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人說寢室里打游戲的孩子是在揮霍父母的血汗錢,你認同嗎
不認同,因為你看到的只是表面現象,很多的大學生在白天上了一天課之後晚上才會玩一小會電腦。我本人也是一名大學生,今年我也是大四了,大學的時間過的非常的快基本上每個學期也就是四個月的課。我們宿舍也是每個人都有一台電腦,平常在沒事的時候也會打打游戲,但是這只是一種放鬆,該學習的時候我們也是會好好學習的。大學的考試一般都是在學期末尾,這個時候會把一個學期學的知識全部考完,每到這個時候我們班的同學都特別的努力,基本上就沒有玩過電腦,全是在圖書館認真的學習。其實大學生玩電腦也是分人的,有的人可以很好地控制自己,有的人就不能了沒日沒夜的玩,接下來我來簡單給大家分析一下這兩種人。
一、控制力強的我本人就是一個控制力比較強的人,曾經在上高中的時候我也是特別喜歡玩電腦的,基本上什麼游戲我都會玩,但是在大學里我反而失去了這種興趣。因為大學是比較松的,根本就沒有人管你,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便不想玩電腦了,即使是偶爾和舍友開黑也是玩上幾局就停了。
各位看官老爺,大家對有人說寢室里打游戲的孩子是在揮霍父母的血汗錢,你認同嗎,有什麼看法呢,歡迎來積極評論哦。
2. 我……你……形容子女拿著父母的血汗錢大肆揮霍的一個句子
揮金如土,可你揮的不是土,而是血,而是汗(。。。本人文筆不咋滴)
3. 成年子女在外私自借高利貸揮霍父母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1.高利貸在我國是不合法的。
2.子女成年後,在外欠下的債務,父母不承擔任何責任。
4. 子女向父母索取過多錢財違法嗎
16歲孩子不會自己洗澡、一餐飯沒魚沒肉就嚷著點外賣、不好好學習天天玩手機上網追星——這是記者采訪剛剛摘帽貧困縣時見到的一個留守兒童的生活狀態。(11月20日人民日報)
或許有人說,這個案例有些極端,但是在當下,這種「窮家孩子富養」現象卻非常普遍,普遍到什麼程度?我們每個家庭狀況普通的家長都可想一想,在對待孩子身上,幾乎每個家長都有這種傾向。作為家長,我也不例外。
記得上世紀九十年代末,兒子小時候愛吃一種叫旺旺仙貝的膨化食品,500克一袋的仙貝就要20元,每袋裡面裝80小袋,每小袋2片,兒子一口氣能吃10袋。有人說,孩子吃10袋也就2元5角錢啊!可是,那時候我一月工資僅有400餘元,如果讓兒子可勁吃,一大袋旺旺仙貝也就吃兩天,我一個月的工資也就夠他吃零食的……雖然心疼錢,但很長一段時間內,家裡卻是沒有斷過這種食品的,只是不敢讓兒子可勁吃……
後來,又興起一陣旺旺果凍,一個就5角錢,別的孩子都吃,咱孩子也得嘗嘗啊,每月單就果凍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當然,除了仙貝和果凍,孩子還要吃別的零食,因此,我每月工資的二分之一多都用在給孩子買零食上……
可憐天下父母心,不僅是我,我想所有的家長都是這樣的。
一般經濟收入的家庭,特別是一些外出打工的家長,都有這樣的思想:我們背井離鄉去打工賺錢,為的是什麼?還不是為了孩子生活好一點嗎?因此,別的孩子吃到的東西,我的孩子也要吃;別的孩子用的東西我的孩子也要用;別的孩子能玩的我的孩子也有玩……
可是,孩子就是孩子,他不知道家長的辛苦,也不知道在這個社會上,人和人真的不一樣,家庭和家庭真的也不一樣,錢和錢的「來路」也不一樣,別人的家長賺1萬元很容易,自己的家長賺100元卻很難,為賺區區100元要出多少力、流多少汗……
家長一個汗珠掉地上摔八瓣、累死累活一個月只能賺3000元,孩子卻躺在床上打游戲,一會就玩完了……
這還不是問題的關鍵,更為嚴重的是,從小「富養」起來的孩子,養成了衣來伸手,飯來張口,貪圖享受,圖慕虛榮等壞習慣, 導致其不愛學習,不愛勞動,沒有志向,只知道混天度日……
不讓孩子受罪沒有錯,但每個家庭有每個家庭的情況,養孩子要「量入為出」,更要注重讓他們形成節儉的觀念,養成勤勞的習慣。
而實際是,在養孩子問題上,富人並非像我們想像的那樣,錢可勁地任孩子肆意去揮霍。
原香港行政長官董建華,1937年出生在上海,1948年遷居香港。
父親董誥雲是香港的船王,但對子女教育十分嚴格,為了從小培養孩子自強不息精神和獨立生活能力,董建華10歲就被送進了寄宿學校,和其他同學一樣吃住、學習,沒有半點特殊。
1954年,17歲的董建華被送去英國讀書,父親寄給他的錢嚴格限制在僅夠學費及生活支出范圍之內。到了暑期,董建華還要去打工,到餐廳服務、去煤氣公司鏟煤……
可是,反觀我們的家長,「有一個錢就讓孩子玩一個錢的」,以為這樣就是愛孩子,其實這是在害孩子啊!
