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獨生子女有哪些優惠政策
根據《條例》相來關規定:自願終身只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此基礎上,可以在養老保險、醫療服務、產假時間等方面享受一系列優惠政策;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沒有生育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職工,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當地縣(市、區)上年職工年平均工資額的百分之三十給予一次性獎勵;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的獨生子女和純生兒女結扎戶,應當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優待辦法。在招工、錄(聘)用、安排村鎮企業工作,安排宅基地、生產扶助、扶貧救濟、入托、入學和醫療等方面給予優惠照顧。
現在已經沒有獨生子女了,國家放開生育兩胎了。
Ⅱ 獨生子女,父母都有什麼優惠政策
國家優惠政策:農村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獨生子女和雙女絕育戶家庭,夫妻雙專方年滿屬60周歲後,每人每月享受政府獎勵扶助養老金50元。根據《條例》相關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此基礎上,可以在養老保險、醫療服務、產假時間等方面享受一系列優惠政策;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沒有生育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職工,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當地縣(市、區)上年職工年平均工資額的百分之三十給予一次性獎勵;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的獨生子女和純生兒女結扎戶,應當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優待辦法。在招工、錄(聘)用、安排村鎮企業工作,安排宅基地、生產扶助、扶貧救濟、入托、入學和醫療等方面給予優惠照顧。
Ⅲ 獨生子女優惠政策
優惠政策有:
1.每個月的時候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錢的補助,只要在你領版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權開始領取一直到領取到你的子女十八歲的時候。
2.還享受產假的增加,在經單位的批准後,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三個月的產假,但是在享受這三個月的產假的時候,要減少三年的是、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送。
3.獨生子女上幼兒園和十八歲之前的醫葯費,可以在相關的單位進行報銷。
4.獲得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歲的時候和男方在六十周歲的時候,兩個人要享受過不少於一次性獎勵的一千元整。
5.當前的養老制度已經推往農村,辦理養老保險的時候應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辦理。
Ⅳ 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買車有什麼優惠政策
沒有,獨生子女跟買車有什麼關系嗎,只是有的車型有惠民補貼
Ⅳ 獨生子女有什麼優惠政策
各個地方都有自己的相關規定,你查查看。
比喻在北京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3年)》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
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
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第二十一條 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四)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
第四十三條 對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不落實本條例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和優待政策,有關當事人可以向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舉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督促落實,並對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予以支持。