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委託子女賣房,款獨吞是否欺騙罪
該案例來中的侵吞房款的自當事人,依法構成犯罪。但不屬於欺騙行為,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但是構成侵佔罪。
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屬於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佔為己有。犯罪對象只限於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遺忘物不等於遺失物,也不同於遺棄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根據《刑法》第270條的規定,犯本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 父母的房產被其中一個兒子賣了,其他兒子可以起訴買方嗎
父母的房產被其中一個兒子賣了,其他兒子可以起訴買方嗎
回答你的提問;
一,父母的房產被其中一個兒子賣了;
1,以上這種表述,可以說明房屋是父母的,不是兒子的,
2,公民依法可以處分自已的合法財產,但是不可以處分他人財產,所以,這種處分是無效的。
二,其他兒子可以起訴買方嗎
當房屋所有權受到侵犯時,房屋所有權人依法可以請求法律保護,不是房屋所有權人,無權申請保護,所以,其他兒子不可以起訴買方;
三,賣方姊妹已起訴,我們要如何應對這場官司?
1,賣方姊妹已起訴,人民法院不應當受理,理由是他不是房屋所有權人;
2,如果立案,你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原告無權訴訟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四,關於房屋買賣的規定:
1,房屋所有權的二種,一種是已經取得物權(依法登記)的房屋所有權(有房屋所有權證);另一種為未進行登記但已經取得所有權的房屋(雖已經買賣並實際佔有,但還未取得有房屋所有權證);
2,取得物權房屋買賣,要以變更登記生效;未取得的房屋以買賣合同的約定或法律規定,並實際交付給受讓人生效;
3,房屋所有權的共有人,未經共有人同意,處分共有物權房屋無效;未經共有人同意,共有人處分不具有物權房屋,並實際已經交付的。不得對抗善意取得第三人。
3. 父母賣房需要子女同意或者子女證件嗎
法律依據:
1.《民法通則》
第十一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三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七十一條 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2.《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4. 父母和子女一起住,子女要賣房讓父母回老家住合法嗎
父母和子女在一起住著,子女要賣房,讓父母回老家住,不存在合法不合法,只有和父母商量好,如果父母不願意回去,那就和你們一起租房子住唄。
5. 父母賣房子需要子女同意嗎
父母的房產賣給子女,在父母擁有獨立產權的情況下,是可以直接賣給其子女的,無需他人同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5)父母告子女賣房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一條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條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四十三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第四十四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後,受讓人改變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原出讓方和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6. 如果父母和子女的戶籍在一起父母賣房子需要子女簽字嗎
(1丿父母和子女戶籍在一起,父母要賣房子,這要看房產證房主寫的誰的名字。如果房專產證寫的屬是父母名字,父母告訴子女一聲,可以賣掉房子,不用子女簽字同意。
(2)如果房產證上的房主寫的父母和子女的名子,父母想賣掉房子,必須徵得子女的書面同意,並且子女,父母先去公證,共同簽字,同意賣房才可行。
7. 我是被告父母生前把賣房錢做在我名下其他子女要我該怎麼辦
這筆抄錢如果父母有遺囑指定這一位子女繼承或者父母活著時已經贈與這位子女。那麼這筆錢已經屬於這位子女單獨所有,或者這位子女可以憑遺囑單獨辦理繼承這筆錢。這種情況下,其他子女無權主張這筆錢的繼承權。
如果父母無遺囑指定這位子女單獨繼承,也沒有在生前贈與這筆錢給這位子女,那麼這筆錢作為父母遺產,其他子女在無遺囑指定繼承前提,有繼承權和繼承份額。這行情況下,需要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協議分割繼承這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