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為什麼國家要實行獨生子女政策
以前是為了減少人口率,現在基本上雖然國家還在計劃生育但卻不嚴格了,有些地區除了少數民族外已經允許有二胎了。
⑵ 關於獨生子女政策
質疑優惠「獨生女」政策性加分[首發]
質疑優惠「獨生女」政策性加分
延安市政府規定:「在市、縣區所屬的各類學校招生考試中,農村獨女戶、雙女絕育戶的女孩下延20分錄取;城鎮獨女戶的女孩下延10分錄取。」此舉遭到男孩家長的質疑:政府的這份「關愛文件」對於本該公平競爭的學生來說「不公平」。
男孩家長的質疑有一定道理,而延安市政府的規定也有一定的理由。據筆者了解,目前,針對農村獨女戶、雙女絕育戶的女孩實行政策性加分的辦法,不僅在許多地方的中考中出現,而且還出現了高考加分的政策。比如,雲南省就規定,農村獨生子女戶、二女結扎戶的女孩考生,在全國普通高考的省內院校錄取時可以享受加20分的照顧。
為什麼要出台針對「獨生女」的加分政策呢?在筆者理解,這其中有這樣幾種背景性因素必須注意:首先,在許多農村地區,生育中的重男輕女現象還非常嚴重,獨女戶和雙女絕育戶為計劃生育做出了貢獻和犧牲,他們不僅要承受觀念的壓力,而且,在今後還會在生活、經濟、養老等方面面臨壓力,如果國家和社會不對他們予以更多的照顧,那就是不公平的。其次,在許多貧困地區,女性的受教育權往往受到諸多限制,由於經濟和觀念的原因,在輟學中,女童的比例最高,在升學中,女生數量往往又最少,能夠通過政府的政策干預,使更多的女孩接受高中以上的教育,這一點應該是無可指責的。
「男女平等」的憲法原則,並非是男女平均,更不是指男女在權利、責任上的「一刀切」。在一個文明的社會里,「男女平等」或許更多強調的是一種「女性優先」。從社會公平的角度來看,把照顧女性、特別是照顧農村女性的理念,落實為保障女性的受教育權,這是一個完全能夠成立的正義邏輯。
但是,我們能夠因此認定「獨生女降分錄取」政策就無可非議嗎?其實不然,這其中仍有值得商榷之處,至少這樣的政策會損害許多男生的利益。
最近一段時期,隨著高考、中考招生錄取的開始,許多加分、降分政策尤其受到社會的關注,其中像湖南高考體育加分的嚴重作弊事件更是受到了社會輿論的嚴厲批評。這反映出許多問題:首先,各種加分政策過多、過濫,使人們對考試制度的公平性產生動搖;其次,許多政策性加分措施,容易為社會腐敗找到新載體。當然,最根本的問題還是目前的考試制度不合理,通過標准考試進行選拔式教育的方式,並不利於國家全方位選拔人才和培養人才。
其實,為了提高計劃生育戶優惠政策,建立有利於生育女孩的利益導向機制,政府完全不必出台這類容易惹起爭議的加分政策。比如根據實際情況,在重點中學專門設立幾個「關愛女孩班」,使更多「獨生女」接受高中教育,這樣做,政府的正義目標可以達到,又不至於妨礙其他考生的利益。但是,要這樣做顯然要比發一紙文件、出台一個宏觀的加分政策費勁得多。但是,假如政府的正義目標能夠落實到戶、體現到人,肯定會比那些招惹非議又容易損害其他人利益的宏大政策,更受百姓歡迎。
⑶ 最近國家取消「獨生子女」政策的原因是什麼,有什麼樣的作用
中國公民老齡化,故現在全面開放二胎政策。
⑷ 獨生子女政策有什麼不好的影響
獨生子女政策其負面效應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少年性別比例失調。在傳宗接代等封建傳統觀念的影響下,人為破壞性別比例的事件屢屢發生,導致人的性別比例失調,有資料顯示,男孩與女孩的比例是1.15:1。按照這個比例,2025年後將出現嚴重的社會問題,即在「四二一」(「四」指孩子的爺爺、奶奶、姥爺、姥姥;「二」指孩子的爸爸、媽媽;「一」指孩子)家庭結構下,中國將會出現1200萬個「男光棍」,到時候將不只是性別比例失調的問題,而將成為嚴重的社會矛盾和危機。
二是中國提前進入老年社會。從2005年開始,我國60歲以上的老人佔全國人口的十分之一,已經進入了老年社會。西方發達國家進入老年社會是「國先富、人後老」,我國是「國未富、人先老」,社會養老成本和家庭的養老負擔都很大。由於社會保障滯後,我國虧欠已經退休的兩代工人階級的養老成本達2萬億元,現在只能勉強維持。在「四二一」家庭結構下,20年後每個家庭的孩子都要結婚成家,屆時需要贍養的老人將是7~8人,養老負擔重、成本大。所以,我國提前進入老年社會必將帶來新的更多的社會問題,孕育著新的社會矛盾。
三是未來勞動力不足。有人指出:我國近幾年經濟高速增長是人口紅利在發揮作用,但經濟發展與勞動力供給是周期性的辯證的,即勞動力供大於求——勞動力價格低——產品成本低——產品的市場優勢明顯——經濟快速發展——勞動力供不應求……。現在,東南沿海發達省份已出現勞工荒,用不了十年,內地省區也會出現勞動力短缺狀況,這與獨生子女政策不無關系。
四是青少年教育難度加大。現在,獨生子女進入了上大學的年齡,這些孩子在家受到兩代或三代人的溺愛,加大了學校對他們的教育難度。到了大學後,他們表現為高傲、自負、不合群、容不得人、心理脆弱,很容易產生各種心理障礙。這需要我們關注大學生的心理問題,使他們具有一個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
⑸ 40年前實施獨生子女政策的原因
40年前實行獨生子女政策的原因就是當時我國的人口增長太快了,為了控制人口增長,才實行獨生子女政策
⑹ 關於獨生子女的政策怎麼回事
第三十四條夫妻只有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由夫妻雙方申請,所在單位核實,經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批准,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符合規定生育的子女,如系雙胞胎或多胞胎,不享受獨生子女待遇。
第三十五條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憑證享受下列待遇:
(一)從發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月獎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十元以上,由夫妻雙方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是財政撥款單位職工的,從財政撥款中列支,其他單位的職工由所在單位承擔;是農村居民的,由鄉(鎮)、村發給,或採取其他獎勵形式;是城鎮無業居民的,從計劃生育事業費中列支;是城市個體工商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
(二)在入托、入學、就醫、招生、招工、徵兵、農村劃分宅基地等方面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必要的補助。
(三)農村在調整責任田時,對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給;在分配集體經濟收入、集體福利時給予優待;在招收鄉(鎮)、村集體企業事業職工及扶貧、救災、貸款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四)對符合條件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而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除享受上述待遇外,應給予表彰,並獎勵二千元以上資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獎勵百分之五十,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由當地人民政府獎勵。
第三十六條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生育。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⑺ 中國計劃生育政策從獨生子女政策到二孩政策,其中為什麼會發生這么大的轉變
其主要原因應該是人口老齡化所帶來的一系列問題。 而政策發生了轉變恰恰是為此做一些補救措施。
⑻ 我國實行一孩政策的原因
人口基數過大,社會資源不夠。其實現在,人力也是過剩的,只是龐大的養老現實,逼得開放二孩。要等最初的那批老人死亡,基數才會降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