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拘留15天的話,對以後工作、生活會造成什麼後果
父輩們被行政拘留過,對子女的成長進步基本沒有影響。即使是本人受過行政處罰,只要不是去應聘政治審查要求高的職業,如參軍、政法等,也不會對本人造成什麼影響。行政處罰畢竟是不良記錄,大家還是要在生活中注意遵紀守法,不要給自己的人生榮譽沾上污點。
② 父母被拘留15天,對子女入教師編制時的政審有影響嗎
治安拘留對子女公務員政審有影響一般沒影響。一般有下列情形之專一的,屬政審屬不合格:
一、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二、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
三、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③ 母親在拘留所待過對子女考教師有影響嗎
母親在拘留所待過對子女考教師沒有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十條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
中國公民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本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有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
第十四條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
④ 在拘留所待了幾天,會對下一代的下一代有影響嗎
一般來說不會有什麼影響,只是拘留所待了幾天,一般來說只是很輕微的違法或者只昱違反了某些行政法規,所以不會對孫子一代有影響。
⑤ 拘留所呆幾天對後代有什麼影響
拘留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會保留案底,會對本人的政審有影響 ,不會影響子女。刑事拘留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會留下前科,會影響子女將來的特殊崗位工作的政審。
(5)父母在拘留所待過15天對子女擴展閱讀:
行政拘留的法律後果:
一般當事人在由於違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而被行政拘留的一般不會留下前科,這是區別於刑事處分的重要和要素。
但當事人如果超過16歲被處以行政拘留在當地公安機關留下案底,如果5年內再次因違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而被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會加重處罰。
行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機關長期保存,可以查詢,對報考公務員以及特殊部門雇員的當事人的政審環節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刑事拘留與司法拘留的主要區別是:
1、法律性質不同
刑事拘留是一種預防性措施,它是針對可能出現的妨礙刑事訴訟行為而採用的;司法拘留則是一種排除性措施,是針對已經出現的妨礙訴訟活動的嚴重行為而採取的。
2、法律根據不同
刑事拘留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採用的;司法拘留則是分別根據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採用的。
3、適用對象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刑事訴訟強制措施,適用對象僅限於刑事案件中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的適用對象是所有在訴訟過程中實施了妨害訴訟行為的人,既包括訴訟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也包括案外人。
4、採用的機關不同
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司法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決定並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執行。
5、與判決的關系不同
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司法拘留僅僅是對有妨害訴訟行為人的懲戒,與判決結果無任何關系。
6、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期限已於前述;司法拘留的期限則最長為15日。
⑥ 在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對以後的生活,工作有影響嗎
工作是沒什麼影響的,當然了單位可能會因為被拘留了所以要開除。但是勞動合同法有規定,得是刑事案件才可以開除。否則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賠錢的。
還有一個影響就是要留案底,對下一代的公務員入職等問題多少會有一點影響。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是公安機關採取的,但採取的依據不同.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法規,拘留完了,也就完了.刑事拘留針對公民來說,性質嚴重些,一般是有可能觸犯刑法,而被採取的強制措施。
(6)父母在拘留所待過15天對子女擴展閱讀:
行政拘留沒有保釋,但是因自身或家庭面臨某種困難,確實需要出所解決的,可以請假。行政治安拘留並不是刑事案子審判之前暫時把人先關起來。如果對拘留處罰不服,在被送進拘留所前,可以交保暫時不去,待復議後再按復議決定辦理。
行政拘留期限一般最長是15日,數個違法行為並罰可以超過15日,但最長不能超過20日。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是公安機關採取的,但採取的依據不同。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法規,拘留完了,也就完了。刑事拘留針對公民來說,性質嚴重些,一般是有可能觸犯刑法,而被採取的強制措施。刑事拘留期限到了,刑事拘留只是整個刑事程序的開始,最後可能會面臨刑罰。司法拘留一般是司法機關(狹義)一般指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對公民採取的保證訴訟正常進行的強制措施,拘留完了就可以了。
⑦ 在拘留所裡面待15天,以後還會會判刑嗎
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強制措施,只是較輕微而已。在嫌疑人被取保候審專之後,公安機關還會繼屬續進行偵查取證。待偵查終結之後,會移送檢察員審查起訴。然後一個月之內會到法院起訴。這時候會傳喚你朋友。一般的情況下,在偵查階段被取保候審了,則很有可能判處緩刑。
⑧ 父親去過拘留所15天。兒子去當兵會影響嘛
這個要看是行政拘留還是刑事拘留,而且也是曾經有過拘留的處罰,還是正在被拘留。
如果是曾經受過的行政拘留十五天,那麼按照法律規定來說,是不影響孩子當兵政審的。
因為依據《徵兵工作條例》只對以下兩種情況不得徵兵:
