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子女戶口在珠海父母能遷入珠海嗎
按我國政策:
子女戶口都在外地,父母身邊又無直系親屬照料的,父母可以遷入子女所在地。
『貳』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你好!
1、投靠人女性滿55歲,男性60歲。
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回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答。
3、個人落戶申請。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
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
7、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叄』 關於父母投靠子女的戶口問題怎麼辦
我們這邊十幾歲沒有戶口就要做《親自鑒定》,因為九六年才有《出生證》,專十八歲也補不出來《出生證》,所屬以要做《親自鑒定》,親自鑒定才能鑒定出與父母的關系。十八歲再不去補戶口,以後結婚生子都是問題,影響下一代,有可能下一代也沒戶口
『肆』 怎樣入珠海戶口
1.企業或單位解決,這要考慮企事業單位的自身能力和指標。一般對象是高學歷剛畢業的人才。
2.在技能方面有突出的貢獻,如高級「藍領」和其家屬就有可能。
3.優秀勞動者,比如什麼全國五一勞動獎的獲得者啊之類的等等。
4.購房入戶。不過珠海好像已經取消了這個政策,以後的話就只能再跟進了。
5.投資入戶。
具體參照以下:
1、夫妻投靠入戶: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在市外的不屬幹部、工人或已離退休的配偶,可申請夫妻投靠(屬在職幹部、工人的按工作調動辦理)。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戶:凡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身邊無子女,可申請投靠子女入戶。
3、子女投靠父母入戶:凡與父(母)分居兩地的未滿十六周歲的子女,均可在父(母)戶口所在地申請入戶。
4、購房入戶:在我市購買成套商品住宅的,允許房產所有者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落戶。
購買的成套商品住房屬二手商品住宅的,必須在原家庭戶的戶口全部遷出後,才准予遷入新的家庭戶;合資購買同一套商品住宅的,只允許其中的一個家庭入戶。(2008年4月20號後珠海已經取消購房入戶政策)
5、隨軍家屬入戶:軍官、文職幹部,其配偶(屬在職的幹部、工人的按工作調動辦理)和未成年子女,經師(旅)級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批准,可以隨軍入戶。
6、收養小孩入戶:本市常住戶口人員符合《收養法》規定,經市有關部門批准收養的未滿十四周歲的小孩。
7、內聯企業人員入戶:內聯企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准予入戶(入戶指標參照個體私營企業的標准確定):①屬派出企業非輪換的在編幹部、工人;②派駐本市工作滿兩年;③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級以上職稱;④男性五十周歲以下,女性四十五周歲以下(高級管理人員和高級技術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
8、外地省、地級國家機關駐珠辦事處人員入戶:外地國家機關駐本市辦事處屬非輪換制的正、副職領導及主要骨幹,在核定的人數內,准予入戶。
9、生產科技型、科技型等類私營企業人員入戶:在本市注冊登記的私營企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在入戶指標內,准予入戶:①私營企業、工商戶業主;②私營企業、工商戶業主的直系親屬及配偶;③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初級以上職稱的科技人員及中級以上技術工人;④被評為省級先進或優秀積極分子及連續兩年以上被評為市級先進或優秀積極分子的企業骨幹;⑤年齡50歲以下,任職兩年以上的企業廠長、副廠長、經理、副經理。
以上人員需無違法犯罪和違反計劃生育記錄。
10、暫住人口入戶:流動人員在同一市,連續暫住七年以上,有固定住所(長期租借或違章搭建的住房不得視為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就業或經營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無違法犯罪記錄的,可按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常住戶口。
『伍』 父母投靠子女遷戶口怎麼弄
老人投靠子女(非農戶)
具備條件:
1.無業老人:申請人男超過60周歲,女超過55周歲(夫妻回需同時申請);外答省市無子女;被投靠人為本市非農戶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2.離退休老人:夫妻均達離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
『陸』 珠海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後社保是否也可以遷移
一般都自離的,都很難拿到社保的。正常情況下,提取社保要公司開出的證明,才能拿。呵呵,也不排除用其它手段。不過拿社保還是按正常離職好!
『柒』 珠海父母隨遷子女戶口問題
你的來這種情況一般不能遷
父母自投靠子女的要求:1:父母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2:父母身邊已沒有其它子女,回老家的派出所出個證明是說你的父母身邊沒有其它子女,這樣的老人屬於獨居老人,是可以投靠子女的。你可以考慮在老家找找關系,在派出所走個後門。有證明就好了。
『捌』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如何辦理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方法:
1、辦理條件:
(1)、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及子女有自己的產權房屋、與子女共同生活為條件,不受父母戶口所在地有無子女的限制。
(2)、凡是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人員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從計生部門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予辦理遷入。
2、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申請人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收原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原始、權威憑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關系證明收原件,《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親屬關系公證書》及原始、權威憑據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個人《房產證》。《房產證》所登記的產權人為配偶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夫妻)關系證明》。(《房產證》、《結婚證》、《婚姻(夫妻)關系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辦理流程: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8)父母投靠子女入珠海戶口怎麼辦擴展閱讀: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具體規定:
1、未婚子女可選擇投靠隨父隨母遷移落戶,但已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村居委會出具的未婚證明。
2、未滿18周歲的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區域內的學校就讀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戶。
3、父母在城市市區、縣城區范圍內無子女照顧的,其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並辦理隨父母落戶。
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身邊有否子女限制,根據本人意願,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戶。
5、祖父母、外祖父母確與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要求投靠孫子女、外孫子女的,其孫子女或外孫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落戶。
6、夫妻一方死亡、失蹤、出國定居、服兵役的,兒媳確與公婆、女婿確與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並同意其投靠的,可辦理兒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遷移落戶。
7、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隨父或隨母部隊駐地申報出生並在集體戶內落戶(在部隊駐地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單獨立家庭戶),也可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
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隨父母中非軍人一方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在部隊駐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隨現役軍人一方部隊駐地申報出生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