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財產(房屋拆遷款)的子女分配問題
兒子丁拿來到了父母老房子的拆遷源款後,是否應該與甲乙丙3個女兒進行分配?可以分配的話,應當如何分配?
本來父母的房子,甲乙丙丁是都有權繼承的,但是,問題的關鍵是:丁自己出資翻蓋了房子,那麼新翻蓋的房子就是丁的個人財產了,甲乙丙是無權分得的。
國家佔地,拆遷補償款應該有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房子的補償款一部分是土地的補償款,房子的補償款歸丁所有無疑,但是,土地的補償款甲乙丙丁是都有權分得的,沒有特殊約定的話,就是平均分配。
兒子定一直避而不談拆遷款的分配問題,甲乙丙丁4個子女的父母也沒有留下任何關於房產分配的遺囑。這種問題應當如何處理?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話,那也只好由甲乙丙將丁訴上法院,請求法院判決丁拿出土地補償款由甲乙丙丁四人分配。
另,和父母在一起生活或者對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子女是可以多分得土地補償款的。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祝好。
堅持原答案。
㈡ 婚前一方父母的老房子,婚後拆遷,拿到的房子是共同財產嗎
金鑰匙法律(微信公眾號)認為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可以參考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版(三)第七權條 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從該房產來源看是婚前一方父母的拆遷後老房子置換所得,拆遷置換在民事法律角度看屬於互易交易。依據該司法解釋,無論該房產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還是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都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是他人財產,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視為出資人對一方子女的贈與。
㈢ 老房子拆遷後所得的房產和補償金作為女兒有平分的資格嗎
你說的這個問題,屬於普通不動產權益分配和繼承問題。
我的看法如下——
老房子拆遷,所得到的房產和補償金,究竟如何分配,才是合法、公正、合情、合理的,需要甄別具體情況確定:
1、如果父母親在世,拆遷的是父母的房子,那麼,如何分配,應當由父母親說了算;一般而言,應當給每個子女都適當分配一點,以體現父母的公正,這個是基本原則。
2、現在父母離世,拆遷的老房子,如果在你哥哥的名下,所得房產和補償金,從法律關繫上界定,屬於他的財產,他願不願給你,那就看他的個人意願,不能強求。
3、現在父母離世,如果拆遷的老房子還沒有過戶到你哥哥的名下,並且在你父母離世時,沒有就財產問題進行分割和繼承,那麼,所得的房產和補償金應當界定為父母的遺產和孳利,屬於法定繼承人共同的財產,你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依法應當獲得相應的部分!這是法律賦予和保障你的權利!
4、你的哥哥說什麼,農村都是這樣的,女兒沒有份的,這個純粹是自私奪利、利令智昏的胡說八道!你可以直接告訴他,我們是親人,我們可以論情理,輪親情,也可以論法律,但是不要論那些歧視女性的封建遺毒!難道女兒就不是父母的子女么?!簡直就是混賬!
5、如果你說的情形屬於上述3的情形,那麼這個問題如何處理呢??畢竟涉及拆遷和補償是一筆較大的財產,公平、公正是必須得到體現的基本原理!建議如下——
(1)因為畢竟是你的哥哥,不是外人,首先還是需要和他協商,說清楚道理,是你應當獲得的份額,就應當給你;
(2)如果你哥哥不願意給你,可以找家下的叔伯大爺、舅舅等公親長輩來評議、說合,以情說理還是首選;
(3)如果你的哥哥是那個什麼吃了秤砣鐵了心就是不願意分給你應得的財產,從法律上界定,屬於侵佔他人財產,可以尋求司法途徑解決,而且勝訴的可能性極大!當然,不到萬不得已,親人之間,誰會願意對薄公堂?!你可以把這些道理說給他聽,讓他不要眼裡只有錢,一條道跑到黑,執迷不悟!
上述看法,供你參考。希望你的問題,可以得到妥善解決。
㈣ 父母留下的老房子要拆遷,算婚後共同財產嗎
父母留下的老房子應屬於遺產,你有繼承權,繼承所得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拆遷該房屋所得只是屬於原房屋的變態,當然也屬於繼承所得。本案的關鍵是何時繼承,並以這個時間確定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㈤ 父母留下的老房子要拆遷,算婚後共同財產嗎
不算,那隻是你父母的遺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結婚後你們一起掙的錢,結婚前的都是個人財產。
㈥ 父母去世後!房屋拆遷!子女如何分割財產
屬於父母合法擁有的住房和財產,在雙方死亡後可以辦理繼承手續版。
需要先看二權老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遺囑,就需要按照遺囑執行繼承。
無遺囑,由二老各自第一序列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繼承。
《繼承法》: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㈦ 我已經結婚了,父母的老房子現要拆遷,拆遷後指名過戶給我,是屬於我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是正常過戶給你(結婚之後),那就是夫妻共有財產
如果是贈予給你個人(公證處一般知道怎麼做),那麼算個人財產!
㈧ 父母拆遷後分給子女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嗎,只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內不動產,產權容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也就是說,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要視該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如果只登記了該子女個人的名字,而沒有登記配偶的名字,則屬於個人財產。
㈨ 父母的房屋拆遷款,子女能平分嗎
拆遷款是專款專用,用於解決一個家庭的後續居住問題。不解決其他家庭的居住問題,用於干別的更不行
㈩ 請問父母老房拆遷所得房子寫上子女的名字算是子女夫妻共同財產嗎謝謝!
如果只寫復了子女這一方姓名制,沒有其配偶姓名,可以視作是父母婚後贈與自己一房子女的個人財產,屬於登記的這一房子女的私有財產!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