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戶口隨子女遷入廣州的條件是什麼
入戶條件:
子女是本市戶口和在本市有合法住所,且具備下列任意一個條件的,准予其本人及配偶遷入本市居民戶口。
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夫妻有一方原是本市居民戶口或是喪偶人員,有子女具有本市民戶口。
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所有子女(不含現役軍人或在國外或境外定居並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均具有本市居民戶口。
有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戶口的離休幹部。
配偶原本市戶口人員,因故死亡後,有本市戶口的未成年子女(指16周歲以下。屬在校初中或高中階段學生的,可延至19周歲以下,下同)需照顧且其本人沒有再婚,達到投靠配偶入戶條件的。
2. 獨生子女戶口在廣州。父母隨遷有年齡限制嗎
是有限制的,那就是未成年人子女或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可以隨遷
3. 廣州2015新的戶籍改革中獨生子女父母投靠子女戶口如何辦理
您好!
根據入戶廣州政策,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可以申請投靠子女入戶廣州
1、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夫妻有一方原是本市居民戶口或是喪偶人員,有子女具有本市民戶口。
2、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所有子女(不含現役軍人或在國外或境外定居並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均具有本市居民戶口。
3、有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戶口的離休幹部。
4、配偶原本市戶口人員,因故死亡後,有本市戶口的未成年子女(指16周歲以下。屬在校初中或高中階段學生的,可延至19周歲以下,下同)需照顧且其本人沒有再婚,達到投靠配偶入戶條件的。
4. (急急急)父母戶口隨子女遷入廣州的條件是
父母不能隨子女隨遷的。
5. 父母投靠子女的方式入戶廣州方法
投靠子女入戶廣州的條件:
(1)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夫妻一方具有原廣版州市戶籍權或是喪偶人員,有子女具有廣州市戶籍。
(2)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所有子女(不含現役軍人或在國外或境外定居並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均具有廣州市戶籍。
(3)有子女具有廣州市戶籍的離休幹部。
其中一方達到投靠子女條件的人員,其配偶符合廣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記結婚年限的,准予其配偶一並遷入廣州市戶籍。
符合一定條件即可辦理投靠。不知道怎麼辦理投靠入戶,可咨詢相關部門或是專業的入戶辦理機構。
6. 入廣州戶口的條件父母隨獨生子女能遷入廣州市戶口嗎有哪些條件
《廣州市戶口遷入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員,准予其遷入本市居民戶口:
(一)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夫妻一方原具有本市居民戶口或是喪偶人員,有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戶口。
(二)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所有子女(不含現役軍人或在國外或境外定居並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均具有本市居民戶口。
(三)有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戶口的離休幹部。
(6)獨生子女父母入戶隨遷廣州擴展閱讀
《廣州市戶口遷入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十六條 符合本辦法所規定準入條件的人員,可由單位或個人憑相關證明材料向審核部門提出入戶申請。經批准後,由市公安機關進行入戶復核,復核通過的,給予辦理入戶手續;復核有疑義的,暫不予辦理入戶手續,同時出具復核意見反饋審核部門處理。
第十八條 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應真實有效。經有關部門查實存在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請不予辦理,並通報各審批部門,取消其申請資格;已經入戶的,予以注銷,退回原籍。
在審核及辦理戶口遷入本市過程中,相關職能部門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對以辦理戶口名義收取費用或從事其他違法行為的單位或個人,將依法予以查處並追究責任。
7. 廣州對父母投靠子女入戶有什麼明確規定
1.本市都是居民戶口,這樣直接遷移即可(需要證明關系)
2.一方是外地的,這種情況按北京的政策,是獨生子女且不滿25周歲且未婚,您家那邊需要具體咨詢當地有關機關。
不知道您說的投靠父母入戶是那種情況(一般這么說的都是第二種,但看您的情況又像第一種)
8. 父母隨獨生子女戶口遷移到廣州要什麼手續
需要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證明、個人申請書等材料。
辦理流程如下:
1、到遷入地派出所開具准遷證;
2、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
3、再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9. 廣州入戶父母投靠獨生子女
投靠子女入戶廣州的條件:
(1)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夫妻一方具有原專廣州市戶籍或屬是喪偶人員,有子女具有廣州市戶籍。
(2)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所有子女(不含現役軍人或在國外或境外定居並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均具有廣州市戶籍。
(3)有子女具有廣州市戶籍的離休幹部。
其中一方達到投靠子女條件的人員,其配偶符合廣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記結婚年限的,准予其配偶一並遷入廣州市戶籍。
符合一定條件即可辦理投靠。不知道怎麼辦理投靠入戶,可咨詢相關部門或是專業的入戶辦理機構。
10. 如何將父母戶口投靠女兒遷入廣州。
根據《廣州市戶口遷入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一、入戶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的老人,可申請隨子女來市入戶:
(一)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夫妻有一方原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是鰥寡人員,來投靠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子女。
(二)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的非鰥寡人員,身邊無子女,所有子女的常住戶口均在本市(有子女在境外、國外的除外,不包括有子女在本市,但另有子女在部隊服現役的),在本市連續居住的年限滿2年的。
二、所需證明材料:
申請人和被投靠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申請人所屬街、鎮以上計生部門或原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生育子女情況證明,需提供居住期限的憑暫住證或由本市居住地派出所(也可由街、鎮一級)出具證明。
三、申辦入戶的具體程序:
(一)凡老人申請來市投靠子女的,需向本市子女戶口所在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未設辦證中心的到派出所,下同)提出入戶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屬證件的,可經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驗核後,提供復印件)交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審核。
(二)凡被批准來市入戶的,由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戶人員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領取《准予遷入證明》後,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再持《准予遷入證明》第三聯、《戶口遷移證》、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入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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