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父母有資格代替未成年子女來做決定
因為孩子為非完全行為能力人,在某些情況下,父母作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替子女做一些決定,作為未成年人的子女,在實行某些法定權力時,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可以實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二條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1)父母有權利替子女選擇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二條沒有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的,監護人由民政部門擔任,也可以由具備履行監護職責條件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擔任。
第三十三條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2. 父母可以替孩子選擇夢想嗎
人的一生分為好幾個時期,每個時期都有每個時期的夢想。孩子很小的時候父母可以為專孩子選擇夢屬想,能否實現還要看父母是如何教育和幫助孩子的,以及孩子自己的興趣是什麼。隨著孩子的成長,獨立意識的不斷增強,孩子夢想選擇的主動權會越來越回歸到孩子自己。孩子大了,他的夢想怎麼樣選擇,父母只能引導和建議,強行為孩子選擇,如果正是孩子所不願意的,往往會造成父母和孩子之間的矛盾和隔愛。
3. 父母年邁做子女是否能替父母主張權利
父母雖然年邁,
但是如果他們神志清晰的話,
那麼還是民事行為責任的主體。
一些事情還是要經過父母的同意,
如果他們同意並且授權給你,
你才能替他們辦。
4. 父母可以替子女求孑嗎
可以的,心誠則靈,必須誠心誠意的求,必須注意成功了,必須還願的,千千萬萬不可不還願,這樣才可以平安。
5. 父母可以代替子女選舉嗎
很多家庭現在都是一個寶貝孩子,特別溺愛,能有多寵就有多寵。飯來開口,衣來伸手,凡事都親力親為,從不讓孩子動手做任何事,這是很多父母的壞毛病,特別是年長的爺爺奶奶,替自己的孫子包辦所有一切事物,總覺得是愛孩子,其實是在毀了孩子的一生。
相信你們聽說過《好媽媽勝過好老師》這句話,媽媽是不會孩子輸在起跑線上,孩子的一切毛病、缺點、壞習慣,都可以非常容易地在其父母身上找到答案……子女教育出了問題, 培養和訓練孩子自理能力,給孩子提供接近勞動者和適當參與勞動的機會,家長給孩子樹樣板、指明的方向,是引導性的示範培養孩子自立、勤勞良好生活習慣。
鄰居的孩子上小學二年級了,每次寫作業奶奶都陪在身邊,幫孫女削鉛筆、拿課本、擦錯別字、、、、、、最基本的收拾書包都不做,樣樣都是奶奶包辦。我很詫異,朋友解釋說:「不是不會做,是奶奶不讓做」為這事孩子媽媽沒少和奶奶發生爭執(就這么一個孩子我能有多寵我就要有多寵),每次爭吵後孩子媽媽就想分開住,她不敢想像照這樣下去孩子會變成什麼樣,即使長大了也會是一個沒有斷奶的孩子,沒法在社會上生活。
像這樣的現象很多家庭都有過,不能不說隔代教育的差異現象很嚴重。大人之間存在問題沒有及時解決,孩子沒有了自己動手的機會,喪失了基本的生存能力。大人的關心和照顧是利於孩子的性康成長.但是照顧過頭了.是會產生相反的結果。過多的呵護和寵愛。教育孩子父母要與長輩站在同一站線上,不要讓孩子覺得受一點苦或一點委屈,過分依賴、養成任性、懶惰嬌氣、不懂得愛別人的孩子。 一旦離開家人進人社會,就會感到寸步難行,不知所措。孩子也會因為感到無助自卑心理。與家庭有秘切的關系,希望家人在孩子氣教育上做好溝通,為孩子的未來著想,愛也要適量才行。
去朋友家串門,正碰上朋友的孩子雙腳沾滿泥漿,從外面玩回來。朋友在為孩子換鞋襪時,只給孩子穿上一隻鞋、一隻襪子後就走開了。見我很詫異,朋友解釋說,這是他創造的家庭勞動教育法。
就是不管做什麼事情,只為孩子做一半,另一半則由孩子獨立完成。譬如,孩子的鞋臟了,就手把手教孩子擦亮一隻鞋,另一隻鞋交給他自己動手擦乾凈;孩子洗手時,只給他洗一隻手,另一隻手他自己去洗,因為這樣可以迫使孩子為了兩只鞋一樣亮,兩只手一樣干凈,而自己動手將另一隻鞋也擦亮,另一隻手也洗干凈。
朋友的這種跟催教育,頗有「授人以魚,不若授人以漁」之同工異曲之妙,值得家長們借鑒。因為目前很多家庭存在孩子勞動時間不多、父母包辦一切或不恰當地進行勞動教育等問題。
我們不難看到,一些不動腦筋的父母,在教育孩子問題上總是過於簡單或粗暴,要麼不停地嘮叨,實在不見效便來「棍棒教育」,要麼就束縛孩子的雙手,不給孩子任何自己動手的機會。從而使孩子失去了應有的創造力,個性和人格的發展亦得不到完善,這樣的孩子,生活自理能力得不到提高,獨立意識也得不到增強。
6. 父母年邁,子女能替主張權利嗎
如果父母授權子女是可以主張父母的權益和權利的。
7. 父母應不應該替孩子選擇人生①應該 ②不應該 請講述你的理由
不應該,雖然是你給了孩子生命,但是從他來到這個世界開始,他就是版一個獨立的權個體,他從本質上來說和你是一樣的,特別是當他成年以後,有了自己的世界觀和價值觀,有了自己的憎惡和判斷,當然希望可以自主的選擇自己的人生。試問一句,當年您年輕的時候,是您自己選擇的人生道路還是您的父母。而且,父母為孩子選擇,會降低孩子的生存能力,對社會的適應能力。若是真的愛孩子,就應該放開手,即使摔倒,也要自己爬起來
8. 父母有權利反對子女的婚姻嗎
其實你男朋友還是希望得到父母的認可和祝福吧?
