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8屆高考獨生子女有加分政策嗎
2018屆高考獨生子女沒有加分政策。
只有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及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才擁有加分資格。
(1)高考獨生子女加分適用范圍擴展閱讀:
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檔」、「增加10分投檔」和「優先錄取」3種加分形式。
增加20分
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有下面幾類: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受到省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者;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及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和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全國運動會、全國中學生運動會、世界中學生體育比賽選拔賽獲前六名以及參加上述比賽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均須經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全省統一認定。
增加10分
考生包括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及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優先錄取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以及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享受優先錄取。
加分政策還對退役軍人的加分投檔作了明確規定:自謀職業的退役軍人,可以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以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20分投檔。
高考加分政策
㈡ 獨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
有的,少數民族還可以加分
㈢ 獨生子女證高考加分的嗎,是怎麼回事的呢
獨生子女高考不加分。
高考加分形式
1、加分20分: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受到省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者;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
「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及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和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全國運動會、全國中學生運動會、世界中學生體育比賽選拔賽獲前六名以及參加上述比賽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均須經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全省統一認定。
2、加分10分:考生包括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及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3)高考獨生子女加分適用范圍擴展閱讀:
高考加分新政
2018年3月21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
《通知》表示,要進一步推進減少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改革,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及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劃定特殊類型招生最低錄取文化課分數線,不得低於合並批次前的相應要求。
《通知》嚴格規范了招生工作管理,提出要嚴格遵守「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認真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嚴格特殊類型招生管理。加大招生違規處理力度,對各類型招生中弄虛作假的考生,除取消其相應類型招生資格外,同時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此外,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
㈣ 關於高考獨生子女加分的政策
2015河南高考獨生子女加分政策:
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等6類考生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不加分。
省招辦要求,各級招辦要嚴格執行照顧政策,明確專人負責照顧對象的審核工作,考生要及時提供相應的證書、文件的原件,認真履行審核人員簽字、考生確認手續,並進行公示。
㈤ 獨生子女高考加分嗎加幾分
高考加分政策中沒有獨生子女這一項,所以獨生子女是不加分的。而且國家現在鼓勵生育,每家只有一個孩子並不是國家所提倡的。
㈥ 高考獨生子女可以加分嗎
獨生抄子女考大學不加襲分,從來就沒有獨生子女加分政策;原來農村獨生女有加五分政策,但現在已經歸地方省份決定,也不是國家高考加分政策。
2017年高考加分新政策
教育部規定,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下列稱號、獎勵、名次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級招委會決定,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級招委會決定,可在高校投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降低分數要求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數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
㈦ 城鎮戶口獨生子女高考是否有加分政策
城鎮戶口獨生子女高考是沒有加分政策的。
2014年12月10日,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以教學〔2014〕17號印發《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嚴格管理和監督、組織實施4部分。
《意見》提出,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取消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加分項目,取消科技類競賽加分項目,取消省級優秀學生加分項目,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加分項目。
此後獲得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1、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根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保留「烈士子女」「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分項目。
各省(區、市)要不斷改進和完善相關政策,不得擅自擴大全國性加分項目適用范圍。
2、大幅減少地方性加分項目。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加分項目,相關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的規定執行。各省(區、市)要進一步大幅減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
3、規范和完善確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項目。根據國發〔2014〕35號文件要求,確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項目,應合理設置加分分值,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並報教育部備案,原則上只適用於本省(區、市)所屬高校在本省(區、市)招生。
有關地方要探索完善邊疆民族特困地區加分政策,具體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確定並報教育部備案。
㈧ 獨生子女高考有加分政策沒有
看條件。現在,城鎮戶口獨生子女並沒有高考加分政策。少數省份對專農村獨生子女高考有加分政屬策。
青海省。農牧民獨生子女:重點核查考生本人是否為農村戶籍,是否具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獨生子女證明,如屬原始證件遺失而提供證明材料的,相關證明材料上必須加蓋縣級衛計部門公章等。
雲南省。農業人口獨生子女報考省內普通高等學校者加分15分。
海南省。農村人口獨生子女,報考省內高校可加5分投檔。考生須提交《海南省普通高考農村人口獨生子女照顧加分申請表》,本人和父母戶口本、身份證、獨生子女證復印件。
廣西省。對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獨生子女考生和雙女結扎戶女兒考生,總成績加10分。
㈨ 高考獨生子女加分政策
按規定,不管你是城鎮還是農村戶口,只要參加高考的,獨生子女都會給予加分,如果是少數民族而且是獨生子女的,不重復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