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離婚有什麼害處中年父母離婚,對剛成年的孩子有影響么。,
離異以後的父母如果雙雙再婚,這些孩子又要面對兩個媽媽和爸爸,在4個家長裡面尋回求平衡,這對於他們幼答小的年紀,實在是一種艱難。並且會產生很多消極的心理,做父母的在做決定的時候要充分考慮這些,孩子最容易產生的不良心理有以下幾種:
1、 不安全心理:
父母准備離婚時的爭吵和不和諧,都會使孩子懷疑自己是否可愛,是否有價值,從而產生不安全心理。
2、 自卑心理:
一旦父母離異,不管孩子跟著哪一方或者祖父母,孩子都會認為失去了親人,整天憂心忡忡,感覺在小夥伴面前抬不起頭來,失去了學習的信心和動力。
3、 對立心理:
由於父母的離異,孩子得不到積極的關注,為了贏得更多的關注,就總想在別的孩子面前表現出自己的絕對權威,對父母甚至周圍的人產生對立情緒。另一種傾向是「破罐子破摔」心理,這樣的孩子往往性格暴躁,有的甚至表現的很殘忍。
4、 角色行為的誤導:
孩子周圍的榜樣和成人的模仿對兒童性格及行為發展的影響尤為重要,家庭的離異,造成孩子被迫與父母中的一人生活。
② 成年子女對父母離婚的贍養義務怎麼樣履行
首先婚姻法明確規定,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受父母婚姻關系變化的影響。也就是說,自己的父母在婚後,子女仍然負有贍養父母的法定義務。具體如下:
一、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或者租賃關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二、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三、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生活。贍養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變化而消除。
四、子女不僅要贍養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關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給予扶助。當年老、體弱、病殘時,更應妥善加以照顧,使他們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五、如何追究子女不履行贍養父母的法律責任,需要贍養的父母可以通過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在處理贍養糾紛時,應當堅持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的原則,通過調解或者判決使子女依法履行贍養義務。對負有贍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情節惡劣構成遺棄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③ 父母離婚後對成年子女有影響嗎
父母離婚後對成年子女也是有影響的,會影響到他們的生活,對孩子會造成更大的負擔
④ 父母離婚後,已經成年的子女怎樣處理夾在中間的遺留問題
如果說父母離婚之後那麼孩子也是最無辜的,所以說有的時候我們在面臨這種情況的時候,必須要讓這種成年的孩子有一個自我的選擇過程,或者說跟著父母的任何一方都可以的,因為他們必須要有一定的撫養權,因為這個時候孩子可能對於生活的經驗不是很多,所以說有的時候必須要跟著父母。
所以說我們在面臨這種問題的時候,只要是做到內心能夠有一個責任感就完全可以了,因為畢竟是自己的父母,不管他們走到哪裡,我們可能都是要進行這個贍養的義務的,即便是離了婚以後,我們也許有可能面對這種家庭的責任所帶來的一種責任感。
⑤ 父母離異,對於成年的子女該怎麼判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止於18周歲,成年子女沒有所謂撫養權,也就不存在怎麼判。跟父親住戶口隨父親,跟母親住就隨母親,自己有房子就可以另外單獨開戶,或者把戶口直接落在單位集體戶口裡。
⑥ 父母離婚對一個成年孩子有影響嗎
一般來抄說,成年孩子身體和心理應該都成熟了,但是有些成年孩子,雖然身體成熟,他們的心理未必成熟。
所以說,父母離婚,對他們有一定影響,如果小孩是心理比較成熟,心理強大的,影響不大。
如果是那種心理年紀比實際年紀還小的,影響還是有的。
自己的小孩到底屬於那種類型的,我想父母應該比較了解。
⑦ 成年子女要如何對待父母離婚的問題
成全你老爸,勸說你老媽,兩兄妹這么大養不起媽嗎?否則就暫且分居;還有就是勸說你媽看開點,告之你爸,法院不是小事,吃虧他自己,小三多數向錢看齊,這么大年紀和小三搞不出後代,可無人送終;也可自己叫雙方晚輩有說話權的介入此事
⑧ 有關成年子女父母離異的問題
同三樓,補充一點,你還是要選擇跟從父母雙方的其中一個,如果你們自己協商不成功法院會根據現實情況替你做選擇。至於實際跟誰住在一起無所謂,可以自己住。
⑨ 父母離婚後,成年子女對父母是否有贍養義務
首先,子女與父母的關系是絕對不會因父母的婚姻結束而結束,但具體的扶養義務或許會因協定等等原因而不同。
《婚姻法》第21條第2項:未成年的貨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但其中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以及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21條的相關條文注釋中有提及「父母對成年子女的扶養是特定條件下的義務。」中有「一,成年子女因生理、心理的客觀障礙和短期內學習條件的限制,沒有勞動能力或者獨立經濟來源,確實需要他人供養或者扶助。二,父母在現實條件下具備承擔供養義務的經濟承受能力或者提供扶助的身心操勞能力。」
而對於在校大學生的扶養,則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不過一般來說,年滿了18後,父母便不對子女有撫養的義務,也有不少的大學生向父母以扶養義務為由索要扶養費以敗訴告終。
但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入若干具體意見》第12條中: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尚在校就讀的,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總的來說,還是要看具體的情況,不過就演算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出於道德親情,父母還是會對沒有經濟能力的孩子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