所以即使他很愛你,甚至都為你放棄工作了,還是不願意和他父母鬧崩。
你們不能領證,是因為他爸媽把戶口本給扣住了吧?
其實他們這么做是違法的,因為他們干涉你男友的婚姻自由,你也可以訴諸法律,但是那樣你作為兒媳婦和他們之間的矛盾就徹底不可挽回了,而你男朋友也會更為難,他一定會非常痛苦的(上了法庭,別人會說他不孝順,而且他和他父母的矛盾會更大更嚴重)。
不過說實話,我覺得你男朋友的父母有點不講理,你現在都懷孕了他們還不讓你們結婚(那也是他們的孫子啊,怎麼那麼狠心),要想打親情牌,或者光靠你男朋友去說服他們恐怕是不可能了。所以以結婚為目前第一任務,讓你男朋友假裝妥協,降低他們的警惕性,把戶口本偷出來結婚吧!這也會有矛盾,但是比上法庭強。而且看你說的這個意思,他們是鐵了心要破壞你們了,那隻要你和你男朋友的目的達成(結婚),對他們來說就是不可原諒。這是一個不可協調的矛盾啊。所以只能選擇將矛盾控制到最小的那種方法吧。
至於「如果以後有什麼情況對我不利,我和孩子會受到法律保護嗎?或者我可以請求法律援助嗎?」你當然可以申請法律援助,但是效果會怎麼樣?
如果你覺得他們會違法對你進行人身傷害,當然可以報警,但如果僅僅是「被指著罵」什麼的,估計警察也不會立案的,在中國,傳統上還是覺得婆婆就是要壓著兒媳婦一頭,你希望法律來保護你受到婆婆的尊重恐怕是不可能的了。
還有,千萬別和婆婆講理,一來對成年的家庭成員而言,家庭矛盾不是通過講道理來協調的,而是靠溝通和妥協來解決的;二則我覺得你婆婆也不像是太講理的人,你和她講理有用嗎?沒有用你抱怨也沒有意義啊,她也不會聽你的。「作為家長,應該給孩子一個榜樣,自己能做到的事情,就答應,但是既然答應了,就不應該反復找理由反悔,如果你做不到,就說清楚不做,就不應該答應孩子,給孩子什麼承諾」這種想法是沒錯,但是你拿它要求不認可你的婆婆那是完全沒意義的,你只能這樣去教育、對待你的孩子。
你現在面臨的問題是:如何結婚,婚後如何相處。
結婚的問題我的建議是上面那個,婚後相處么,反正你們到外地相處了,你只要和你老公表現你的委屈,然後各方面對你婆婆好就是了,她打你就跑(她一老太太還能跑得過你),她罵你就哭(當著你老公)OR裝聽不見(沒人的時候),其他的你就盡量想著「她是你老公的媽,你是為了你老公」,好好待她就是了,萬一哪天她突然想明白了,你們就團圓了,她想不明白呢,反正你該做的夜都做了,你老公也不會因為這個和你生怨,別老想著「她這么對我還要我怎麼對她啊」,你是為了對她好而對她嗎?你不是為了你老公嗎?你不要想你婆婆多不講理,是啊她就不講理了,但是她是你老公的生母,就算再怎麼樣你老公再生她起氣,其實打心裡還是不會怨恨她的,因為那是他媽啊!
把心態調整好,問題就都好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