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收養養子後親生一個子女還算獨生子女嗎
1、不是。
2、《收來養法自》規定,夫妻女方年滿30周歲、結婚5年以上,無子女,有一定的經濟來源,能正常撫育子女的可以申請抱養一個子女。同時《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第一個孩子是不孕症抱養、病殘等情況可以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以上兩個條件農村戶口或非農村戶口均可生育。所以,你哥哥是符合政策抱養的一孩(當然那時候也許條件沒有現在這么嚴),而你是計劃內二胎。況且這么多年來,你哥哥在法定意義或人們的認可上均作為你家的長子(不管現在他與其生父母有無來往),他也將擔負起贍養你父母的責任。
3、新《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可以申請生育第二孩。前所述你不符合獨生子女條件,因此也就不能享受此生育政策。
❷ 生育一個孩子後來又收養了一個還算是獨生子女嗎
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來家庭又收養了一個子女,這兩位子女都不屬於獨生子女了。
獨生子女規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❸ 自己生一個孩子,領養一個孩子,還算獨生子女嗎
不算!
❹ 父母不能生育的,領養一個孩子的算獨生子女嗎應享受獨生子女政策嗎
在2016年1月1日以前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未生育子女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妻,是否可以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當咨詢當地計生部門。比如四川省規定,2016年7月1日之後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比如吉林省規定,子女十八周歲前未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補辦。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網站資料,http://www.sc.gov.cn/10462/12771/2016/6/25/10385599.shtml
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滿18周歲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政策。2016年7月1日之後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網站資料,http://www.jl.gov.cn/xxgk/zc/zcjd/201605/t20160513_2263296.html
(二)關於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問題。
1.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應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戶籍所在村(居)民委員會證明,由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予以審核辦理。
2.未生育過子女的單身公民,收養一個子女,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明文件或者單位或者村(居)收養一個子女證明。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丟失或者子女十八周歲前未辦理的,可以補辦。
❺ 獨生子女,但父母又領養了一個妹妹,請問還算獨生子女嗎
不算,養子和你有是一樣民事權利!
法律並無親疏之分
❻ 已經生育一個孩子後來又收養了一個還算是獨生子女嗎
收養的子女,和親生子女享有同意權益。
辦理完畢收養手續,該家庭有專了兩位子女,這倆孩子屬都不是獨生子女。
《婚姻法》:
第二十六條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❼ 領養孩子後又生了一個還算獨生子女嗎
你不是已經問過了嗎?領養的子女不算在內,但是各地方的政策可能有點小差異,建議你去你們當地的計劃生育部門咨詢一下政策規定。心裡不就踏實了。
❽ 父母領養一個小孩算獨生子女嗎
按規定一對夫妻無生育能力合法領養一個孩子,並按程序辦理獨生子女證的算獨生子女。你只講父母領領養一個小孩並沒有講是否有領養證明和辦理獨生子女證,所以這樣的情況法律上不承認是獨生子女,不是。
❾ 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來又收養了一個還算是獨生子女嗎
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來又收養了一個子女,這倆孩子都不是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規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