(一)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徵。應征公民是維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勞動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學校就學的學生,可以緩征。
(二)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徵集。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或者被判處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徵集。
《徵兵工作條例》
第二條 徵集新兵,是加強部隊建設、保衛社會主義祖國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和各級軍事機關應當認真做好。
第三條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在22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前款規定徵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的原則,可以徵集當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7歲未滿18歲的男女公民服現役。
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徵。應征公民是維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勞動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學校就學的學生,可以緩征。
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徵集。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或者被判處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徵集。
第四條 全國每年的徵兵人數、要求和時間,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徵兵命令規定。
第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徵兵命令,部署本區域的徵兵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分配徵兵任務時,應當根據各地應征公民的數量、素質和群眾的生產、生活情況,統籌兼顧,合理分配,優先保證特種條件兵的徵集。可以實行按地區或者縣輪流徵集;對災情比較嚴重的地區或者縣,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徵兵任務。
第六條 國家根據動員需要,在全國有計劃地劃分技術兵徵集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部隊,應當按照劃定的區域進行技術兵的徵集和補充。
參考資料:網路——《徵兵工作條例》
⑨ 父母被拘留過,影響子女入黨或考公務員及以後發展么
首先說明一下「拘留」分三種情況,⑴行政拘留,違反了相關《治安處罰法》,如果相對比較嚴重,一般要給予行政拘留處罰;⑵刑事拘留,在刑事案件偵查中,對嫌疑人暫時採取的強制措施,一般是依據《刑事訴訟法》進行辦理;⑶司法拘留,是由司法機關作出的處罰,一般是有人民法院直接作出拘留決定,依據是《民事訴訟法》或《行政訴訟法》。
父母被拘留過,客觀上來講,對子女未來的發展有一定影響,畢竟任何社會都會看出身,如果父母有惡劣的拘留歷史,一般知情人都會對子女「另眼相待」,從這個角度來講,確實對子女未來的發展有一定的影響。
⑩ 因為某些小事進過拘留所以後對下一代有影響嗎
行政拘留屬於違法行為,只是在處罰公安機關有記錄,也只對個人如當兵或者報考特殊學院有影響,但不會對子女有任何影響。
但如果是刑事犯罪記錄,屬於案底,會影響子女的。
(10)父母在拘留所待過15天對子女擴展閱讀:
行政拘留法律後果:
一般當事人在由於違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而被行政拘留的一般不會留下前科,這是區別於刑事處分的重要和要素。
但當事人如果超過16歲被處以行政拘留在當地公安機關留下案底,如果5年內再次因違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而被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會加重處罰。
行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機關長期保存,可以查詢,對報考公務員以及特殊部門雇員的當事人的政審環節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與刑事拘留的區別:
1、法律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強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懲罰性;司法拘留是對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採取的具有懲罰性質的措施;行政拘留 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採取的,具有處罰性質。
2、適用對象不同:刑事拘留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實施了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既包括民事訴訟參與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尚不構成犯罪的人
3、法律依據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訴訟法》;司法拘留《民事訴訟法》; 《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處罰法》等行政法規
4、適用目的不同:刑事拘留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殺或者繼續危害社會,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司法拘留保障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行政拘留懲罰一般的行政違法者
5、適用機關不同:刑事拘留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決定,公安機關執行;司法拘留人民法院決定,司法警察執行,交公安機關有關場所看管;行政拘留公安機關
6、羈押期間不同:刑事拘留一般為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為37日;司法拘留15日以下;行政拘留15日,並罰時不超過20日
7、法律後果:刑事拘留先行拘留1日的可以折抵刑期1日;司法拘留是對於有妨害訴訟行為人的懲戒,與判決結果無關,可以提前解除;行政拘留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