、村(居)委會開具婚姻生育情況證明。
(5)《結婚證》或《離婚證》和戶口簿。
二、領取程序:
1 、當事人到社區、村(居)委會申請,由社區、村(居)委會收集有關證明材料並上報到街鄉(地區辦事處)計生辦。
2 、街鄉(地區辦事處)計生辦核實後,填寫「朝陽區無業人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費明細表」一式三份,蓋章後上交區計生委財務和法規科各一份,經核實後下撥款。
3 、街鄉(地區辦事處)將一次性獎勵發給當事人,須填寫「領取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證明」經當事人簽字後,把有關證明材料裝訂存檔以備檢查(長期保存)。
4 、區計生委已抽查的形式,對領取一次性獎勵費的當事人進行電話隨訪。
三、注意事項
1 、《光榮證》丟失的,如獨生子女未滿18周歲的,按照《光榮證》辦理程序可重新申請辦理,但應在所有材料上註明原件丟失重新辦理字樣。
2 、未辦理過《光榮證》,子女超過18周歲的人員,不享受獎勵。
3 、凡戶口在於2003年9月1日後從外區遷入本轄區,要求領取一次性獎勵的獨生子女父母,應持原戶籍地街鄉計生辦出示的未領取過一次性獎勵費的證明。
4 、證明材料不齊全的不予發放。
5 、農村居民,由鄉(地區辦事處)政府發放。
6 、有工作人員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
9. 北京市獨生子女和其家庭享受什麼待遇
你的問題很好回答呀!!!給你復制《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有什麼優惠政策就一目瞭然了!!!!
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四)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
第二十三條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第二十四條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應當制定和完善有利於獨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 本市有條件的鄉鎮,可以根據政府引導、農民自願的原則,實行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障辦法。
第二十五條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和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扶貧項目、以工代賑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