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母親是個精神病患者,未對子女進行過撫養,在母親年老以後,子女是必須進行贍養
這肯定得贍養母親啊,比較她生你,才有現在的你啊
② 我外公有一個兒子三個女兒我媽媽是個精神病人我家需要撫養外公嗎
這個看你們有時間嗎,你媽精神病你們還得照顧她,你們姨和舅能理解你們家的困難可以不讓你們去撫養外公了。
③ 中年人患有精神疾病,沒有生活來源,沒有沒有撫養義務的人,有勞動能力,這樣的人能不能享受五保戶
根據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規定,五保供養的對象(以下簡稱五保對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 (一) 無勞動能力的;(二) 無生活來源;(三)無法定贍養、撫養和扶養義務人,或者其贍養、撫養和扶養義務人無、撫養和扶養能力的;
法定贍養義務人: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是指晚輩對長輩直系血親在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的照顧和精神上的慰藉,以照顧和滿足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包括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婚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
法定撫養義務人:指未成年人的父母以及其他依法負有撫養義務的人(撫養是指長輩直系血親撫育晚輩直系血親的成長,並為他們的生活、學習提供一定的物質條件)。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婚姻法》第21條、第25條、第26條、第27條分別規定了不論是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撫養未成年子女是法定的義務,是無條件的,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免除,而且是父母雙方的共同義務和共同責任。《婚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法定扶養義務人:包括配偶和依法負有扶養義務的兄弟姐妹(扶養是指夫妻之間和兄弟姐妹之間,負有提供生活供養責任的法律關系)。《婚姻法》第二十條規定:夫妻間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婚姻法》第二十九條規定: 有負擔能力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五保對象條件規定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上「三無」條件,缺少任何一條都不能成為五保對象。對於有女無兒的老人,如果其女兒家庭是人均年純收入低於本地當年確定的特困家庭生活標準的,或女兒是隔省跨縣且的確無力盡撫養義務的,需持有女兒報在縣(區)民政部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材料,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後,方可作為五保供養對象。
④ 對有精神病後娘有贍養義務么
①我國法律明文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這里的父母包括繼父母和養父母專。
②如果父母有精神屬類疾病或者智障等無行為能力情形的,子女可以選擇自己照顧,或者送父母至療養機構。贍養義務無法逃避,除非雙方均同意斷絕關系。
⑤ 患精神病一方離婚後孩子如何撫養,撫養費誰出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7、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9、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10、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11、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12、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⑥ 父母結婚時母親隱瞞精神病史,之後離異,現在母親應該由誰贍養
如果你已成年,且有經濟能力的,你要履行起贍養義務,否則是違法的。若是你母親去世,你將是你母親的唯一繼承人了。
不管你能不能產生感情,不能否認的是,她給你的生命。她不能照顧你,只是由於身體條件的限制,並不代表她不想照顧你,也不代表她不愛你。贍養義務是一個法定義務,無論你有沒有感情,都應當負起這一個責任。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情,我認定作為一個人,是要懂得感恩的。
我國《婚姻法》第20條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但你父母親已離婚,不存在扶養義務了。
第21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第28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第29條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⑦ 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嗎
1、在一般的情況下沒有贍養義務;
2、孫子女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對祖父母才有贍養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⑧ 弟弟精神病,其配偶是否用贍養老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回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答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可見,子女的配偶不屬於贍養人的范疇,所承擔的僅僅是協助贍養義務,法律也沒有規定兒媳對公婆、女婿對岳父母負有贍養義務。此外,《婚姻法》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撫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撫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