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四川省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工資增加5%,公務員和事業單位都實施了,企業退休人員有沒有
我成都市私企員工,工齡31年,退休時獨生子女費只計發了0.1%,同事姐姐是事業單位,退休時發的是5%,差別何其大!!現在才真正體會了什麼叫不公平!你說的企業增加的3%,不知道是不是國企?總之退休前我的養老金交的還是比較高的,一起一個事業單位的朋友退休前交的養老金比我少兩百元,她早我一個月退休,拿到手的養老金是我的兩倍,不知道是四川省這樣,還是其他省份都這樣?據我所知,黨的政策是只明確保障公務員跟事業單位獨生子女的權益,沒有規定企業跟私企也必須執行這項規定,所以,地方政府如何做,就只能看地方政府官員是否有良善、愛民之心了!底層的老百姓是什麼?不讓生,你就扎住,現在鼓勵生,你趕快生,哈哈!很可笑不是?
② 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規定如下:夫妻雙方均為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時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回合計1萬元的補助,雙方均為答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家庭在年滿60歲後,雙方均可領到每年720元的補助,但是一方為農村戶口一方為城鎮戶口的家庭,則只能領到5000元補助。以上條件必須為父母雙方年滿60歲,不過各地的標准不一樣。
③ 四川省也執行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歲享受獎勵扶助金政策
是的。
四川省執行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歲享受獎勵扶助金的政策:
一是按《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加發5%的退休金;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企業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根據有關規定增發養老金。
二是按成都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室印發《成都市城鎮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資格確認基清州本條件的通知》規定執行。即,享受由人口計生專項經費列支的每人每月80元獎勵扶助金的城鎮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本人為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戶籍在本市,戶籍登記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
2、依法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包括《獨生子女證》)。
3、本人或配偶曾經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4、本人及配偶現存一個子女,裂正攔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5、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8周歲肆胡。
三是農村人口享受由人口計生專項經費列支的每人每月80元獎勵扶助金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但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本人或配偶曾經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現存一個子女或雙女戶。
3、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8周歲。
④ 2018年企業退休職工獨生子女政策
自1995年1月1日起,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企業退休人員不再實行獨生子女父母提高5%的獎勵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自行確定獎勵辦法。各地規定不一,如:
山東省規定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四川省規定過渡性養老金提高1%;陝西省規定有財政每月補助106元。
對此,建議咨詢當地衛生計生委或者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⑤ 四川省領取《獨生子女證》的條件、手續及待遇
夫妻雙方任何一方均可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你夫妻合法生育第一個子女。需要帶上夫妻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生育服務證》和夫妻合照2張到一方村或社區領取《獨生子女辦證申請書》。填寫好表格。由夫妻雙方村(或社區),有正式工作的單位簽字蓋章。之後到一方鄉鎮(或街道)計生辦辦理。目前育齡群眾享有避孕節育知情選擇權,計生部門不再強制要求出據安環或結扎證明。
⑥ 四川省有獨生子女證退休人員有什麼優惠
退休獨生子女按0.1%計算退休指數。
⑦ 四川省獨生子女政策
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版方只生育一個權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二十一、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⑧ 四川省職工 退休時養老金計算時有獨生子女證的是否是要加0.1的個人指數
不存在。不是你說的指數,而是退休金增加5%。2002年所有退休人員進入社專保後,這一規定就修改了,屬從增加養老金增加5%,改為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後給予獨生子女一次性養老補助,而且是由企業發放。發放辦法、數額以省為單位各地略有差異。
⑨ 問一個四川省關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退休後的補助問題。
我成都市私企員工,工齡31年,退休時獨生子女費只計發了0.1%,同事姐姐是事業單內位,退休時發的是容5%,差別何其大!!現在才真正體會了什麼叫不公平!你說的企業增加的3%,不知道是不是國企?總之退休前我的養老金交的還是比較高的,一起一個事業單位的朋友退休前交的養老金比我少兩百元,她早我一個月退休,拿到手的養老金是我的兩倍,不知道是四川省這樣,還是其他省份都這樣?據我所知,黨的政策是只明確保障公務員跟事業單位獨生子女的權益,沒有規定企業跟私企也必須執行這項規定,所以,地方政府如何做,就只能看地方政府官員是否有良善、愛民之心了!底層的老百姓是什麼?不讓生,你就扎住,現在鼓勵生,你趕快生,哈哈!很可笑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