作為貧困家庭的孩子,16歲了還不會自己洗澡,一餐飯沒魚沒肉就嚷著點外賣、不好好學習天天玩手機上網追星,這樣的孩子「長大了」怎麼辦,就算將來考上大學,能想著去工作?能幹好工作嗎?能養活自己嗎?
作為父母,讓孩子過得好一點沒有錯,但讓他們「少受苦」甚至「不受苦」的想法卻是錯了,不吃苦中苦,哪來甜上甜?父母若真愛孩子,就該從小讓他們得到應有的歷練,讓他們明白,窮人的孩子要早當家,要想不像父輩一樣「窮」,就要立下高遠志向,先像父輩一樣去吃苦,用自己勤奮與拼搏,去創造輝煌的明天!
5. 孩子啊,你就是這樣揮霍父母的血汗錢嗎
都達到揮霍的成度我看你應該想個辦法
6. 請問父母買房給兒子而結婚後兒子把房子押抵民間借貨揮霍父母沒權問嗎二十幾歲的人就直接拿房產證押了有沒
你的問題可以拆分為兩個。第一,父母出資買房給子女的,不論登內記在誰名下,父母容是否有權對房產處置?第二、民間借貸抵押,抵押是否有效,是否受法律保護?
答:一、假設你是全款買房且登記在你家兒子名下,這是贈與行為。你兒子已經成年,物權法有規定,登記在誰名下,只要他是完全行為民事行為能力人,就有權處理房產。父母過問是情理中,法律上,處置房產還是有一定困難。
但是如出現下列情況,贈與可以要回:1、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2、 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3、 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4、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二、當前社會,民間借貸普遍存在。如果對方有合同,且條款合理,還是受法律保護的。只要不超過24%的利息均受保護;超過24%不到36%的利息看做自然債務,給了的不用還,沒給的不能再要;超過36%的部分一律不保護。
7. 為什麼勤快節儉的父母會生養出懶惰揮霍的子女
你確定是懶么?沒有別的原因?也許只是叛逆。
8. 子女用假房本,假父母出售父母房產,錢款被子女揮霍,父母怎樣避免損失
那麼簡單就能過戶,那不亂套了???錢追不回來,子女被告,蹲幾年吧!上法庭,拿出證據,好像沒損失。。。
9. 子女偷竊父母的錢財是否構成犯罪
摘要:編輯同志 :我的兒子不走正道 ,在外面與一女人姘居。去年國慶節期間 ,他趁我和老伴去北京探親的機會 ,潛入我家撬開小保險箱 ,竊取了價值2 7萬元的國庫券 ,兌取現金3 67萬元 ,與那個女人共同揮霍。請問 :兒子偷竊父母的錢財 ,是否構成犯罪?乃文乃文同志 :據您在信中所述 ,您兒子的這種行為已經構成盜竊罪。認定是否構成盜竊罪 ,要看行為人是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以及竊取的數額。您兒子的行為 ,顯然具備構成盜竊犯罪的這兩個條件。您的兒子盜竊您的錢財 ,屬於盜竊近親屬財物。根據有關法律規定 ,近親屬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有關司法解釋明確提出了盜竊自家或者近親屬財物的處理原則 ,即對盜竊自己家裡或者近親屬財物的 ,一般可以不作犯罪處理。
10. 晚年葉德嫻的錢全部被女兒揮霍光,父母如何不讓自己的養老錢打水漂
我覺得父母的養老錢之所以會被兒女揮霍,其根本原因在於:在兒女的成長版過程中,父母沒有起到一個權很好的角色,從而在兒女們看來,父母是提款機,只有缺錢了才會想到父母,而且花父母的錢是天經地義的。其實不難看出,這種在一些兒女們看來理所當然的事情,其實是很不可思議的,因為父母的養育之恩厚於天地,而有些人卻不知感恩,拿著父母的血汗錢去揮霍,更是枉為人身了。
因為一個人首先要照顧好自己,其次才能照顧好別人。而父母們勞苦了一生,老年時也是時候應該享受一下生活了,而享受生活的前提必然要有豐厚的物質基礎。所以父母們為自己攢一些錢,以便規劃老年生活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