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房產如何過戶給父母
1.簽署確認書
與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簽署確認書,並帶齊相關資料,如該物業的產權證或購買合同等;雙方房地產贈與人同受贈人就無償贈與協議,表明無償贈與是贈與人的真實意願,接受贈與是受贈人的真實意願。
收費情況:簽訂委託書時至少要收齊工本雜費,其中包括測繪費,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證費每份200元,查冊費100元。
2.評估
收費情況:評估費是該物業的評估價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於是贈與業務,評估價通常會較市價低。
3.辦理贈與公證
收費情況:贈與公證費是評估價的2%。
4.繳納稅費
收費情況:到房管局辦理贈與登記,這個環節的收費比較復雜,到了房管局之後,會對該物業再重新作出評估,其中包括
契稅為房管局的評估價的3%;
印花稅為房管局評估價的0.5%;
房地產權轉移登記費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贈人,則加10元)。
以上三項一般都由受贈人支付。
還有一項是土地出讓金,則按所受贈物業的房產性質而定,如部分沒有交納出讓金的房改房則要贈與人補交。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贈與房產是房改房性質的,則經過此贈與手續之後,就改變了其性質,轉為商品房。
5.出新房產證。
❷ 房產贈與子女後可以再次贈與父母嗎
可以,房產贈與,就是指一方當事人自願將自己的私有房產無償給予另一方,對方當事人也願意接受的行為,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應訂立贈與合同。不動產變更登記,沒有特殊情況就不能撤銷,子女在接受房產贈與之後已經獲得了房屋的所有權利,可以對其進行再次的贈與回父母,並且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2)子女能把房屋贈與給父母嗎擴展閱讀
贈與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贈與人必須是房地產的擁有人,同時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贈與的房地產必須具有合法的權屬證件,不存在產權糾紛;
3、贈與人和受增人均屬自願,有書面贈與協議(合同),並辦理公證;
4、房地產贈與必須經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審核,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5、受增人必須依照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6、不得為逃避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如債務履行、支付勞動報酬等而設定贈與;也不得為規避法規管理,如繳納稅費等而設立贈與。
參考資料網路-房屋贈與
❸ 子女房屋贈與父母可以嗎
可以。
《合同法》沒有限制簽訂贈與合同雙方的關系,所以子女當然可以專將房屋贈與父母。
《合同法》屬第一百八十五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七條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❹ 子女是否可以將住房贈與父母嗎,辦理過戶需要繳納那些稅費
子女是否可以將住房贈與父母嗎,辦理過戶需要繳納那些…6689
❺ 子女如何贈與房產給父母
1、有隱患啊,以後父母若是出售的話費稅很高啊,光個稅就20%. 2、贈與協議必須公證!費稅很高不省錢(光公證費就2%)! 綜合考慮建議走買賣過戶比較合適,以後出售沒有後患~~ ··關鍵點(1)賣方是否唯一住房且滿五年才能免營業稅~(2)買方是首次購房享受契稅優惠~ 稅費如下 根據評估價格、面積後對號入座 1、測繪費1.36元/平方,買方; 2、評估費0.5%(評估額,允許浮動); 3、契稅評估額1%-3%(90平內首次1%,90平方-144平米且第一次買1.5%,144平方以上或非首次3%))買方; 4、所得稅1%--20%差額(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免),賣方; 5、交易費6/平方,買方; 6、工本費80元,買方(工本印花稅5元); 7、營業稅5.6%(滿五年可免)! 自己對照一下吧,歡迎交流~
❻ 子女可以將房產遺囑公證給父母嗎
可以的,可以過戶、立遺囑並公證,
可以通過贈與、買賣、析產。
贈與:
房屋贈與同房屋買賣一樣,都屬於所有權的轉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的規定,應提交各項證明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如果當事人未辦理過戶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4條、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9條的規定,贈與合同仍然有效,但贈與的房屋所有權不能轉移。
贈與程序:
一、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贈與書的主要內容為:
1、贈與人與受贈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贈與人與受贈人的關系;
3、贈與的理由;
4、被贈與標的物的名稱、數量和基本狀況、坐落地點;
5、贈與人對贈與行為的意思表示;
6、贈與人在贈與書上簽名或蓋章、簽名日期。
二、辦理公證:
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辦理贈與公證由贈與人住所地或贈與行為發生地公證處受理。贈與不動產的,也可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辦理贈與公證申情人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贈與人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通行證復印件);
2、贈與書;
3、贈與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存單等;
4、贈與物為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集體所有的,應提交該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全民所有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贈與的文件。
三、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證件:
1、房屋贈與申請表;
2、房屋權屬證書(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權證);
3、房屋戶型平面圖;
4、房屋贈與公證書;
5、贈與人及受贈與人身份證或戶口復印件(與原件核對);
6、契稅收據。
四、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
這里的交付要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准。如果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但當事人之間訂立了書面贈與合同,贈與人已將原房屋產權證交給受贈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8條規定,也應當認定贈與成立,然後補辦過戶手續。
買賣:
房產買賣是房地產交易的典型類型,房地產交易是實現房地產商品價值與使用價值的經濟過程,房產買賣不僅包含了房產佔有的轉移,也包括了房產處分權的轉移。包括國有房產的買賣、集體房產的買賣和私有房產的買賣。
在民商事法律理論中,買賣是一種極為廣泛和較為重要的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約定一方轉移財產所有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款的行為。出讓財產所有權的人稱為出賣人,依約支付價款並取得約定之物的所有權的人稱為買受人。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於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
析產:
析產又稱財產分析,是指財產共有人通過協議的方式,根據一定的標准,將共同財產予以分割,而分屬各共有人所有。析產一般發生在大家庭分家或者夫妻離婚時對財產的處理中。 公民死亡後,共同生活人或者財產共有與繼承人就財產如何處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解釋,一般是先析產後繼承。
1、分割房屋是最大限度的保護房屋的整體性。
2、盡最大可能不損害房屋現有的價值。
3、採取一人獨有,給付他人金錢或其他方式的補償。
4、採取大家共有的方式。
5、大家競買的方式。
6、出賣該房,大家分得價款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