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子拆遷後給的安置房能直接寫子女的名字嗎
按子女與父母是否屬同一戶宅基地家庭的成員分為下列兩種情況:
1、農村宅基地住房拆遷時,如果子女與父母是同一戶宅基地住房的家庭人員,父母可以通過放棄安置房產權的方式,將屬於自己的安置房產權份額直接轉到子女的名下。
2、如果子女與父母不是同一戶宅基地住房的家庭人員,父母不能將自己的安置房產權直接寫上子女的名字,要等父母拿到拆遷安置房的房產證後,再通過買賣、贈送、繼承的方式將安置房產權過戶到子女的名下,這樣要多支付一筆相應的房產過戶稅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徵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1)父母安置房添加子女名字擴展閱讀:
以轉讓過戶為例,轉讓費包括:
1、交易稅費
a.營業稅 (稅率5.55% 賣方繳納)
①購買時間超過5年這里首先看產權證, 其次看契稅發票,再次看票據(房改房看國有住房出售收入專用票據)這三種證件按照時間最早的計算。一般地說票據早於契稅發票,契稅發票早於產權證,房改房中時間最早的是房改所收的定金的票據。
②所售房產是普通住宅還是非普通住宅。如果所售房產是非住宅類如商鋪、寫字間或廠房等則不論證是否過5年都需要全額徵收營業稅。
b. 個人所得稅(稅率交易總額1%或兩次交易差的20% 賣方繳納)
①家庭唯一住宅;
②購買時間超過5年。
如果兩個條件同時滿足可以免交個人所得稅;任何一個條件不滿足都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所售房產是非住宅類房產則不管什麼情況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且地稅局在征稅過程中對於營業稅繳納差額的情況,個人所得稅也必須徵收差額的20%
c. 印花稅 (稅率1%買賣雙方各半)不過從2009年至今國家暫免徵收。
d. 契稅 (基準稅率3% 優惠稅率1.5% 和1% 買方繳納)
按照基準稅率徵收交易總額的3%,若買方是首次購買面積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繳納交易總額的1%,若買方首次購買面積超過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則繳納交易總額的1.5%。
e.測繪費 1.36元/平米 總額=1.36元/平米*實際測繪面積 (08年4月後新政策房改房測繪費標准:面積75平米以下收200元,75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收300元,144平米以上收400元)
f.二手房交易手續費 總額:住宅6元/平米*實際測繪面積 非住宅10元/平米
g.登記費(工本費) 80元 共有權證:20元。
② 律師:父母的拆遷安置房可以直接寫子女的名字嗎
拆遷的抄房子房產證可以寫子女的襲名字。
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③ 父母的拆遷安置房加了兒子名字,拆遷時候有兒子的份額!現在父母一分錢和房子都不給孩子,這樣的情況孩子
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訴訟也沒用!
④ 安置房房產證名字能改子女嗎或者添加子女嗎
一般來說拆遷安置房是不能直接更名的,但根據地方政策、拆遷項目性質的不同,可能有例外。因此從交易安全的角度出發,可以先去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咨詢一下該安置房更名的情況。拆遷安置房產權證的名字和拆遷安置協議上的名字是一樣的,中途不能更改,等獲得拆遷安置房產權證後需要更名的,可以去房管局變更,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第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第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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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拆遷安置房產權證後變更名字的需要注意有以下幾種變更方式:
1、房地產買賣:轉讓人將房地產移轉給受讓人所有,受讓人取得房地產產權並支付相應價
2、房地產贈與:當事人一方將自己擁有的房地產無償地轉讓給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協議。
3、婚姻變更:婚姻變更分婚內變更登記和離婚析產分割兩種,婚內變更登記就是指在夫關系內的夫妻當事人可以將財產份額或全部轉移到另一個人名下;離婚析產分割就是指離婚後,將一方的產財或財產所佔有的一定份額協商或判決給另外一方。
買賣房產,在我國是實行登記生效制,只有在經過產權登記後,該房地物權才屬於登記人。沒有兩證,首先,一般來說不能認定該房產屬於賣方,即使屬於賣方,不經過登記也不能進行交易。
⑤ 父母的安置房可不可以直接寫子女的名字
按法律規定是不可以的,因為父母才是被安置人,而子女不是,但現實中也不乏直接寫子女名字的案例。
⑥ 父母的安置房可以改成子女的名字嗎
安置房,屬於拆抄遷補償,有一定福利性質在裡面,不對外,不得隨意更改受益人姓名,是有資質要求的!
想更名,需要安置房持有人,持有該住房滿五年,去繳納土地出讓金和契稅等稅費,辦理下正規商品房房產證,才可以自由買賣轉讓或是抵押,更名!
⑦ 父母拆遷安置房寫兒子的名字兒媳有所有權沒有
如果是父母的拆遷安置房,那麼所有權房屋的所有權理所應當是歸父母所有,包括父母將房子的名字寫成,兒子和兒媳婦,那麼就理解為父母贈與該套房子,所有權給兒子和兒媳婦,成為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產。
所謂的共同財產就是夫妻期間取得的財產,然後的,如果一旦有任何的變故,會按照法律規定分配。
認真回答,希望能夠幫到你,望採納,謝謝!
⑧ 一下父母的房子,拆遷安置房可以直接寫子女的名字嗎
1、不抄可以的。 2、要等房子安置後,房產證上的名字可以寫上父親和所有兒女的名字,直接寫兒子和兒媳是不可以的。 3、要是父親有多個子女,每個子女都要寫上的,要不就一個都不寫,只寫一個是不可以的,或者等父親拿到房產證後,再過戶或贈與給兒子兒媳是可以的。
⑨ 拆遷的房子房產證可以寫子女的名字嗎
父母的拆遷安置房能直接寫上子女的名字,但是子女與父母於屬同一戶宅基地家庭的成員。
拆遷安置戶家庭拿到拆遷安置房且具備辦理房產證條件後,家庭人員可以協商對這些安置房如何辦理房產證,在辦理的房產證上寫上誰的姓名。如家庭人員中有人願意放棄安置房產權的,放棄產權人則必須帶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等資料,到房地產登記中心填寫一份放棄安置房權利的聲明。
通常沒有矛盾的家庭,年紀大的老人會主動放棄安置房的產權,將自己的產權份額辦到晚輩名下,否則以後一旦成為遺產也是挺麻煩的,需要花費很大的精力、財力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9)父母安置房添加子女名字擴展閱讀
拆遷安置戶家庭拿到拆遷安置房且具備辦理房產證條件後,家庭人員可以協商對這些安置房如何辦理房產證,在辦理的房產證上寫上誰的姓名。
如家庭人員中有人願意放棄安置房產權的,放棄產權人則必須帶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等資料,到房地產登記中心填寫一份放棄安置房權利的聲明。
通常沒有矛盾的家庭,年紀大的老人會主動放棄安置房的產權,將自己的產權份額辦到晚輩名下,否則以後一旦成為遺產也是挺麻煩的,需要花費很大的精力、財力辦理房產繼承手續。所以,農村宅基地住房拆遷時,如果子女與父母是同一戶宅基地住房的家庭人員,父母可以通過放棄安置房產權的方式,將屬於自己的安置房產權份額直接轉到子女的名下。
如果子女與父母不是同一戶宅基地住房的家庭人員,父母不能將自己的安置房產權直接寫上子女的名字,要等父母拿到拆遷安置房的房產證後,再通過買賣、贈送、繼承的方式將安置房產權過戶到子女的名下,這樣要多支付一筆相應的房產過戶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